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務院關於改革學制決定
- 發文單位: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
- 發文時間:1951 年10 月 1 日
政務院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中等教育 編輯 實施中等教育的學校為各種中等學校,即中學、工農速成中學、業餘中學和中等專業學校。中學、工農速成中學和業餘中學應給學生以...
政務院關於改革學制決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公布的第一個規定學制系統的檔案。1951 年10 月 1 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布。旨在確立各級各類學校的適當地位,改革...
1951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布了《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內容為:①幼兒教育。對3~7周歲幼兒在入國小前實施使其身心獲得健全發展的教育 。②初等教育。給兒童...
針對我國經濟、教育發展和人才供求狀況不平衡的情況,政務院1951年10月1日發布了《政務院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在這一檔案中明確規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工作由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1951)規定,實施中等教育的機構為普通中學、業餘中學和各類中等專業學習學校。普通中學學制為6年,分...
新中國成立以來,學前教育作為我國學制體系中的一個階段、基礎教育的組成部分這一性質沒有改變過。1951年頒布的《政務院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中規定了幼兒教育、初等...
1951年10月10日,政務院頒布《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用以取代原有的學制系統。將工農速成中國小和業餘中國小列入學制系統,視為正規學校,具有”成人本位“或”社會...
中等技術教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對中等專業教育的稱謂。1951 年政務院《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指出:中等技術教育的任務是為國家培養中級和初級技術人才。當時按...
1951 年 10 月 1 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中提出:實施成人初等教育的機構為工農速成初等學校、業餘初等學校和識字學校(冬學、識字班)。工農...
1951年《政務院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中規定“實施幼兒教育的組織是幼稚園”,1996年國家教委發布的《幼稚園工作規程》規定“幼稚園是對3周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實施...
政務院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 [1] (1951年8月10日)(43)幼稚園暫行規程草案(1952年3月18日)(49)教育部、財政部關於1953年中等學校及國小教師在職業餘學習的幾件...
農民業餘中學( sparetime middle school for peasants )是指對農民實施業餘中等文化教育的學校。1950年10月政務院頒布《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對舉辦業餘中學提出若干...
從1953年開始,學校在黨的過渡時期總路線指引下,遵照政務院《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認真執行《中學暫行規程》,把教學作為學校一切工作的中心,全面落實教學計畫,對學生...
1952年,根據政務院《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全市各中學所有課本,除桂林中學在數、理、化、生物、俄語等科試用蘇聯譯編教材外,其他中學均採用教育部審定或指定的...
少數民族地區學校的學制,應遵照政務院“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有步驟地實行改革。(6)關於少數民族教育中的語文問題,凡有現行通用文字的民族,如蒙古、朝鮮、藏、...
政務院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摘)(1951年10月1日頒布) 1952年 教育部關於理、工學院三年級學生提前畢業問題的幾點指示((52)高二字第1號 1952年1月3日) 教育...
從1953年開始,學校在黨的過渡時期總路線指引下,遵照政務院《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認真執行《中學暫行規程》,把教學作為學校一切工作的中心,全面落實教學計畫,對學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政務院在“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中,把盲、聾啞等特種學校納入國家教育體系。學校數量和人數有很大發展。1953年在教育部成立了盲聾啞教育處,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頒布《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規定,初等教育包括兒童和青年、成人兩種。對兒童實施初等教育的國小,給兒童以全面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