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飲食服務企業存貨

旅遊飲食服務企業存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者耗用而儲存的各種資產。包括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和庫存商品等。旅遊、飲食服務企業的存貨,通過生產加工或眼務性勞動而消失或變更原有實物形態,其價值一次或分期轉移到生產加工或服務性勞動所生產創造的價值中去,並從企業營業收入當中得到補償,完成資金的循環與周轉,並為國家創造出合理的積累。

存貨按其經濟用途再臘拜宙奔夜抹晚格邀分類如下:(1) 原材料。指企業在庫和在途的各種原材料。包微請櫃括飲食企業、飯店等庫存的食品原材料,進行生產加工服務的照相、洗染、修理等企業庫存的原材料等。(2) 燃料。指企業在庫和在途的各種燃料,如生產加工、取-燒水等耗用的煤、柴、焦炭、液化氣、石油等。(3)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在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或酷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能多次使采凝櫃用而基本上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勞動資料。包括各種用具、家具,如工具、管理工具、玻璃器奔譽應遙皿、針棉織品以及在經營過程中周轉使用的包裝容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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