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辦

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辦

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辦是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辦
  • 主管單位: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
一、 負責自治州人民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 協助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 研究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人民政府請示自治州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定。
四、 督促檢查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負責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親自進行督促檢查的服務工作和組織協調工作。
五、 根據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蒐集整理政務信息,為領導提供信息服務。
六、 協助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要由自治州人民政府處理的應急事件和重大事故,負責自治州人民政府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七、 負責自治州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縣市向自治州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八、 負責國家、自治區、自治州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和答覆工作。
九、 負責指導、監督自治州政務公開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 負責推進、指導、協調自治州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
十一、承擔自治州扶貧開發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指導、監督自治州水庫移民、災區移民及其它移民的安置、後期幫扶等工作。
十三、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