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是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要求,有序推進演出場所恢復開放制定的防疫指南。由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於2020年5月12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 頒布時間:2020年5月12日
  • 實施時間:2020年5月12日
  • 發布單位: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
印發信息,指南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信息

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關於印發《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現將《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附屬檔案:
1.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2.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3.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
 2020年5月12日

指南全文

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要求,有序推進演出場所恢復開放,制定本指南。
一、總體要求
(一)堅持常態防控。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屬地原則”,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毫不放鬆抓緊抓實抓細各項防控工作,制定包含演出場所在內的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並及時進行動態調整,確保全全。
(二)堅持有序開放。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況下,在低風險地區,經當地黨委政府同意,可以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但暫緩舉辦中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暫緩新批涉外、涉港澳台營業性演出活動(演職人員已在境內的除外)。在中、高風險地區,暫緩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
(三)堅持預約限流。恢復開放的演出場所應當嚴格執行人員預約限流措施。劇院等演出場所觀眾人數不得超過劇場座位數的30%,要間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離。演員之間要保持一定距離。含有多個劇場的綜合性演出場所,同時只能開一個劇場。在歌舞娛樂場所、旅遊景區、主題公園、遊樂園、賓館、飯店、酒吧、餐飲場所、現場音樂廳(LiveHouse)等場所舉辦營業性演出,演出主辦方要安排工作人員在現場做好人員疏導。
二、場所防控管理
(四)落實防控主體責任。演出場所要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制定本場所防控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把防控責任落實到具體個人。
(五)做好日常消毒通風。演出場所要對舞台區、觀眾區、化妝間、通道、出入口、行政辦公場地等公共區域,每日定時進行兩次消毒。建立《場館清潔消毒記錄表》,記錄消毒時間、責任人等信息。演出場所要保持通風狀態,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
(六)配備防護用品。演出場所要配備口罩、手套等防護物資,並在洗手間配備洗手液及消毒用品,為員工和觀眾提供必要防護保障。
(七)加強防疫宣傳。演出場所應通過設定提示牌、擺放宣傳品、電子顯示屏等多種方式,加強疫情防控知識科普宣傳。
(八)排查安全隱患。演出場所恢復開放前應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全面排查火災等安全隱患,並按照《文化部關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文化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17〕5號)有關規定,加強場所日常檢查,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立整立改。
(九)鼓勵線上服務。鼓勵推廣線上實名制購票及電子票,鼓勵使用線上支付,儘量減少直接接觸。對劇院等專業演出場所,實行實名制購票和實名制入場。
三、演員和觀眾管理
(十)做好演職人員管理。演出主辦方應當與參演單位和個人簽訂安全協定或健康承諾書,提前做好對演職人員(含行政、後勤等工作人員)的體溫監測等防控措施。每場演出儘量壓縮不必要的演職人員,注意保持一定距離。演員人均化妝間面積不低於5平米。
(十一)做好入場檢測登記。演出場所應當配備測量體溫設施設備,並安排專人值守。觀眾進入演出場所必須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觀眾拒絕佩戴口罩或者體溫異常的,應當拒絕其進入。
(十二)加強現場巡查。演出場所應當安排專人做好演出現場管理,提醒觀眾正確佩戴口罩,對號入座,保持安全距離。取消演出前後的現場互動環節。
四、員工健康管理
(十三)做好員工健康監測。按照當地要求做好員工健康管理,掌握員工出行軌跡等情況。員工上崗前要檢測體溫,出現發熱、呼吸道等症狀時,要暫停工作並及時報告。
(十四)指導員工做好個人防護。員工應當減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場所。組織對一線工作員工進行崗前培訓,了解疫情防控相關知識,掌握新型冠狀病毒個人防護知識、衛生健康習慣及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方法。
(十五)減少員工聚集。根據實際採取錯時上下班彈性工作制或居家辦公方式。加強員工用餐管理,實行錯峰就餐,有條件時使用餐盒、分散用餐。
五、異常情況處置
(十六)建立溝通機制。演出場所及演出主辦方應當建立疫情應急溝通機制,暢通疫情上報通道,發現疫情情況應當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十七)做好發現疫情時的應對處置。在演出現場如出現疑似疫情,演出場所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現場管理,避免恐慌,配合衛生健康部門採取隔離措施,做好清潔消毒等工作並暫時關閉場所。
六、保障措施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提升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與當地衛生健康部門之間的聯動,確保恢復開放工作平穩有序。
(十九)加強監督檢查。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恢復開放的演出場所的巡查和監管力度,依法依規查處違法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二十)加強應急管理。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按照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開展排查、評估和宣傳培訓工作,及時發現隱患苗頭,及時處置,發生異常情況及時上報並暫時關閉場所。

內容解讀

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近日印發《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提到,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況下,在低風險地區,經當地黨委政府同意,可以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但暫緩舉辦中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在中、高風險地區,暫緩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   文中指出,堅持預約限流,恢復開放的演出場所應當嚴格執行人員預約限流措施;劇院等演出場所觀眾人數不得超過劇場座位數的30%,要間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離。鼓勵推廣線上實名制購票及電子票,鼓勵使用線上支付,儘量減少直接接觸;對劇院等專業演出場所,實行實名制購票和實名制入場。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指出,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況下,各地應當嚴格按照屬地黨委、政府統一部署,以縣域為單位,分區分級,確定娛樂場所恢復開放時間和具體要求。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疫情風險具有較大不確定性地區和境外輸入壓力較大地區,應當從嚴、審慎把控恢復開放時間。
文中還提到,上網服務場所應當採取預約消費、錯峰入場、間隔就坐等措施,限制上網人流;上網服務場所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每個包間也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嚴格執行限流限量要求。    
《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中也表示,娛樂場所應當採取預約消費、錯峰入場等措施,對消費者進行限流限量。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每個包間接納消費者人數也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遊藝娛樂場所內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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