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i Autonomous Prefecture of Changji),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回族自治州的國家行政管理機關,是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分別由州長、副州長、秘書長、局長和委員會主任等組成,實行州長負責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領導,每屆任期五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外文名: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i Autonomous Prefecture of Changji
- 辦公地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延安北路54號
- 性質:國家行政管理機關
- 簡稱: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
- 現任州長: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