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新鄭市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
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三)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五)執行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
司法行政、監察、
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護
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
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七)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八)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
風俗習慣,幫助本行政區域內各
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
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十)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新鄭概況
新鄭市,北距鄭州市區38公里;東北距中牟縣城45.6公里、
開封市區120公里;東至尉氏縣城42.6公里;南至長葛市區20.4公里、
許昌市區40公里;西南至禹州市區36.5公里、
平頂山市區84公里;西至新密市區34.5公里。
新鄭市南北長42公里,東西寬36公里,總面積873
平方公里,總人口78.6萬,轄14個鄉(鎮),337個
行政村。 地勢西高東低,西部為淺山丘陵區,東部為平原,西北部為丘崗地。雙泊河貫穿全市,境內長30餘公里。
歷史沿革
4700年前,
龍山文化中期,新鄭為祝融氏之國。夏商時期,新鄭為夏都、商都京畿。
西周,新鄭為
鄶國;
春秋為鄭國,戰國時代為
韓國,鄭韓故都為
中原地區最主要的政治、軍事、經濟和文化中心,是中原地區最大的工商業都會。韓國時,設鄭縣,治所在韓都。
唐分新鄭、清池二縣,後
清池縣復歸新鄭。五代後設新鄭縣。
政府領導
市長
楊晉:中共新鄭市委副書記,新鄭市人民政府市長。
副市長
張佳濤:中共新鄭市委常委、新鄭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崔淑嫻:中共新鄭市委常委、副市長
王淑慧:新鄭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張志宏:新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劉濤:新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馬紹敏:新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王曉瑩:新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苗瑞光:新鄭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
政府部門
工作機構
工作部門
新鄭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新鄭市資源交易中心
鄉鎮街道
新建路辦事處、新華路辦事處、新煙街辦事處、具茨山管委會、新區管委會
辦公地址
地址:鄭州市新鄭市人民路西段18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