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資項目風險防範》是2021年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府投資項目風險防範
- 作者:邱小飛
- 出版社:武漢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1年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307225756
《政府投資項目風險防範》是2021年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政府投資項目風險防範》是2021年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本書主要是在充分解讀《政府投資條例》的基礎上,吸收總結目前政府投資領域相關的研究成果,並借鑑國外的成功經驗,首先對對我國當前政府投資項目存在的問題導致...
第五條 政府投資工程腐敗風險預警防控的責任主體為投資主體、建設主體和監管主體。預警防控責任包括投資、建設、監管主體的自我預警防控以及對市場主體的預警防控。政府投資工程的投資主體,是指對政府投資項目履行投資人職責的單位。政府投資...
第二章 企業發展和內部風險防控第八條 城投企業根據政府或者出資人授權,主要從事下列活動:(一)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資金籌措和相關債務的清償;(二)負責對政府下達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投資建設的...
控制債務風險的關鍵在於控制債務規模。 ④地方政府債務規模急速擴張的主要原因是彌補政府財政資金投資的不足,但深層次原因是GDP政績觀及財政金融體制等與市場自身發展存在衝突。 ⑤規範政府行為和徹底轉變以數字為主的政績觀,實現地方政府投...
防範 政策風險防範主要取決於市場參與者對國家巨觀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取決於投資者對市場趨勢的正確判斷。由於政策風險防範的主要對象是政府管理當局,因而有其特殊性。(1)反向性政策風險的防範。對於反向性政策風險的防範主要是理順國家政策...
《政府官員在PPP項目中法律風險之防範》是2019年5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趙洪升。內容簡介 《政府官員在PPP項目中法律風險之防範》分析了PPP項目整個運作過程中政府官員所擔負的責任和應防範的法律風險,即從PPP項目協定簽署前期的...
靠自身收益償還債務的融資平台公司,以及承擔非公 益性項目融資任務的融資平台公司,要按照《中華人 民共冪口國公司法》等有關規定,充實公司資本金, 完善治理結構,實現商業運作;要通過引進民間投資 等市場化途徑,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
《貴州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是貴州省人民政府為規範政府投資行為,提高政府投資效益,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激發社會投資活力,根據《政府投資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貴州省實際,制定的地方政府規章。發布信息 貴州省人民政府令 ...
《太湖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是太湖縣為充分發揮政府投資作用,提高政府投資效益,規範政府投資行為,防範政府投資債務風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政府投資條例》(國令第712號)等規定,結合太湖縣實際,制定的辦法。具體...
常德市人民政府於 2022年7月14日印發常德市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辦法. 本辦法自發布之 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全市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提高政府性投資效益和項目管理水...
第二節 政府與企業合作信用風險的表現 54 第三節 政府與企業合作信用風險防範與化解 60 第四章 國際經驗借鑑 64 第一節 穩定的政策預期與長遠投資規劃 64 第二節 契約簽訂前期謹慎選擇 65 第三節 完善的項目檔案、契約與採購...
國債投資應遵循市場經濟發展的一般規律,向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方向傾斜,為此各級經濟管理部門要努力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各級人大和政府也要切實加強對投資項目的監管,嚴防“無效項目”和“豆腐渣”工程的出現,以確保投資的質量和效益。它...
優質、安全,根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85號)、《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若干意見》(杭政〔2010〕1號)、《市委辦公廳市政府...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融資,是指在完善投融資體系,拓寬投融資渠道,創新投融資手段,規範融資方式,防範財政風險的基礎上,通過適度舉債對政府投融資項目實施的投資、建設行為。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融資單位是指市政府及其組成部門...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中辦發〔2012〕2號檔案)、《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發改投資〔2012〕2492號)、...
4.公司型風險投資基金的制度風險 由於目前我國沒有合夥製法律,所以風險投資基金無一例外要採用公司制,但公司型風險投資基金在制度上存在一些缺陷,從而加大了風險投資的風險。首先,董事會的集中決策權與投資項目高度的信息不對稱,形成...
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工程,包括各類新建、擴建、改建等非經營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本辦法所稱集中建設,是指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專業單位(以下稱實施單位)對政府投資工程按照項目管理層級實施統一專業化管理,在項目...
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對於政府債務率超過警戒線(300%)或者出現債務風險事件的地區,要合理控制政府投資強度,嚴格防範政府債務風險,除國家和自治區明確要求建設的項目以及應急搶險救災項目外,下一年度不得新開工政府投資項目,確有必要...
2.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投資計畫管理和項目審批,嚴格控制債務高風險地區政府投資新開工項目,協調企業債券風險的應急處置工作。3.人行、銀監部門負責加強金融監管,指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做好貸款風險防控,協調所監管的金融機構配合開展政府債務風險...
銀行信貸控制不力,缺乏事前監督機制等風險;從政府服務角度看,由於我國政府對海外投資的巨觀調控基本上就是一個項目審批制度,對投資後的監管。跟蹤、統計。分析等管理服務功能薄弱,缺乏對海外中資企業的指導。信息諮詢等公共服務,因此...
第一條 為規範邀請招標活動,防範政府投資項目風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市本級政府投資...
各區(市)縣政府要建立主要領導負責的重大投資項目評審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對政府投資項目年度投資計畫、重大投資項目實施方案及政府信用融資資金計畫等進行審議。各區(市)縣發展改革、財政、國資等部門,根據職能分工負責聯席...
④市縣政府出現債務風險事件後,在恢復正常償債能力前,除國務院確定的重點項目外,原則上不得新上政府投資項目。在建政府投資項目能夠緩建的,可以暫停建設,騰出資金依法用於償債。(2)市縣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或債務應急領導小組認為確有...
國家風險可以用於:1監控跨國公司正在經營的所在國家的經濟和政治環境:2作為避免在高風險國家從事經營的篩選器;3幫助完善長期投資或融資決策分析。主要影響 國內唯一經營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機構——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發布了中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