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縣審計局

昌江黎族自治縣審計局主要負責起草、審核有關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辦公現代化管理工作;負責審計計畫、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車輛管理及安全保衛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江黎族自治縣審計局
  • 地點:昌江黎族自治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機構
發展歷史,機構設定,機構職能,

發展歷史

2019年2月26日上午,昌江黎族自治縣召開機構改革動員會,按照《昌江黎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方案》,設立昌江黎族自治縣審計局。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二)綜合崗
主要負責信息綜合、材料列印校對工作;負責行政後勤、
對外事務聯絡工作;負責財務、考勤管理;負責信防、應訴工作。負責老幹部服務工作。
(三)行政事業審計崗
主要負責審計縣委各部門、縣人大機關、縣政府各部門、縣政協機關、縣法院、縣檢察院、民主黨派機關和與財政有撥款繳款關係的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和審計調查。
(四)財政金融審計崗
主要負責擬定全縣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縣級地方稅收征管情況,縣級國庫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各鄉鎮人民政府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負責審計縣財政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狀況;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負責審計有關銀行、保險等其他國有和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可以在各股室協調實施,也可以申請本局組織各股室做跨年度的審計調查。
(五)政府投資審計崗
主要負責組織對國家在本縣境內的建設項目預概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負責對本縣重大建設項目實施跟蹤審計,預算(概算執行)情況審計和竣工結算審計,對重點建設項目有關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負責對外援資金建設項目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教科文衛審計崗
主要負責審計文化、教育、衛生、農業、林業、水利、海洋漁業、國土資源環保、扶貧等主管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
收支、專項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七)社會保障審計崗
主要負責全縣社會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保險基金的財務收支和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優撫安置以及社會捐贈資金的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八)經濟責任審計崗
主要負責組織和協調經濟責任審計管理工作;負責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法定代表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村級幹部任期經濟管理審計,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有些項目可以在各股室協調實施。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審計工作的政策法規規章和發展規劃、計畫。
(二)負責對縣本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全縣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三)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依法公布審計結果。
(四)對縣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收支進行審計;對鄉鎮人民政府的預算和決算進行審計。
(五)對縣政府投資和以縣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六)對縣屬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七)對縣政府部門或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八)按規定對國家機關和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九)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
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十)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的有關事項;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十一)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二)承辦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人員編制
昌江黎族自治縣審計局行政編制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2名。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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