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安全救援

旅遊安全救援

旅遊安全救援是指在旅遊活動過程中旅遊者旅遊從業人員以及相關人員發生旅遊安全問題時,為旅遊安全當事人所提供的緊急救護和援助。旅遊安全救援機制是指為實施旅遊救援而建立的、涉及與旅遊安全相關的各個層面的組織機構和旅遊救援的分工、協作的工作體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旅遊安全救援 
  • 外文名:Tourism safety rescue
類別,職責,

類別

旅遊安全救援包括醫療救援和非醫療救援兩大類。醫療救援包括:(1)建立醫療呼救系統,及時將傷員送往和安排到醫療單位,擔保住院押金,墊付醫療費、住院費;(2)完善醫療追蹤服務,運送緊急藥品,提供醫療翻譯,醫療遣返轉運,安排親友探訪,屍體火化或者轉運等。非醫療救援包括:(1)旅遊諮詢,查找丟失行李、證件,緊急信息傳遞,信用卡掛失;(2)代辦登記,代訂酒店床位、機船車票,代墊保釋金,代聘律師,貸款及訴訟幫助等。

職責

1.旅遊安全救援核心機構
救援核心機構負責旅遊安全救援工作本身的開展、統籌、協調,是整個旅遊安全救援的核心。譬如,國際緊急救援中心(sos)扮演的就是這個角色。救援核心機構是旅遊救援的指揮中心,它的核心地位體現在其對整個旅遊安全救援工作的開展、統籌、協調的職責上。
旅遊救援指揮中心有如下職責:(1)從一線旅遊機構獲取關於旅遊安全問題的信息,尤其是旅遊安全問題發生的具體地點、時間、性質、程度等內容,明確旅遊安全問題的大致情況;(2)根據獲得的信息迅速進行歸納整理,初步擬定實施救援的機構和實施救援的規模與等級;(3)迅速把初步的意見轉達給擬實施救援的相關單位和人員,指揮這些機構和人員實施面對面的專業救援;(4)派員監督和現場協調整個救援過程,隨時根據救援工作進展調整救援工作方針,開展救援行動並於救援工作結束後開展善後處理工作。
建立全國性的旅遊救援中心是旅遊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目前國際國內安全工作的嚴峻形勢,由政府牽頭建立全國性的緊急救援中心主管全國安全工作是非常必要的。緊急救援中心下設旅遊救援指揮中心。同時扶持國內現有的旅遊救援機構,對這些機構進行整合,利用現有網路形成旅遊救援中心。引進國際性的救援機構如國際緊急救援中心、亞洲緊急救援中心等。國際救援機構的優點是全球性網路、專業性強,容易使國際旅遊者放心。在此基礎上把國內旅遊救援中心和國際緊急救援機構進行整合和拓展,聯合組建中國旅遊救援指揮中心,統管旅遊安全救援工作。
2.旅遊安全救援機構
旅遊安全救援機構是整個旅遊安全救援體系的執行機構,在旅遊安全體系中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這一機構由醫院、公安機關、消防部門、武警部門等與救援行動直接相關的機構組成。
旅遊安全救援機構具有如下主要職責:(1)在旅遊安全救援時,服從旅遊救援指揮中心的指令,對旅遊安全救援主體實施專業化的救援工作;(2)根據旅遊安全問題的具體情況,向救援指揮中心提供救援的專業參考意見;(3)在旅遊安全救援工作中,及時向旅遊救援指揮中心反饋旅遊安全救援的過程、走向和結果,以供旅遊救援指揮中心決策參考;(4)負責對旅遊安全事故現場的勘查、維護以及旅遊安全問題的初步鑑定。
根據徽游安全救援的性質,旅遊安全救援機構也相應地分為兩大類,即醫療性和非醫療性旅遊救援機構。醫院、衛生所、衛生防疫部門屬於前者,其餘屬於後者。醫院在旅遊安全救援機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比較重要的,因為大多數的旅遊安全問題和旅遊安全救援都與醫療有關。從食物中毒旅遊交通致傷到旅遊犯罪,都可能與醫療有聯繫。其他非醫療性救援機構也是旅遊安全救援工作的堅強後盾,它們可以分別從不同環節關注旅遊活動,從而確保旅遊安全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如消防部門對於防火救災工作,公安武警對於協助旅遊犯罪、旅遊交通事故的鑑定和處理工作,等等。
3.旅遊安全外圍機構
旅遊安全外圍機構可分為直接外圍機構和間接外圍機構。
直接外圍機構是旅遊安全問題發生的場所和實施旅遊安全救援工作的第一現場。這些機構主要包括可能發生旅遊安全問題的旅遊景區(點)、旅遊企業、旅遊管理部門和社區。,直接外圍機構的職責和作用如下:(1)負責維持所在區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儘量減少旅遊安全問題的發生。(2)在發生旅遊安全問題後,及時、準確地向上一級部門和旅遊救援指揮中心報告。(3)在旅遊安全機構人員未到達現場時,積極配合,給予必要的幫助。(4)在旅遊安全救援的過程中,隨時保持與旅遊救援指揮中心的聯繫,報告救援工作的進展。(5)旅遊安全救援工作結束後,進行善後處理,分析發生旅遊安全問題的原因及處理經過,向旅遊救援指揮中心提交關於整個旅遊安全問題發生和救援的經過。
旅遊安全救援的間接外圍機構是相對於旅遊救援的核心機構、救援機構以及直接外圍機構而言的,它本身不是旅遊安全問題發生的現場,也不參與整個旅遊安全救援工作。間接外圍機構的定義是:與旅遊安全問題和旅遊安全救援沒有直接關係,但是卻關注旅遊安全問題或者與旅遊安全問題和旅遊安全救援工作有間接聯繫,甚至可能影響旅遊安全問題的處理和旅遊安全救援工作開展的任何機構。由定義可以看出,間接外圍機構沒有義務必須為旅遊安全救援承擔責任,也沒有必要非介入旅遊安全救援工作不可。但是這些間接機構卻有可能影響到旅遊救援工作的開展,並可能在適當的時候出人意料地起到極大的幫助作用。
總之,旅遊安全救援的三大機構緊密結合、相輔相成,.形成了一個旅遊安全救援的有機整體。救援核心機構負責旅遊安全救援工作本身的開展、統籌、協調,是整個旅遊安全救援的指揮中心。救援機構是整個旅遊安全救援體系的執行機構,在旅遊安全問題發生時能夠趕赴現場提供實質性救援工作,是整個旅遊安全救援的“實施”單位。外圍機構在旅遊救援工作中能夠提供輔助性工作,在旅遊救援中雖然不起主要作用,但卻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許多旅遊問題都是外圍機構發現並報救的,從而使旅遊救援能夠及時、順利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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