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剛(犯罪嫌疑人)

戴剛,2018年12月29日,麻城市人民法院判處戴剛有期徒刑二十年六個月,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開庭審理,案情回顧,一審判決,

開庭審理

2018年12月20日上午9時,麻城市人民法院公開庭審戴剛等15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持有槍枝罪、聚眾鬥毆罪案件。
該案是麻城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開庭涉黑犯罪第一案,也是麻城市公安局首次成功辦理的涉黑犯罪案件。麻城市領導劉雨虹、曹幼松、張星,市檢察院檢察長彭正元,市法院院長潘敬秋,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市公安局政委劉劼,副局長李金曙,副政委占紅平,局黨委委員、刑偵大隊長鬍剛以及政法系統代表和民眾代表等200多人旁聽庭審。
2018年3月21日,麻城警方在武漢市將該涉黑組織的頭目戴剛成功抓獲。
麻城法院受理該案後,嚴格按照審理案件“三項規程”,制定詳細庭審方案,多次召開庭前會議,採用“3名法官+4名人民陪審員”的7人制合議庭進行審理,庭審全過程同步錄音錄像。
2018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該案已經公開庭審,由於案情複雜,該案將擇期進行公開宣判。

案情回顧

2001年以來,戴剛糾結社會閒散人員,盤踞麻城、新洲、紅安等地,採取故意傷害,聚眾鬥毆、開設賭場、非法買賣和持有槍枝、非法採礦等手段,壟斷餐飲行業及啤酒、豬肉、鮮魚的銷售市場,故意傷害致一人死亡,受害人達50多人,涉案金額3500多萬元。戴剛等人為害一方,戴剛及其父輩三兄弟瘋狂盜採河沙15萬方,涉案金額2200多萬元,造成長江主要支流之一的舉水河部分河道和河堤嚴重破環。
今年2月份,麻城市公安局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接到民眾的舉報線索,經過秘密偵查,一個以戴剛為首的涉黑犯罪組織納入偵查視線,麻城市副市長、公安局長曹幼松,麻城市公安局政委劉劼高度重視,立即決定由該局黨委委員、刑偵大隊長鬍剛牽頭,成立特偵組,開展掃黑除惡案件攻堅。
特偵組民警與時間賽跑、風雨兼程、寒來暑往、“白+黑”、“5+2”超常規工作,足跡遍布武漢、荊州、惠州、廣州、珠海、天津等地,行程近6000公里。3月18日,麻城警方組織100名警力,開展收網行動,一舉抓獲戴剛涉黑組織成員10人。特偵組民警乘勝追擊,3月21日,在武漢市將該涉黑組織的頭目戴剛成功抓獲。
隨著工作的深入,大量的隱案被挖出,該涉黑組織的成員相繼落網。歷經4個月偵查,以戴剛為首的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組織被連根拔起,抓獲了涉案成員32人。
通過大量取證,調查受害人及證人80餘人,形成卷宗60餘卷,起訴意見書達80頁,4.8萬字,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持有槍枝罪、聚眾鬥毆罪等12項罪名,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成功移送起訴15人。

一審判決

2018年12月29日,湖北麻城市法院對戴剛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依法判處被告人戴剛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買賣槍枝罪,非法持有槍枝罪,強迫交易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採礦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六個月,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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