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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檔案石政規〔2018〕5號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冀政辦字〔2017〕3號)精神和國家《裝配式建築評價標準》,為深入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築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快裝配式建築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意見全文
一、指導思想
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為指導,按照適用、經濟、安全、綠色、美觀的要求,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築在新建建築中的比例,提升建築品質,推動綠色建築發展,提高建築產業化水平。
二、工作目標
2018年起,橋西區、裕華區、長安區、新華區、鹿泉區、欒城區、藁城區、高新區、正定縣(含正定新區)、平山縣政府投資項目50%以上採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建設,非政府投資項目10%以上採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建設。其他縣(市、區)要積極探索試點裝配式建築工作,逐步推進項目落實。
2020年起,橋西區、裕華區、長安區、新華區、高新區新建建築面積40%以上採用裝配式建造,鹿泉區、欒城區、藁城區、正定縣(含正定新區)、平山縣新建建築面積30%以上採用裝配式建造,其他縣(市、區)新建建築面積20%以上採用裝配式建造。
到2025年,橋西區、裕華區、長安區、新華區新建建築凡適合裝配式方式建造的,全部採用裝配式建造。全市政府投資項目100%採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建設,非政府投資項目60%以上採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建設。石家莊市裝配式建築的發展環境、市場機制和服務體系基本形成,技術體系基本完備,管理制度相對完善,人才隊伍培育機制基本建立,關鍵技術和成套技術套用逐步成熟,形成能夠服務於京津冀地區的裝配式建築生產和服務體系,裝配式建造方式成為主要建造方式之一,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築在新建建築中的比例。
積極推廣農村裝配式低層住宅。各縣(市、區)要結合美麗鄉村和特色小城鎮建設,大力推動農村住宅轉變建造方式,在村民自建住房項目中開展低層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建築試點,提高建築品質和居住舒適度。同時,結合旅遊景區建設,倡導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築。
三、重點任務
(一)大力培育扶持裝配式建築產業基地
一是培育龍頭企業。整合資源,引導裝配式建築相關企業組成產業聯盟。支持外地優勢企業與本市企業合作,提升本市企業技術水平和綜合實力。支持有條件的鋼鐵企業、建築業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築設計企業和有一定影響的部品部件生產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成為設計、生產、施工一體化的裝配式建築龍頭企業。大力培育裝配式建築產業基地,促進上下游產業鏈的聯動發展。
二是發展部品部件。引導建築行業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合理布局,降低運輸成本。鼓勵有條件的鋼鐵企業調整產品結構,生產符合模數的建築用鋼。支持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完善產品品種和規格,實現清潔生產,最佳化物流管理。支持牆材生產企業重點發展保溫隔熱及防火性能良好、施工便利、輕質高強、使用壽命長的牆體和屋面材料,開發推廣保溫與結構、裝飾一體化的配套牆體材料。引導設備製造企業研發部品部件生產裝備機具,提高自動化和柔性加工技術水平。建立部品部件驗收機制,確保產品質量。
(二)不斷提升裝配式建築工程質量
一是提高設計能力。裝配式建築設計檔案應符合《建築工程設計檔案編制深度規定》,並編制設計專篇。推廣通用化、模數化、標準化設計方式,鼓勵和引導設計單位提高統籌建築結構、機電設備、部品部件、裝配施工、裝飾裝修的裝配式建築集成設計能力,提高各專業協同設計能力,加強對裝配式建築建設全過程的指導和服務。鼓勵設計單位參與開發裝配式建築設計技術,大力套用成熟的設計軟體。
二是提升施工水平。鼓勵企業加快發展滿足結構安全需要並易於施工的高效連線技術,提高部品部件的裝配施工連線質量和建築安全性能。鼓勵企業研發適合裝配式建築施工特點的設備和機具,提高勞動生產率和質量控制水平。鼓勵企業創新施工組織方式,推行綠色施工,套用結構工程與分部分項工程協同施工新模式。支持我市施工企業編制施工工法,加快技術工藝、組織管理、技能隊伍的轉變,提高裝配施工能力。
三是確保質量安全。完善裝配式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建設監理、質量安全、竣工驗收等管理制度,健全質量安全責任體系,落實各方主體質量安全責任。建設工程竣工後,要在建築物明顯部位設定永久性標牌,公示質量安全責任主體和主要責任人。加強全過程監管,建設和監理等相關方可採用駐廠監造等方式加強部品部件生產質量管控,並加大對結構部分現場澆築環節、預製構件連線節點和吊裝作業工程的抽查力度。施工企業要加強施工過程質量安全控制和檢驗檢測,完善裝配施工質量保證體系。裝配式建築的各項技術要求應滿足消防規範的規定。建立全過程質量追溯制度,加大抽查抽測力度,嚴肅查處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三)實施新型建設、管理模式
一是推行工程總承包。裝配式建築原則上採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可按照技術複雜類工程項目招投標。支持大型設計、施工和部品部件生產企業通過調整組織架構、健全管理體系,向具有工程管理、設計、生產、施工、採購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轉型,培育一批工程總承包骨幹企業。健全與裝配式建築總承包相適應的發包承包、施工許可、分包管理、工程造價、質量安全監管、竣工驗收等制度,實現工程設計、部品部件生產、施工及採購的統一管理和深度融合。
二是推進建築全裝修。推行裝配式建築裝飾裝修與主體結構、機電設備協同施工,推廣標準化、集成化、模組化的裝修模式,倡導選單式全裝修。促進整體廚衛、輕質隔牆等材料、產品和設備管線集成化技術的套用,提高裝配化裝修水平,滿足消費者裝修的個性化需要。
三是推廣綠色建材。加快推進綠色建材評價,建立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制度,大力推廣節能環保、資源綜合利用水平高、功能良好、品質優良的新型綠色建材。構建綠色建材選用機制,提高綠色建材在裝配式建築中的套用比例。
(四)推動裝配式建築與信息化深度融合
支持工程總承包企業推廣套用先進適用的項目管理軟體,建立與工程總承包管理相適應的信息網路平台,完善相關資料庫,提高數據統計、分析和管控水平。積極套用建築信息模型技術,提高裝配式建築設計階段各專業的協同能力,提升項目設計、生產、施工、裝修、運營管理等各環節的協同能力,實現產業鏈各環節和建造、運營各方主體的數據共享,推動實現裝配式建築設計、生產、施工、裝修、運營管理全過程的信息化。
四、政策支持
(一)將裝配式建築產業基地建設納入相關規劃,列入戰略性新興產業,對裝配式建築產業基地和採用裝配式方式建設的商品房項目,優先保障用地。
(二)在辦理規劃審批(驗收)時,對採用裝配式方式建設且裝配率達到50%(含)以上的商品房建築,按其地上建築面積3%給予獎勵,不計入項目容積率;對採用裝配式方式建設且達到評價等級A級及以上的商品房建築,按其地上建築面積4%給予獎勵,不計入項目容積率。獎勵的不計入容積率面積,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及城建配套費用。
(三)在施工當地沒有或只有少數幾家裝配式生產、施工企業的,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時可以採用邀請招標方式進行。
(四)對採用裝配式方式建設的商品房建築,投入開發建設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和施工進度達到主體施工的裝配式建築(已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可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裝配式建築在辦理商品房價格備案時,可上浮30%。
(五)2020年底前,對新開工建設的城鎮裝配式商品住宅(以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時間為準)和農村居民自建裝配式住房項目(以竣工時間為準),由項目所在地縣(市、區)政府按照50-100元/平方米予以補貼,單個項目補貼不超過100萬元,具體辦法由各縣(市、區)制定。橋西區、裕華區、長安區、新華區的項目補貼,市、區財政各負擔50%。
(六)公安和交通運輸部門在職能範圍內,在確保全全的基礎上,對運輸超高、超寬部品部件(預製混凝土構件、鋼構件等)運載車輛,在運輸、交通通暢方面給予支持。
(七)在《石家莊市建設領域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Ⅰ級應急回響措施發布時,裝配式建築施工工地可不停工,但不得從事土方挖掘、石材切割、渣土運輸、噴塗粉刷、砂漿現場攪拌等作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主管副市長為組長,主管副秘書長、市住建局局長為副組長,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行政審批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規劃局、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部門參加的市裝配式建築發展領導小組,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統籌規劃、組織協調、整體推進全市裝配式建築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負責協調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各項工作,並對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推進裝配式建築工作情況進行督導、考核。各縣(市、區)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研究提出本地裝配式建築發展目標和任務,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強化各部門職能。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市政府確定的裝配式建築發展目標,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工作落實到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裝配式建築的統籌協調工作。行政審批部門負責立項階段的審批、核准和備案工作,加快超限運輸車輛的審批。國土部門負責按照裝配式建築發展目標要求,保障裝配式建築項目用地,並依據規劃、住建等部門的具體要求在招拍掛檔案中予以明確。規劃部門負責在規劃審批環節提出按規定比例落實裝配式建築項目要求,並明確到具體單體工程,嚴格把關。交通運輸、交管部門負責對運輸不可解體超載、超限部品部件運載車輛通行給予保障。財政部門按政策負責支持資金的落實。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裝配式建築基地部品部件質量的監管。其他有關市政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做好支持建築產業化工作。
對未按要求建設裝配式建築的,在項目審批和備案環節,規劃、住建、審批部門不予辦理規劃審批、節能備案和施工許可。
(三)完善專家論證組織機制。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組建裝配式建築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的委員由裝配式建築領域的專家組成。裝配式建築專家委員會負責參與研究和制定裝配式建築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科技項目的選題論證;負責承擔試點項目評估評價、新技術和新工藝論證、部品認證、住宅性能認定等裝配式建築相關技術服務指導工作。專家委員會論證意見作為項目享受各項優惠激勵政策的主要依據。
(四)加強隊伍建設。加快培育裝配式建築專業技術人才,著力提升行業從業人員素質。完善建築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開展專業技術技能訓練、崗位操作培訓等,增加裝配式建築相關內容,培養裝配式建築設計、生產和施工專業技術人才。研究適合裝配式建築發展的用工制度,合理配置裝配式建築技術工種,形成規模化、專業化的裝配式建築產業工人隊伍。加大職業技能培訓資金投入,多渠道建立培訓基地,加強崗位技能提升培訓,促進建築業農民工向技術工人轉型。
(五)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路等媒體,通過多種形式深入宣傳發展裝配式建築的經濟社會效益,廣泛宣傳裝配式建築基本知識和支持政策,提高公眾對裝配式建築的認知度,營造各方共同關注、支持裝配式建築發展的良好氛圍。及時總結成功經驗,通過典型引路,引導企業參與裝配式建築發展,提升建築科技水平。
原《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我市建築產業化的實施意見》(石政辦發〔2016〕29號)、《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石政辦發〔2017〕46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