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2019年2月26日上午,昌江黎族自治縣召開機構改革動員會,按照《昌江黎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方案》,設立昌江黎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
機構設定
昌江黎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內設辦公室1個綜合機構,共設4個職能崗位。
(一)辦公室
(二)道路交通水上運輸安全管理崗
負責全縣交通運輸業的經營管理;制訂管理運輸行業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檢查、監督交通運政管理工作;負責鄉鎮渡口的管理,研究制訂水上運輸管理規定;負責渡工的培訓和管理,檢查監督渡運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檢查監督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執行情況及統計工作,協助上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協調處理交通運輸安全事故。
(三)機動車輛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崗
負責全縣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技術培訓、考核、管理工作。
(四)機動車輛維修行業管理崗
負責全縣機動車輛維修、洗車場、汽車零配件經行銷點的行業管理,指導交通管理總站搞好汽車二保、技術等級鑑定等工作;
(五)鄉村公路建設規劃崗
負責制訂鄉村道路建設規劃;指導地方公路管理站搞好鄉村道路建設和護養管理工作。
昌江黎族自治縣交通戰備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交通戰備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定全縣的交通戰備工作計畫、規劃,並組織實施。根據上級作戰意圖制定和修改戰時交通、通信保障計畫,督促並協助有關部門編制和修改重點線路,重點目標戰時保障方案。指導和督促並協助有關部門加強交通戰備專業保障隊伍建設,積極開展專業訓練,有計畫地結合生產進行戰備演練。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依法擬定本縣交通行業管理的具體政策、法規和工作發展計畫、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交通經濟運行情況的綜合分析、監測和預測,協調解決交通行業經營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二)負責平衡全縣運力投入,協調全縣運輸,維護全縣交通運輸的正常秩序。
(三)負責城市公共運輸營運業的管理和協調解決運輸中的重大問題。
(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全縣交通行業改革方案和配套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和規範交通運輸行業市場體系。
(六)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對其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對其發展規劃、計畫進行指導和協調。
(七)負責鄉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研究制訂鄉村公路建設規劃和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鄉鎮渡口的管理,完善渡口渡運設施。
(九)檢查指導各鎮的交通行業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交通安全生產事故。
(十一)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昌江黎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撥款事業編制2名。
現任領導
局長:盧維
地圖信息
地址:人民北路165號昌江黎族自治縣交通局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