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條例》旨在加強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範公路建設工程從業單位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的行為及保障公路建設工程質量;2019年3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共八章四十九條,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條例
- 發布機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務委員會
- 通過時間:2019年3月28日
- 實施時間:2019年7月1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條例》旨在加強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範公路建設工程從業單位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的行為及保障公路建設工程質量;2019年3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共八章四十九條,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條例》旨在加強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範公路建設工程從業單位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的行為及保障公路建設工程質量;2019年3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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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公路建設項目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加強質量監督管理、契約管理。第十條 公路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重要設備、材料的採購均應依法招標投標。承擔公路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
第十四條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依法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度、招標投標制度、施工許可制度、工程監理制度、契約管理制度和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度。第十五條 自治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履行農村公路質量監督工作的指導職責,具體工作由其所屬的農村公路...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路的建設和管理,促進公路事業發展,適應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公路規劃、建設、養護、經營、使用和管理的單位...
二十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自治區人民政府新政函[1995]176號文批准 1995年12月26日自治區建設廳新建質字[1996]01號發布實行)修改內容:1、刪除第三十五條中“停止施工”的內容;...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契約格式條款監督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卡拉麥里山有蹄類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濕地保護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平原天然林保護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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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6月2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1989年6月25日公布 根據1996年9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
第五條城市道路管理實行統一規劃、配套建設、協調發展和建設、養護、管理並重的原則。第六條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管養分開的原則,組織做好對城市道路養護和維修,加強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保障城市道路完好。第七條城市道路的養護、...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牧業稅徵收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下水資源勘查管理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酒類管理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根據...
縣道、鄉道建設項目的施工由自治州交通主管部門批准,村道建設項目的施工由縣(市)交通主管部門批准。第十一條 自治州、縣(市)交通主管部門所屬的農村公路質量監督機構對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質量和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未按國家和自治區...
第六條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區工程質量投訴的監督管理工作。地(州、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投訴處理工作。對涉及到由房地產開發、勘察設計、市政公用建設等方面...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是新疆住建廳直屬單位,按照國家、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接受授權或委託負責全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等相關工作。
新建、改建公路需要設定治超檢測站點的,應當將治超檢測站點作為公路附屬設施的組成部分,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後,與公路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建設、運行。治超檢測站點應當配置符合國家規定的設施、設備,公示監督電話、治超認定標準和檢測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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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檔案(2020年版)》適用於參與新疆農村公路建設管理的各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參與農村公路招投標活動的招標代理機構及施工單位,以及與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及招投標活動相關的人員。圖書目錄 第一章 ...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建設、規劃、農牧、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生產監督、城市管理(行政綜合執法)等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和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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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郵電通信工程建設質量由自治區郵電通信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實行監督管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未辦理質量監督手續的郵電通信建設工程不得開工,未經郵電通信工程質量監督站檢驗合格的郵電通信建設工程不得驗收投產。第三章 郵電...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依據《水土保持法》及其《條例》和本辦法,按照自治區統一的水土保持規劃,負責兵團使用管理土地的水土保持工作,並接受自治區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兵團各農、牧團場按照當地的統一規劃,負責本團場範圍內的水土保持工作...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通信設施建設和保護條例,於2017年9月27日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通信設施建設,加強通信設施保護,保障通信設施安全暢通,促進經濟社...
第二十七條 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外)裝修裝飾材料、保溫材料在施工、安裝前,建設單位或者監理單位應當核查產品質量證明檔案,無質量證明檔案的,不得同意使用;施工單位應當在建設單位或者監理單位的監督下...
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應有城市道路照明設施行政管理部門參加。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十一條 單位投資建設的城市道路照明設施應當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建設規劃和安裝、施工質量標準;需移交城市道路照明設施行政...
(三)機場、鐵路、公路、水庫、堤壩等用地;(四)軍事設施用地、科學實驗用地和學校用地。第十九條 採礦、築路、興修水利工程或進行其他建設,必須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等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法律、法規,防止污染土地資源。造成土地...
第四十一條 建設單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准,擅自施工的,由行政綜合執法機關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處工程契約價款1%以上2%以下的罰款。第四十二條 建設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由行政綜合執法機關責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