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故意傷害組織犯應當是組織、策劃實施故意傷害的行為者。從客觀要件看,組織犯在故意傷害犯罪中的行為主要是組織行為。所謂“組織行為”包括組織、策劃他人實施傷害(毆打)行為。“組織”指為了傷害他人,召集、僱傭人員,或者為實施傷害行為策劃。故意傷害組織犯一般產生於傷害犯罪的預謀階段。從主觀上看,必須有組織傷害犯罪的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組織、策劃他人的傷害行為,並且希望或者放任傷害結果的發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故意傷害組織犯
- 解釋:組織、策劃實施故意傷害的行為者
- 存在於:共同故意傷害案件中
- 領域: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