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

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衍生出的政治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
  • 屬性:政治名詞
立足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發揮各地區比較優勢,促進各類要素合理流動和高效集聚,推動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
第一節 完善和落實主體功能區制度
順應空間結構變化趨勢,最佳化重大基礎設施、重大生產力和公共資源布局,分類提高城市化地區發展水平,推動農業生產向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和特色農產品優勢區集聚,最佳化生態安全螢幕障體系,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區、農產品主產區、生態功能區三大空間格局。細化主體功能區劃分,按照主體功能定位劃分政策單元,對重點開發地區、生態脆弱地區、能源資源富集地區等制定差異化政策,分類精準施策。加強空間發展統籌協調,保障國家重大發展戰略落地實施。
第二節 開拓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動力源
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經濟發展優勢區域為重點,增強經濟和人口承載能力,帶動全國經濟效率整體提升。以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為重點,提升創新策源能力和全球資源配置能力,加快打造引領高質量發展的第一梯隊。在中西部有條件的地區,以中心城市為引領,提升城市群功能,加快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形成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區域。破除資源流動障礙,最佳化行政區劃設定,提高中心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資源最佳化配置能力,強化對區域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
第三節 提升重要功能性區域的保障能力
以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能源資源富集地區和邊境地區等承擔戰略功能的區域為支撐,切實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生態安全、能源安全和邊疆安全,與動力源地區共同打造高質量發展的動力系統。支持農產品主產區增強農業生產能力,支持生態功能區把發展重點放到保護生態環境、提供生態產品上,支持生態功能區人口逐步有序向城市化地區轉移並定居落戶。最佳化能源開發布局和運輸格局,加強能源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基地建設,提升國內能源供給保障水平。增強邊疆地區發展能力,強化人口和經濟支撐,促進民族團結和邊疆穩定。健全公共資源配置機制,對重點生態功能區、農產品主產區、邊境地區等提供有效轉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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