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應急管理局

新沂市應急管理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新沂市應急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新委辦發〔2019〕41號),制定本規定。

新沂市應急管理局是新沂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新沂市應急管理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徐州市委、新沂市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沂市應急管理局
  • 成立時間:2019年2月28日
  • 所屬部門:新沂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新沂市
主要職責,正式成立,機構簡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市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葛欠全生產等政策,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依法起草我市相關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並監督實施相關規程、標準。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騙阿講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汽坑轎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各級各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各級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徐州市下撥和本市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朵腿婚刪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經開區、高新區、馬陵山景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料拒槳生產、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相關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強化監管職責,加強審慎監管,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規範事前審批、提高審批效率,推進行汗趨鑽堡政審批服務便民化;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監管效率和服務水平。

正式成立

2019年2月28日,新沂市應急管理局正式掛牌成立。

機構簡介

根據《新沂市機構改革方案》要求,組建市應急管理局,將新沂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新沂市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新沂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相關職責,新沂市民政局的救災職背霸樂責,新沂市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新沂市水利局的水旱災害防治相關職責,新沂市農業委員會(市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新沂市地震局的抗震救災行政職能,以及防汛防旱、減災、抗震救災、護林防火等指揮部(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新沂市應急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不再保留新沂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相關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強化監管職責,加強審慎監管,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規範事前審批、提高審批效率,推進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監管效率和服務水平。

正式成立

2019年2月28日,新沂市應急管理局正式掛牌成立。

機構簡介

根據《新沂市機構改革方案》要求,組建市應急管理局,將新沂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新沂市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新沂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相關職責,新沂市民政局的救災職責,新沂市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新沂市水利局的水旱災害防治相關職責,新沂市農業委員會(市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新沂市地震局的抗震救災行政職能,以及防汛防旱、減災、抗震救災、護林防火等指揮部(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新沂市應急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不再保留新沂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