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按照市政府要求,抓好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徐州市、新沂市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二)圍繞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報送發布的公文,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等重要文稿和市政府領導同志講話稿及其他文稿。
(三)辦理國家和省、徐州市及其部門單位、外縣(市)區傳送市政府的公文,研究市各部門單位和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單位和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對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徐州市、新沂市黨委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批示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和突發事件信息,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指示。
(七)負責徐州市和新沂市人大、政協交市政府的有關議案、提案的辦理工作。
(八)負責向徐州市政府辦公室和新沂市政府領導同志報送重要政務信息。收集編寫信息,準確反映動態,及時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對策建議。
(九)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政府入口網站工作。
(十)負責組織或者參與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決策諮詢。對市政府重大戰略實施、重大決策落實情況進行跟蹤調研。參與市政府領導同志的調研活動,為政務工作提供決策諮詢等相關服務。組織、協調全市政府系統調查研究工作,組織社會力量開展調查研究。
(十一)負責市政府外事工作以及港澳事務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堅持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部門權責清單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分工檔案等有關規定,履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
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根據法律法規、部門權責清單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安委會關於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的檔案等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內設機構
(一)值班室(市政府值班室)。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報送和處置突發事件、重要緊急情況信息,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指示;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會議通知下發和接收落實反饋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值守。
(二)秘書科。負責各類文電的收發、登記、傳遞和分辦、催辦工作;負責機關機要工作,承擔機關保密工作;負責印鑑、檔案、文稿印發和資料管理工作;指導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文電、機要工作。
(三)綜合一科。負責市政府黨組服務保障工作;承擔市政府常務會議、黨組會議的會務並整理會議記錄,起草會議紀要;負責銜接、落實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重要政務活動,辦理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文電呈送、批示辦理。
(四)綜合調研科。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等市政府重要綜合性文稿,起草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活動、會議等方面的文稿;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重要政務活動的材料準備及整理;根據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批示和工作需要,開展調查研究;負責市政府年度重點工作目標分解、方案制定工作;負責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對市政府重要工作、重大決策部署進行跟蹤調研,分析和報送有關重要信息;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政府系統調查研究工作,組織社會力量開展調查研究。
(五)綜合二科。負責辦理市政府涉及的經濟發展、國有資產及國有公司監管、自然資源和規劃、科學技術、行政審批、機關事務管理、稅務、金融、統計、供銷等方面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六)綜合三科。負責辦理市政府涉及的農業農村、水務、扶貧、南水北調、河道、氣象等方面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七)綜合四科。負責辦理市政府涉及的交通運輸、環境保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紅十字會等方面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八)綜合五科。負責辦理市政府涉及的城市與鎮村規劃、城市建設管理、人防、地震、南北掛鈎、對口支援、錫沂高新區等方面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九)綜合六科。負責辦理市政府涉及的招商引資、開放型經濟、文體廣電、教育、旅遊、應急管理、無線電等方面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十)綜合七科。負責辦理市政府涉及的市場監督管理、民政、退役軍人事務、廣播電視、殘聯、總工會、共青團、婦聯、工商聯、科協、慈善總會、文聯、檔案、人民武裝、駐新部隊、科技鎮長團等方面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十一)綜合八科。負責辦理市政府涉及的公安、司法、信訪穩定等方面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十二)信息科。負責政務信息采編工作,組織開展信息調研,及時向徐州市政府辦公室和新沂市政府領導同志報送信息,編髮相關刊物;建立健全政務信息報送網路,協調指導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工作;負責“省長信箱”、徐州“市長信箱”交辦信件及我市“市長信箱”來信的辦理工作;負責徐州市和我市人大、政協交市政府的有關議案、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三)政務公開辦公室。承擔全市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研究擬訂相關政策意見;負責指導、協調政府入口網站工作,研究擬訂相關政策意見;承擔市政府及辦公室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事務;負責辦理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政府數據信息公開等方面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十四)人事科。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績效考核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同志的管理服務工作。
(十五)行政科。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各項資金、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指導全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負責與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協調有關方面工作。
市委外事委員會辦公室外事科。承擔市委外事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做好全市外事禮賓接待工作的管理、協調及與國際友好城市的交往工作;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工作的歸口管理、協調服務和監督工作;承擔我市因公出國(境)人員的護照、簽證和通行證、簽注的申辦業務;指導有關單位對因公出國(境)人員進行外事政策、紀律教育;負責辦理外事、港澳事務等方面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辦公室黨群工作;承擔辦公室黨組相關文稿起草、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人員編制
市政府領導行政編制單列,定編7名。
市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36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4名;正副科長(主任)23名(含市委外事委員會辦公室外事科科長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市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市委、市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