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的決定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的決定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的決定在1998.04.02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98年04月02日
  • 實施時間:1998年04月02日
  • 頒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經過審議,決定廢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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