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政府性收費作為政府財政非稅收入的重要形式,是政府在履行其職能的過程中收取的費用,且一般都有專項用途,它與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稅收相比,有自己的特點:
(1)提供特定服務和社會管理的行政管理機關, (2)提供準公共性和準公益性服務的文化事業、基礎設施、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廣播電視、醫療保健等事業單位。
2.強化行政體制改革,規範政府收費管理體制
按照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只有規範的行政體制才能有規範的收費管理,只有部門職能的確定才能有收費管理權的確定。行政體制改革應徹底解決政府職能定位的問題,避免各個部門職能交叉。精簡政府機構,壓縮人員編制,使政府部門收費與其經濟利益徹底脫鉤,妥善解決收費養人的問題。
3.強化財政對收費資金的管理,規範政府收費的管理權
財權是政府的財權,是政府履行職能的財力保證。堅持政府收入規範化和預算“完整性”是市場經濟國家歷來推行的原則,強化財政對政府資金的管理,即要將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逐步納入預算內管理,使所有財政性資金都歸入財政視野,財政工作要從單純的預算內收支平衡轉移到對整個社會財力的管理和分配上來,逐步縮小預算外資金範圍和種類,政府收費都應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政府性收費在增加財政收入、提高公共產品的使用效率和提供公共產品的補償成本等方面都發揮著很大的作用。但是,它自身還存在著收費項目過多過亂、收費膨脹過快、征費單位私設“小金庫”等一些問題,仍待解決。只有解決好政府性收費中出現的問題,才能使其發揮出自身的作用,提高社會效率。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完善我國的政府性收費:規範政府收費的範圍。政府職能是那些市場失靈的領域,政府要做的實際就是財政支出的範圍,一個是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支出範圍,一個是提供準公共產品和準公共服務的支出範圍。
監督約束機制
建立與稅收稽查相類似的政府性收費稽查制度,對收費項目、收費收繳、收費資金使用進行全面性監督核查,並且運用社會輿論的廣泛性和公開性,接受大眾監督,實行舉報制度和曝光制度,在全社會形成抵制亂收費的社會風氣,杜絕亂收費蔓延,形成多層次、多形式、全方位的監督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