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修訂
2020年2月25日,文化和旅遊部資源開發司印發《旅遊景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2021年3月17日,文化和旅遊部資源開發司印發《旅遊景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3月修訂版)》。
2021年10月26日,文化和旅遊部資源開發司印發印發《旅遊景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0月修訂版)》。
指南版本
2021年10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指導全國旅遊景區堅持疫情防控,推進旅遊景區疫情防控水平再提高,針對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在《旅遊景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3月修訂版)》基礎上,修訂形成本指南。
一、景區開放總體要求
(一)堅持常態防控。各地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僥倖心理、鬆勁心態,抓緊抓實抓細旅遊景區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健全疫情防控應急機制,明確旅遊景區主要負責人是景區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要把防控責任落實到部門和個人,確保各項措施執行到位。
(二)堅持科學防控。按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要求,對旅遊景區開放承載量和接待能力進行全面評估。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風險等級和應急回響級別作出調整的,應當按照屬地黨委、政府要求分級管理,科學動態調整防控策略和措施,疫情高風險地區旅遊景區該暫停運營的要立即暫停運營。旅遊景區遊客接待上限由各省(區、市)黨委、政府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形勢確定,不搞“一刀切”。
(三)堅持精準防控。要抓好重點區域和關鍵環節防控,補上短板漏洞。繼續面向公眾主動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預約旅遊、厲行節約等宣傳引導,強化公眾疫情防控意識,培育文明旅遊、預約旅遊和節約糧食的良好習慣。
二、加強景區員工健康監測和管理
(四)做好員工健康監測和報告。工作人員疫苗接種做到應接盡接,接種疫苗後仍需注意個人防護。建立工作人員健康監測制度,每日對工作人員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如出現可疑症狀應及時就醫。要關心關愛員工身心健康,及時做好疏解疏導。
(五)強化疫情防控培訓。加強對員工開展傳染病預防知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事項的培訓,確保員工上崗前具備必須的防控知識,提高員工對出現異常情況的敏感度和處置能力。
(六)嚴格上崗工作規範。應按照屬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減少人員聚集。工作人員工作期間,全程戴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
三、做好景區公共衛生和場所防控
(七)加強清潔消毒。應及時對景區密閉建築、公共場所、衛生設施、遊樂設備、餐飲場所等進行通風換氣、清潔消毒。景區內洗手、噴淋等設施應保持正常運行。配備足夠的洗手液和免洗消毒液。做好公共衛生間、垃圾桶等公共設施及門把手、電梯按鈕等高頻接觸物體表面的清潔消毒。保持景區內清潔衛生,產生的垃圾做到“日產日清”,清運過程中應採取密閉化運輸。
(八)強化重點環節管理。各景區應根據實際,結合區域功能和項目類型,加強對遊客中心、演藝場館等重點場所和遊船、交通車輛、索道、遊樂等重點設施的精準防控,對容易形成人員聚集的項目和場所,要強化局部衛生管理和防控措施。
(九)做好安全保障。要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劑等防疫物資儲備。要做好醫務服務,不具備條件的應當與醫療機構建立聯繫。要確保設備安全,應對景區交通和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保符合恢復運營條件和安全管理要求。重要節假日、大型活動前,要組織開展巡查,及時發現防控漏洞和風險點並督促整改到位。
四、強化景區遊覽管理
(十)加強流量管理。景區要科學合理設定遊客接待上限,嚴格落實門票預約制度。景區內演藝場館應實施專門預約管理,合理設定觀眾最大接待量和觀看演出時觀眾的間距。有效採取智慧引導等手段,科學分流疏導遊客,做好遊客流量關口前置管控。
(十一)落實實名登記。應實行實名制購票,做到可查詢可追蹤。鼓勵景區積極利用大數據和智慧手段,做好遊客信息動態監測。
(十二)加強遊客防護。鼓勵景區採取網際網路售票、二維碼驗票、掃碼支付等方式有效減少人員接觸。對進入景區的所有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和核驗健康碼,體溫和健康碼正常者方可進入。在密閉場所、人員密集的室外場所,遊客均需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護等級口罩。保持交通、購票、遊覽、休息、餐飲等場所人員間距,落實“一米線”要求。
(十三)防止人員聚集。應採取分時段、間隔性辦法安排遊客入園。景區出入口、重要參觀點、狹窄通道等容易出現人員聚集位置要配備管理人員,加強遊客秩序管理。最佳化設定遊覽線路,避免瞬時擁堵。
(十四)最佳化遊覽環境。餐飲服務單位應加強循環使用餐具清潔消毒或使用一次性無污染餐具,反對餐飲浪費,減少各項廢棄物產生,最佳化遊覽環境。
(十五)加強現場巡查。應配備人員加大景區巡查力度,對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遊等行為進行及時勸誡,切實維護好景區遊覽秩序。演出時場館內應設定專門人員,提醒觀眾、服務員、演員規範佩戴口罩。
(十六)加強防控知識宣傳。應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遊客服務中心、提示牌、廣播、電子顯示屏等平台,及時發布景區恢復開放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識,加強秋冬季遊客健康知識宣傳,幫助遊客掌握防護要點,引導遊客增強防護意識、配合防控工作。
五、及時有效處置異常情況
(十七)加強溝通聯動。加強與當地衛生防疫和文化旅遊等部門聯動,發生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
(十八)做好應對處置。應制定應急工作預案,設定應急處置區域。發現疑似症狀員工或病例的景區,要立即採取隔離措施,加強密切接觸者追蹤、疫點消毒工作,按照當地黨委政府要求,及時做好應對處置工作。
2021年3月
為更好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繼續毫不放鬆做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工作,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指導全國旅遊景區繼續實施疫情防控、穩步做好開放管理,制定本指南。
一、景區開放總體要求
(一)堅持常態防控。各地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僥倖心理、鬆勁心態,抓緊抓實抓細旅遊景區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健全疫情防控應急機制,明確旅遊景區主要負責人是景區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要把防控責任落實到部門和個人,確保各項措施執行到位。
(二)堅持科學防控。按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要求,對旅遊景區開放承載量和接待能力進行全面評估。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風險等級和應急回響級別作出調整的,應當按照屬地黨委、政府要求,科學動態調整防控策略和措施。旅遊景區遊客接待上限由各省(區、市)黨委、政府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形勢確定,不搞“一刀切”。
(三)堅持精準防控。要抓好重點區域和關鍵環節防控,補上短板漏洞。繼續面向公眾主動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預約旅遊、厲行節約等宣傳引導,強化公眾疫情防控意識,培育文明旅遊、預約旅遊和節約糧食的良好習慣。
二、加強景區員工健康監測和管理
(四)做好員工健康監測和報告。應按照屬地要求做好員工健康管理。要關心關愛員工身心健康,及時做好疏解疏導,出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
(五)強化疫情防控培訓。加強對員工開展傳染病預防知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事項的培訓,確保員工上崗前具備必須的防控知識,提高員工對出現異常情況的敏感度和處置能力。
(六)嚴格上崗工作規範。應按照屬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減少人員聚集。
三、做好景區公共衛生和場所防控
(七)加強清潔消毒。應及時對景區密閉建築、公共場所、衛生設施、遊樂設備、餐飲場所等進行通風換氣、清潔消毒。景區內洗手、噴淋等設施應保持正常運行。做好景區垃圾分類處理。
(八)強化重點環節管理。各景區應根據實際,結合區域功能和項目類型,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設施的精準防控,對容易形成人員聚集的項目和場所,要強化局部衛生管理和防控措施。
(九)做好安全保障。要做好醫務服務,有條件的景區要準備必要的藥物和防護物資,不具備條件的應當與醫療機構建立聯繫。要確保設備安全,應對景區交通和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保符合恢復運營條件和安全管理要求。
四、強化景區遊覽管理
(十)加強流量管理。景區要科學合理設定遊客接待上限。要嚴格落實門票預約制度,有效採取智慧引導等手段,科學分流疏導遊客,做好遊客流量關口前置管控。
(十一)落實實名登記。應實行實名制購票,做到可查詢可追蹤。鼓勵景區積極利用大數據和智慧手段,做好遊客信息動態監測。
(十二)加強遊客防護。鼓勵景區採取網際網路售票、二維碼驗票等方式有效減少人員接觸。結合實際採取體溫監測等方式,對遊客進行健康篩查,出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保持交通、購票、遊覽、休息、餐飲等場所人員間距。
(十三)防止人員聚集。應採取分時段、間隔性辦法安排遊客入園。景區出入口、重要參觀點、狹窄通道等容易出現人員聚集位置要配備管理人員,加強遊客秩序管理。最佳化設定遊覽線路,避免瞬時擁堵。
(十四)最佳化遊覽環境。餐飲服務單位應加強循環使用餐具清潔消毒或使用一次性無污染餐具,反對餐飲浪費,減少各項廢棄物產生,最佳化遊覽環境。
(十五)加強現場巡查。應配備人員加大景區巡查力度,對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遊等行為進行及時勸誡,切實維護好景區遊覽秩序。
(十六)加強防控知識宣傳。應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遊客服務中心、提示牌、廣播、電子顯示屏等平台,及時發布景區恢復開放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識,幫助遊客掌握防護要點,引導遊客增強防護意識、配合防控工作。
五、及時有效處置異常情況
(十七)加強溝通聯動。加強與當地衛生防疫和文化旅遊等部門聯動,發生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
(十八)做好應對處置。發現疑似症狀員工或病例的景區,要立即採取隔離措施,加強密切接觸者追蹤、疫點消毒工作,按照當地黨委政府要求,及時做好應對處置工作。
2020年2月
為落實中央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有關精神,指導全國旅遊景區繼續實施疫情防控、穩步做好恢復開放相關工作,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機制印發的《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結合旅遊景區人員聚集性強、流動性大的特點,制定本工作指南。

旅遊景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一、景區開放總體要求
(一)堅持分區分級原則,不搞 “一刀切”。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要求,對旅遊景區開放條件和必要性進行全面評估。疫情高風險地區旅遊景區暫緩開放,疫情中風險和低風險地區旅遊景區開放工作由當地黨委政府決定。
(二)健全疫情防控應急機制。要繼續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鬆抓緊抓實抓細各項防控工作。景區恢復開放前應提前做好《旅遊景區新冠肺炎防控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旅遊景區主要負責人是景區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要把防控責任落實到部門和個人,確保各項措施執行到位。
(三)主動做好宣傳引導。要從防控大局出發,主動做好公眾宣傳引導,提升公眾疫情防控意識,避免因景區開放造成大範圍跨區域人員流動增加疫情防控風險,或引發公眾對疫情防控形勢的誤判。
二、加強景區員工健康監測和管理
(四)做好員工健康監測和報告。應按照當地要求做好員工健康管理,掌握員工出行軌跡等情況,對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的人員要實行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要實行“一進一測一登記”制度,進入景區前須進行體溫檢測,出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要關心關愛員工身心健康,及時做好疏解疏導。
(五)強化疫情防控培訓。應對員工開展傳染病預防知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事項的培訓,確保員工上崗前具備必須的防控和處置知識與能力。
(六)嚴格上崗工作規範。應嚴格落實“戴口罩、勤洗手、保距離”要求,做好個人防護。減少人員聚集,加強員工用餐管理,實行錯峰就餐;減少召開會議數量,必須召開的會議應縮短時間、控制規模。
三、做好景區公共衛生和場館防控
(七)加強清潔消毒。應及時對景區密閉建築、公共場所、衛生設施、遊樂設備、餐飲場所等進行通風換氣、清潔消毒。景區內洗手、噴淋等設施應保持正常運行。做好景區垃圾分類處理。
(八)做好醫務服務。有條件的景區要準備必要的藥物和防護物資,不具備條件的應當與醫療機構建立聯繫。
(九)實施分區分項開放。各景區應根據實際,分區域分項目逐步恢復開放。對不符合開放條件的場所及容易形成人員聚集的項目,可先不開放或延後開放。
(十)確保設備安全。應對景區交通和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保符合恢復運營條件和安全管理要求。
四、強化景區遊覽管理
(十一)嚴控遊客流量。景區科學合理設定承載量。要有效採取門票預約、智慧引導等手段,科學分流疏導遊客,做好遊客流量關口前置管控。
(十二)防止人員聚集。應採取分時段、間隔性辦法安排遊客入園。景區出入口、重要參觀點等容易出現人員聚集位置要配備管理人員,加強遊客秩序管理。最佳化設定遊覽線路。
(十三)落實實名登記。應實行實名制購票,採取適當方式完整記錄入園遊客聯絡方式、來往交通等信息,做到可查詢可追蹤。鼓勵景區積極利用大數據和智慧手段,做好遊客信息動態監測。
(十四)加強遊客防護。鼓勵景區採取網際網路售票、二維碼驗票等方式有效減少人員接觸。遊客在測量體溫、佩戴口罩後方可入園。保持交通、購票、遊覽、休息、餐飲等場所人員間距。餐飲服務單位應加強循環使用餐具清潔消毒或使用一次性餐具。
(十五)加強現場巡查。應增配人員,加大景區巡查力度,對隨意摘除口罩、隨地吐痰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遊等行為進行及時勸誡,切實維護好景區遊覽秩序。
(十六)加強防控知識宣傳。應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遊客服務中心、提示牌、廣播、電子顯示屏等平台,及時發布景區恢復開放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識,幫助遊客掌握防護要點、增強防護意識、配合防控工作。
五、及時有效處置異常情況
(十七)加強溝通聯動。加強與當地衛生防疫和文化旅遊等部門聯動,發生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
(十八)做好應對處置。發現疑似症狀員工或病例的景區,要立即採取隔離措施,加強密切接觸者追蹤、疫點消毒工作,暫時關閉景區,待情況得到控制並按程式報批後再恢復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