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縣統計局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54號)精神,設定昌江黎族自治縣統計局,為主管全縣統計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江黎族自治縣統計局
  • 發布單位: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
  • 檔案號:瓊辦發[2009]54號
  • 內容:設定昌江黎族自治縣統計局
發展歷史,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發展歷史

2019年2月26日上午,昌江黎族自治縣召開機構改革動員會,按照《昌江黎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方案》,設立昌江黎族自治縣統計局。

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增加服務業統計、能源統計、社會發展和資源環境統計方面的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對部門統計工作、涉外調查活動、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
2、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劃以及全國基本統計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組織實施國家《統計法》和省關於統計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規;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統計工作的政策措施、法規規章以及發展規劃、計畫。
(二)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根據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縣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縣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牽頭有關部門擬定重大縣情縣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縣經濟、農業、人口等重大縣情縣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縣情縣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察、旅遊、交通運輸、郵政、電信、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勞動工資、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價格、城鄉居民收入、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企業景氣等全縣性基本數據。
(六)組織全縣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協調各部門統計資料的公布。
(七)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省統計局以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根據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與國家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備案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調查方案;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指導、監督檢查各鄉鎮、各部門統計工作,指導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
(九)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工作;負責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統計人員的專業培訓工作;監督管理全縣統計專項經費。
(十)建立並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制定各鄉鎮、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各鄉鎮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負責對所屬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三)承辦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起草、審核有關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和政務公開工作;制定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後勤管理工作,財務管理職責按有關規定執行;管理省及縣財政下達的統計事業經費和專項調查經費;負責機關人事、紀檢、黨務等工作。
(二)綜合核算投資崗
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狀況,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審核、管理統計數據的使用與公開;整理、編印全縣國民經濟統計年鑑和發布統計公報;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縣地區生產總值,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和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負責全縣重點項目投資建設跟蹤統計和考核工作;檢查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指導本專業統計基層基礎工作。
(三)農村經濟崗
組織實施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生產情況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瓜菜調查,進行農業產值計算和農業經濟核算,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檢查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指導本專業統計基層基礎工作。
(四)工業交通能源崗
組織實施工業、物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電信統計數據;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跟蹤監測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能情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檢查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指導本專業統計基層基礎工作。
(五)商貿與外經旅遊崗
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和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以及成品油零售企業(單位)能源商品銷售與庫存的情況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和旅遊等統計數據;檢查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統計分析;指導本專業統計基層基礎工作。
(六)人口就業與社會科技崗
組織實施人口、就業、勞動力、勞動工資的統計調查,負責人口普查、抽樣調查和變動調查;組織實施社會文化產業和體育產業調查,開展科技綜合統計;收集、整理和提供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檢查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指導本專業統計基層基礎工作。

人員編制

昌江黎族自治縣統計局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1名。

其他事項

(一)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統計師的職務評聘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辦,縣統計局協辦。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