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管理機構等級評定》是2012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救助管理機構等級評定
- 實施日期:2012-01-01
- 發布日期:2011-12-03
- 標準號:MZ/T 025-2011
- 制修訂:制定
- 中國標準分類號:A00
- 技術歸口:全國城市臨時性社會救助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批准發布部門:民政部
《救助管理機構等級評定》是2012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救助管理機構等級評定》是2012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俞建良、張明亮等。起草單位民政部社會事務司。...
第五條 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按照國家規定實行等級評定。第六條 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為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提供捐助和服務。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門對在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管理和服務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農村五保供養...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管理工作。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管理其舉辦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並接受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的業務指導。第四條 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實行等級評定,具體評定辦法另行規定。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對在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管理...
2、本榜單根據國際慈善機構等級評價通行規則,以各基金會財務狀況為唯一的評價標準,評價指標主要有組織能力和組織效率兩大體系,細分為七類子指標:項目支出、行政支出、籌款支出、籌款效率、籌款增長、項目支出增長和營運資金比例。最後根據7 類指標的得分評定星級。四顆星表示該機構財務狀況運營良好,兩星以下則表示運營...
救助流程 (一)對象申請。殘疾兒童監護人直接或通過“開放量服”自助業務辦理等方式,向市殘聯提出康復救助申請,填寫《隆昌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審批表》(附屬檔案1)。同時提供以下材料: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殘疾人證原件及複印件,或縣級以上殘疾等級評定機構、三級以上資質醫院出具的殘疾診斷證明;申請康復手術救助的,需...
第四條 省救助基金實行政府購買服務、專業機構運營、全省集中管理、統一政策運作的管理體制。省人民政府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從符合國家相關資質的專業機構中依法擇優確定山西省救助基金管理人,簽訂委託管理契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職責。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成立由省公安廳、省財政廳、山西銀保監局、省衛生健康委、省農業...
二、救助對象 救助對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具有樂山市戶籍;經濟困難家庭;持有殘疾人證(或縣級以上殘疾等級評定機構出具的殘疾證明、三級以上資質醫院出具的病情診斷證明);有康復需求且經專業醫療康復機構明確診斷具有相應康復適應指征的0—14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少年和孤獨症兒童。其中,經濟困難...
第十七條 經中國殘聯、國家衛生健康部門認定的聽力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定點醫院和通過廣東省殘疾兒童康復機構三級(含)以上等級評審的機構,可直接認定為本市定點康復機構。第十八條 定點康復機構應與殘疾兒童監護人或代理人簽訂服務協定,並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定點康復機構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重要負責...
殘疾人等級評定指定醫院或三級醫院對殘疾兒童進行康複評估並出具診斷證明書,殘疾兒童監護人(包括殘疾孤兒所在的村級組織或殘疾兒童所在的福利機構)持家庭戶口本、殘疾人證原件或診斷證明書,填寫《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申請審批表》,向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證發放地的縣級殘聯組織提出申請。監護人也可委託他人、社會組織、社...
第七條 本市戶籍的老年人、殘疾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 (一)無勞動能力。老年人,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或三級、四級智力殘疾人、精神殘疾人(以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為準,下同),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視為無勞動...
另外,《辦法(徵求意見稿)》增加了對寄宿托養機構的綜合評估條款,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可委託機構險承保機構或其他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寄宿托養機構資質、服務、托養效果、合規性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評估結果可以作為政府購買服務、資助扶持、分級管理的依據,並且也可以進一步完善我市的寄宿托養機構質量評估體系。二、...
第十八條 市、區民政部門應當針對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結合監管實際,制定科學合理的監督檢查計畫,對不同等級安全風險確定不同的監督檢查頻次和內容實施差異化監督管理,將重大、較大風險列為監督檢查的重點,重點檢查民政服務機構是否落實安全風險管控職責。對於一般風險、低風險,市、區民政部門可以採用隨機抽查的方式實施...
⒉定點康復機構須與殘疾兒童監護人或其代理人簽定服務協定,並將協定複印件提交殘疾兒童救助申請地縣級殘聯組織備案。⒊康復服務滿1年經評估確無康復效果的、超齡或自行放棄康復救助的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應終止其康復服務並及時報告救助申請地縣級殘聯組織,救助申請地縣級殘聯組織要及時做好救助對象調整及服務信息的...
社會組織管理處 擬訂全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起草有關規章草案;按照管轄許可權對社會組織進行日常管理和執法監察;承擔社會組織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縣級市、區民政局對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工作。優撫處 擬訂全市優撫政策、標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承辦有關人員傷殘等級評定、調整等管理工作;承辦追認革命烈士的審核報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