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行政服務中心

新沂市行政服務中心

新沂市行政服務中心是由新沂市人民政府領導的市政府派出機構,正科級行政部門,主要履行有關行政審批服務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服務職能,內設辦公室、業務科、督查科三個職能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沂市行政服務中心
  • 籌建時間:2004年3月
  • 總面積:1300平方米
  • 工作人員:68名
  • 服務視窗:43個
  • 地址:新沂國土資源局辦公大樓1-2層
業務規模,服務理念,職責職能,內設機構,辦公室,業務科,督查科,

業務規模

第一批進駐部門30個,辦理各類行政審批服務事項218項,工作人員68名,設定服務視窗43個。“中心”於2004年3月開始籌建,2004年6月28日啟動運行,辦公地址位於新沂國土資源局辦公大樓1-2層,總面積1300平方米。

服務理念

“中心”對所有辦理事項實行“九公開”和“六制”辦理,對技術改造、基本建設、房地產開發項目及企業登記註冊等四類重大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實行聯合審批服務。“中心”採取集中式視窗辦公,一站式服務和網路化管理。“中心”的服務宗旨是“便民,高效,廉潔,規範”;服務理念是“服務經濟,方便民眾,依法行政,公開透明,樹好形象”;總體要求是“進一個門辦好,收規定費辦成,按承諾日辦結”。“中心”的主要服務內容是:辦理國內外投資者申請投資項目需要報經各主管機關審批、核發的批准檔案(證照);辦理各類經濟組織和城鄉居民申領的有關證照;受理各類投資政策、稅收政策、物價政策及勞動力需求等各種證照申領方面的諮詢釋疑、資料發放、信息發布事項;辦理經濟服務方面的其它有關事項。

職責職能

1、辦理投資者申請投資項目需報經相關行政主管機關審批、核發的各項批文、證照;辦理各類經濟組織和城鄉居民申領的有關證照,以及其它有關方面的便民服務事項。
2、辦理各類投資、稅收、物價政策及勞動力需求、證照申領方面的諮詢、資料發放、信息發布等事項;代理收取有關行政審批服務規費。
3、負責“中心”審批服務工作的督辦檢查,協調處理“中心”運作中的有關問題及“中心”各視窗部門之間的關係;考核進駐“中心”各單位的視窗工作績效;負責“中心”辦公自動化系統的維護和日常管理;保障“中心”高效、規範、有序運轉。
4、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市行政服務中心下設3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業務科、督查科。

辦公室

(1)根椐領導安排,協調聯繫內外事務活動;
(2)負責中心公文處理、檔案收發、文印、機要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
(3)負責中心印章和介紹信的使用與管理;
(4)負責中心日常會議及與中心工作有關的會務準備、材料整理、文稿起草等工作;
(5)管理中心人事、財務、工資和集體福利等;
(6)負責中心的車輛調度、物品採購、設施維修和日常辦公用品的保管、領用;
(7)負責中心技術裝備和辦公自動化及區域網路硬體、軟體的維護與管理;
(8)負責中心的政治和業務學習;
(9)參與對視窗及工作人員的考核工作;
(10)負責中心的後勤事務;
(11)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業務科

(1)具體負責指導、檢查各視窗業務工作;
(2)負責聯辦項目(包括聯合踏勘)的聯繫協調及各部門之間的業務銜接;
(3)參與上報事項的手續辦理;
(4)收集整理視窗上報表格,具體負責中心的業務統計、分析和歸檔工作;
(5)負責對視窗及工作人員的考核;
(6)負責“中心”考核情況的綜合、上報;
(7)負責進入中心的辦理事項方案擬定、調整及有關會議紀要和檔案起草工作;
(8)具體負責和管理中心的諮詢服務;
(9)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督查科

(1)督促、檢查中心管理“九公開”、“六辦制”的執行情況;
(2)督促、檢查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3)負責中心視窗及工作人員的考勤、考核和獎懲工作;
(4)負責值周工作;
(5)具體負責接待和處理有關中心的來信、來訪和舉報投訴;
(6)具體參與中心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7)負責中心的衛生、安全保衛工作。
(8)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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