《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五)》已於2011年4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0次會議、2011年4月13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60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五)》
- 施行日期:2011年5月1日
- 通過日期:2011年4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五)》已於2011年4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0次會議、2011年4月13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60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公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五)》已於2011年4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0次會議、2011年4月13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60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六)》已於2015年10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64次會議、2015年10月21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4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 頒布時間 2002年03月15日 實施時間 2002年03月26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目錄 1 通知正文 2 意見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
為確保刑法統一、正確適用,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經認真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六)》(以下簡稱《罪名規定六》)。《罪名規定六》經2015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64次會議、2015年10月21日最高...
2021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32次會議、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六十三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適用...
2024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八)》。發布歷程 1997年新《刑法》生效後,我國已對其進行了十二次修正。分別是:1999年的刑法修正案(一),2001年的刑法修正案(二)(三),2002年的刑法修正案(四),2005年的刑法修正案(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八)》(以下簡稱《補充規定(八)》)。《補充規定(八)》根據刑法修正案(十二),修改調整1個罪名,即將“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調整為“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公司、企業資產罪”。修正案全文 一、在...
《刑法罪名精釋》(第二版)在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定》的基礎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先後於2002年3月和2003年8月公布的關於執行刑法確定罪名的兩個“補充規定”,從罪名到內容作了較大的修改和補充。內容簡介 經修訂,《契約法最新文本樣式(上下)》具有...
第七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八)》(以下簡稱《補充規定(八)》)。《補充規定(八)》根據刑法修正案(十二),修改調整1個罪名,即將“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調整為“徇私...
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刑法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條文 第三百四十四條。罪名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已於2021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32次會議、202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六十三次...
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公司、企業資產罪是中國刑法罪名之一,由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調整而來。2024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八)》,根據刑法修正案(十二),將“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調整為“徇私舞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已於2021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32次會議、202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六十三次會議通過並予以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典型案例 ...
基於此,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規定,對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人員與該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係的刑法處罰。罪名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已於2021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
破壞自然保護地罪,刑法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條文 第三百四十二條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二條)。罪名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已於2021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32次會議、202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
(注意:由於2011年2月25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對本罪進行了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11年4月27日發布的《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五)》將本罪的罪名修改為“污染環境罪”,取消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的罪名。本詞條內容已經過時,請查閱污染環境罪...
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 商業秘密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條文 第二百一十九條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三條)罪名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已於2021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罪名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已於2021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32次會議、202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六十三次會議通過,現予...
生產、銷售、提供劣藥罪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條文 第一百四十二條(《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六條)罪名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已於2021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32次會議、2021年2月26日由...
有前款行為,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罪名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已於2021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32次會議、202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檢察...
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規定了高空拋物罪罪名。2021年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高空拋物”正式入刑。承擔責任 《侵權責任法》明確高空拋物責任分擔一直以來高空拋物行為倍受關注。由於沒有具體的法律制約,此類事件屢見不鮮、屢禁不止,而且對於...
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的《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將投毒罪修改為投放危險物質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但是沒有法律修正案或者立法解釋將之推及刑法第17條第2款...
罪名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已於2021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32次會議、202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六十三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條文解讀 引用至:該條是關於危險作業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以下簡稱《刑法修正案(六)》)的規定,現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適用刑法分則規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作如下補充...
如果為了賺取關注度或點擊量,故意編造發布虛假信息,以往可能最多是治安處罰,行政拘留幾天,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後,這種行為就可能構成犯罪了。2015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六)》,對適用刑法的部分罪名進行了補充或修改,就包括...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刪除嫖宿幼女罪的規定。2015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六)》,對適用刑法的部分罪名進行了補充或修改,其中刪除原罪名1個,即嫖宿...
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涉及盜竊、搶劫、詐欺、搶奪的機動車五輛以上或者價值總額達到五十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的“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三)》(2007年11月6日)(九)“掩飾...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全票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規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罪名。 退役軍人事務部公布新修訂的《烈士公祭辦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漢語...
駕駛,拼音是jià shǐ,指操縱車船或飛機等使行駛。語出清魏源 《聖武記》卷十四:“今即實估實造,而停泊不常駕駛,風浪無從練習,非若夷船之日涉重洋,則亦不過數年而艙朽柁蔽矣。”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規定了妨害安全駕駛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