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的實施意見

《新余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的實施意見》是新余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實施意見。

新余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的指導意見》(贛府發〔2016〕34號),經市九屆人民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研究,現就加快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築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和“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築方針,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築在新建建築中的比例。充分發揮先進技術的引領作用,全面提升建設水平和工程質量,促進我市建築產業轉型升級,為建設“精美特新”城市典範做出新貢獻。
(二)工作目標
1.形成一個新型產業。創新、完善市場機制和發展環境,加快形成裝配式建築、部品部件規模化生產能力,大力提升設計、施工以及工程質量、施工安全控制能力。2020年底前,基本形成具有新余特色的裝配式建築產業。
2.培育發展1+1生產基地。推進機制創新,積極培育一個裝配式混凝土建築生產基地加一個鋼結構建築生產基地。引進和依託技術創新能力強、產業特色鮮明、帶動能力強的域外企業。
3.推進一批示範項目。以政府投資項目為示範引導,其他投資類型的項目積極跟進,建成一批技術先進、質量優良、經濟適用的裝配式建築示範項目。
4.落實階段發展目標。2017年底前,明確發展目標和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啟動裝配式建築發展規劃工作。2018年,城區採用裝配式施工的建築占同期新建建築的比例達到10%,其中,政府投資項目達到30%。2020年,全市採用裝配式施工的建築占同期新建建築的比例達到30%,其中,政府投資項目達到50%。到2025年底,採用裝配式施工的建築占同期新建建築的比例力爭達到50%,符合條件的政府投資項目全部採用裝配式施工。
(三)實施範圍和標準
1.實施範圍:自2018年1月1日起,新納入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計畫的項目和新立項政府投資的新建建築應採用裝配式建築。鼓勵引導社會投資項目因地制宜發展裝配式建築並創建裝配式建築示範項目。
2.實施標準:採用裝配式混凝土建築、鋼結構建築的項目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採用裝配式混凝土建築的項目,其裝配率應不低於50%;建築高度在60米(含)以下時,其單體建築預製率應不低於40%,建築高度在60米以上時,其單體建築預製率應不低於20%。鼓勵學校、醫院、體育館、商場、寫字樓等新建公共建築優先採用鋼結構建築,其中政府投資的單體地上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築應採用鋼結構建築。
二、重點任務
(四)完善技術標準體系
進一步完善適應裝配式建築的設計、生產、施工、檢測、驗收、維護等標準體系,編制相關圖集、工法、手冊、指南。嚴格執行國家和行業裝配式建築相關標準,加快制定本市地方標準,支持制定企業標準,促進關鍵技術和成套技術研究成果轉化為標準規範。完善適應裝配式建築的安全防護體系和防火抗震防災標準。制定結構與裝修一體化和裝配式裝修技術標準。研究確定裝配式建築工程計價依據。建立裝配式建築評價體系。
(五)創新裝配式建築設計
統籌建築結構、機電設備、部品部件、裝配施工、裝飾裝修,推行裝配式建築一體化集成設計。推廣通用化、模數化、標準化設計方式,積極套用建築信息模型技術,提高建築領域各專業協同設計能力,加強對裝配式建築建設全過程的指導和服務。政府投資的裝配式建築項目應全過程採用建築信息模型技術進行管理。鼓勵設計單位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聯合開發裝配式建築設計技術和通用設計軟體。
(六)最佳化部品部件生產
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建立裝備式建築產業基地,靠大聯強,積極引進國內有實力的裝配式建築企業落戶新余,引導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及相關產業園區在我市合理布局,培育一批技術先進、專業配套、管理規範的骨幹企業,建設一批綠色、智慧型、可持續發展的部品部件生產基地,形成適應裝配式建築發展需要的產品齊全、配套完整的產業格局。特別是依託行業龍頭企業打造鋼結構建築生產示範基地,整合鋼構件、內外牆板、樓板、一體化裝修材料等上下游部品部件生產。支持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完善產品品種和規格,促進標準化、專業化、規模化、信息化生產,最佳化物流管理,合理組織配送。積極引導設備製造企業研發部品部件生產裝備機具,提高自動化和柔性加工技術水平。建立部品部件質量驗收機制,確保產品質量。
(七)提升裝配施工水平
引導企業研發套用與裝配式施工相適應的技術、設備和機具,特別是加快研發套用裝配式建築關鍵連線技術和檢測技術,提高部品部件的裝配施工質量和建築安全性能。鼓勵企業創新施工組織方式,推行綠色施工,套用結構工程與分部分項工程協同施工新模式。支持施工企業總結編制施工工法,提高裝配施工技術水平,實現技術工藝、組織管理、技能隊伍的轉變,打造一批具有較高裝配施工技術水平的骨幹企業。
(八)推進建築全裝修
實行裝配式建築裝飾裝修與主體結構、機電設備協同施工。積極推廣標準化、集成化、模組化的裝修模式,推廣整體廚衛、同層排水、輕質隔牆板等材料、產品和設備管線集成化技術,加快智慧型產品和智慧家居的套用,提高裝配化裝修水平。倡導選單式全裝修,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本市保障性住房項目全部實施全裝修成品交房,鼓勵裝配式裝修;支持其他採用裝配式建築的住宅項目實施全裝修成品交房。
(九)推廣綠色建材
提高綠色建材在裝配式建築中的套用比例。開發套用品質優良、節能環保、功能良好的新型建築材料,加快推進綠色建材評價。鼓勵裝飾與保溫隔熱體化套用。推廣套用高性能節能門窗、夾心保溫複合牆體、疊合樓板、預製樓梯以及成品鋼筋,積極推進臨時建築、道路硬化、工地臨時性設施等配套設施使用可裝配、可重複使用的建材和部品部件。2018年起,凡符合工廠預製新開工的保障房、學校、醫院、辦公綜合樓、停車樓等新建項目的樓梯、牆板、空調板、陽台板等推廣使用部品部件。鼓勵商品混凝土、水泥製品、牆材及傳統鋼結構等產品向建築構配件、部件延伸或轉型。強制淘汰不符合節能環保要求、質量性能差的建築材料。
(十)推行工程總承包
推行工程總承包,完善工程招投標辦法,堅持依法依規招投標。對採用裝配式施工的工程項目,應當由具備裝配式建築建造能力的企業參與公開招投標。裝配式施工項目的招標方式核准為公開招標的,可採用資格預審。
工程總承包企業要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造價負總責。健全與裝配式建築工程總承包相適應的發包承包、施工許可、分包管理、工程造價、質量安全監管、竣工驗收等制度,最佳化項目管理方式,實現工程設計、部品部件生產、施工及採購的統一管理和深度融合。鼓勵裝配式建築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發展,加大研發投入,增強創新能力。支持大型設計、施工和部品部件生產企業通過調整組織架構、健全管理體系,向具有工程管理、設計、施工、生產、採購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轉型。
(十一)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完善裝配式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質量安全責任體系,落實各方主體責任。加強全過程監管,制定針對裝配式建築的分段驗收方案,對全裝修成品交房項目實施主體與裝修分界驗收。加強部品部件生產企業質量管控,實施裝配式建築部品認定和目錄管理,對主要承重構件和具有重要使用功能的部品部件進行駐廠監造。施工企業要加強施工過程質量安全控制和檢驗檢測,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在建築物明顯部位設定永久性標牌,公示質量安全責任主體和主要責任人。加強行業監管,明確符合裝配式建築特點的施工圖審查要求,加大抽查抽測力度,嚴肅查處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依託網際網路技術,建立涵蓋本市裝配式建築項目建設管理全過程的大數據平台,實現發改、規劃、國土、住建等部門以及相關企業的數據共享,實現工程質量可查詢可追溯。
三、保障措施
(十二)健全工作機制
加強裝配式建築工程推進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發展裝配式建築工程推進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萬廣明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徐文泊  副市長
成  員:鐘桂林  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盧永寧  市政府副秘書長
       張曉明  市住建委主任
       傅  磊  市發改委副主任、重點辦主任
       計  平  市財政局副局長
       郭志勇  市教育局副局長
       鐘岳樺  市科技局副局長
       劉偉忠  市工信委副主任
       羅時良  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局副局長
       劉國新  市水務局副局長
       黃林清  市人社局副局長
       卻文睿  市環保局副局長
       李衛民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雷  蕾  市國資委副主任
       黃傳勝  市規劃局副局長
       何愛斌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肖  亮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
       陳青春  市政府金融辦主任
       李  波  市國稅局總經濟師
       何  敏  市地稅局副局長
       徐  崗  人行市中心支行副行長
       黃敏勇  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
       黃  農  分宜縣政府副縣長
       曾  羽  渝水區政府副區長
       黃耀霖  省職業教育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張浪平  市投控集團公司總經理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委,由張曉明兼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組織、協調和推進全市裝配式建設工程的發展。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制定具體配套措施,密切協作配合,加大支持力度,紮實做好發展裝配式建築各項工作。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對本地區發展裝配式建築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明確目標任務,加強督促檢查,確保落到實處。
(十三)細化責任分工
嚴格落實八家聯審制度,各部門應將裝配率納入重點聯審內容。市住建委要加強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裝配式建築年度發展計畫及具體實施範圍,將發展裝配式建築相關要求落實到項目規劃審批、土地供應、項目立項、施工圖審查等各環節,並定期通報各有關單位推進裝配式建築工作進展情況;制定和完善裝配式建築設計檔案深度規定和施工圖審查要點,加強裝配式建築項目施工圖審查的管理和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市發改委負責在立項階段對項目申請報告或可行性研究報告落實裝配式建築要求的有關內容進行審查。市規劃局按照批准的裝配式建築發展計畫的實施範圍要求,在規劃許可過程中相應予以明確,市國土資源局在土地供應中予以落實。
(十四)加大政策支持
1.對於實施範圍內的裝配式建築項目,在計算建築面積時,建築外牆厚度參照同類型建築的外牆厚度。建築外牆採用夾心保溫複合牆體的,其夾心保溫牆體外葉板水平投影面積不計入建築面積。對於未在實施範圍內的非政府投資項目,凡自願採用裝配式建築並符合實施標準的,給予實施項目不超過3%的面積獎勵。
2.由財政部門研究制定裝配式建築項目專項獎勵政策,視財力情況對於實施範圍內的預製率達到50%以上,裝配率達到70%以上的非政府投資項目予以財政獎勵;對於未在實施範圍的非政府投資項目,凡自願採用裝配式建築並符合實施標準的,按增量成本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獎勵。對新建、擴建、改建裝配式建築生產線項目給予政策性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裝配式建築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
3.對於符合新型牆體材料目錄的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優惠政策。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的裝配式建築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經認定後可依法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4.在本市建築行業相關評優評獎中,增加裝配式建築方面的指標要求。採用裝配式建築的商品房開發項目在辦理房屋預售時,由房管部門制定專項鼓勵政策。
(十五)加強科技創新
加大科研攻關力度,研發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關鍵技術,形成適應裝配式建築發展的技術支撐體系。推動技術集成創新,鼓勵套用綠色建築技術、超低能耗節能技術、智慧型建築技術。建立市裝配式建築專家委員會,參與研究制定本市裝配式建築的技術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
(十六)強化隊伍建設
大力培養裝配式建築設計、生產、施工、管理等專業人才。鼓勵高等學校、職業學校設定裝配式建築相關課程,推動裝配式建築企業開展校企合作,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在建築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中增加裝配式建築相關內容。制定裝配式建築崗位標準和要求,加大職業技能培訓投入,建立培訓基地,加強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採取多種方式促進建築業農民工向技術工人轉型。加強國際交流合作,積極引進海外專業人才參與裝配式建築的研發、生產和管理。
(十七)做好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平台,通過現場會、論壇、展會、專題報導等形式,廣泛宣傳裝配式建築相關知識和發展裝配式建築的經濟社會效益,提高社會認知度,營造有利於裝配式建築發展的良好氛圍,促進裝配式建築相關產業和市場發展。
                                                                                           新余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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