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寄驗視制度是指郵政企業、快遞企業依照法律規定,對收寄的郵件、快件進行查驗,防止禁止或者限制寄遞物品進入寄遞渠道的法律制度。收寄驗視制度是我國郵政安全法律制度的重要內容,郵政企業收寄郵件時應切實加以遵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收寄驗視制度
- 定義:郵政企業、快遞企業依照法律規定,對收寄的郵件、快件進行查驗,防止禁止或者限制寄遞物品進入寄遞渠道的法律制度
- 類型:經濟術語
收寄驗視制度是指郵政企業、快遞企業依照法律規定,對收寄的郵件、快件進行查驗,防止禁止或者限制寄遞物品進入寄遞渠道的法律制度。收寄驗視制度是我國郵政安全法律制度的重要內容,郵政企業收寄郵件時應切實加以遵守。
收寄驗視制度是指郵政企業、快遞企業依照法律規定,對收寄的郵件、快件進行查驗,防止禁止或者限制寄遞物品進入寄遞渠道的法律制度。收寄驗視制度是我國郵政安全法律制度的重要內容,郵政企業收寄郵件時應切實加以遵守。法律依據建立並嚴...
制定收寄驗視操作規程,配備驗視郵件、快件所需的設備和 工具,向用戶告知禁寄、限寄物品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收寄 驗視制度,嚴防禁寄物品進入寄遞渠道。第七條 [教育和培訓]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強化從業 人員驗視郵件、快件的知識與技能...
第二條 寄遞服務企業收寄物品時必須加強安全驗視,核對無誤後加蓋驗視章或簽字確認。應嚴格執行《禁寄物品指導目錄及處理辦法》的規定,按照“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制度。第三條 寄遞服務企業對不能確定安全...
立足於守住安全底線,《條例》規定了一系列安全制度,包括寄件人交寄快件和企業收寄快件應當遵守禁止寄遞和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要貫徹落實法律規定的實名收寄制度,執行收寄驗視制度;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企業對快件進行...
郵政企業應當依法建立並執行郵件收寄驗視制度,清晰、規範加蓋收寄日戳等業務戳記,按照規定向用戶提供收據或者發票等憑證。第二十七條 郵政企業依法採取按址投遞、用戶領取或者與用戶協商的其他方式投遞郵件。郵政企業在城市投遞郵件每天至少一次...
第十一條 快遞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快件收寄驗視制度。對寄件人交寄的信件,必要時快遞企業可要求寄件人開拆,進行驗視,但不得檢查信件內容。寄件人拒絕開拆的,快遞企業不予收寄。對信件以外的快件,快遞企業收寄時應當場驗視內件,檢查是否...
第十四條 寄遞物流經營者應當在營業網點、處理中心、分撥中心以明顯方式公示禁止和限制寄遞運輸物品目錄、收寄驗視制度、實名登記制度、安全操作規程、過機安檢制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和安全標識等內容。第十五條 寄遞物流經營者在收件...
寄件人交寄快件時,拒絕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第三十四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建立並執行快件收寄驗視制度,並按照規定作出驗視標識。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收寄過程中發現禁止寄遞物品的,...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關於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依法建立並執行收寄驗視制度。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規定寄件人需要出具身份證明的,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依照國家規定...
第三十九條 郵政企業和快遞企業應當建立並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制度。對用戶交寄的信件,必要時郵政企業和快遞企業可以要求用戶開拆,進行驗視,但不得檢查信件內容。用戶拒絕開拆的,不予收寄。郵政企業和快遞企業對用戶交寄的除信件以外的郵件...
第四十二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依法建立並執行郵件、快件收寄驗視制度。對寄件人交寄的物品,經驗視符合寄遞要求的,應當以加蓋驗視章等方式作出驗視標識,載明驗視人員的姓名或者工號。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依法建立並執行郵件、快件實名...
第四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監督指導提供寄遞服務的企業(以下簡稱寄遞企業)落實收寄驗視制度,督促企業加強寄遞安全管理;監督指導寄遞企業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依法對寄遞企業實施安全監督檢查,查處違法收寄禁寄物品行為。第五條 ...
第二十四條 郵政企業收寄郵件和用戶交寄郵件,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郵政企業應當依法建立並執行郵件收寄驗視制度。對用戶交寄的信件,必要時郵政企業可以要求用戶開...
主要修改內容是,將名稱由《郵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修改為《郵政業寄遞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完善收寄驗視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視頻監控制度、協定用戶管理制度、寄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增加郵件快件寄遞過程中有關生態安全的事項,細化寄遞...
第二十四條郵政企業收寄郵件和用戶交寄郵件,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第二十五條郵政企業應當依法建立並執行郵件收寄驗視制度。對用戶交寄的信件,必要時郵政企業可以要求用戶開拆,...
第十九條 郵政企業應當依法建立並執行郵件收寄驗視制度。對不能確認安全的物品應當要求用戶出具相關部門的安全證明。用戶不能出具安全證明的,不予收寄。收寄已出具安全證明的物品時,應當詳實記錄收寄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重量、收寄時間...
第四十五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建立或者不執行收寄驗視制度,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收寄快件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規定處罰。用戶在快件中夾帶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
第二十四條郵政企業收寄郵件和用戶交寄郵件,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第二十五條郵政企業應當依法建立並執行郵件收寄驗視制度。對用戶交寄的信件,必要時郵政企業可以要求用戶開拆,...
第二十五條郵政、快遞、物流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禁毒管理制度,按照國家規定實行收寄驗視制度和寄遞實名收寄制度,配備必要的技術裝備和設施,提高查驗技術水平,對寄遞物品進行驗視;發現郵寄、夾帶疑似毒品或者非法寄遞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製毒...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依法建立並執行郵件、快件收寄驗視制度。對用戶交寄的信件,必要時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可以要求用戶開拆,進行驗視,但不得檢查信件內容。用戶拒絕開拆的,郵政企業、快遞企業不予收寄。對信件以外的郵件、快件,郵政...
(一)不建立或者不執行收寄驗視制度;(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三)收寄快件未查驗寄件人身份並登記身份信息,或者發現寄件人提供身份信息不實仍予收寄;(四)未按照規定對...
第四十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依法建立並執行郵件、快件收寄驗視制度,遵守國家及自治區有關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對寄件人交寄的物品,經驗視符合寄遞要求後,應當在包裝物上加蓋或者貼上驗視標識。對難以確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
第四十六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執行郵件、快件收寄驗視制度。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工作人員對用戶交寄的信件,可以要求用戶開拆,由工作人員驗視,但不得檢查信件內容,用戶拒絕開拆的,不予收寄;對信件以外的郵件、快件,工作人員收寄時當場...
第二十一條郵政企業應當依法建立並執行郵件收寄驗視制度。對用戶交寄的信件,必要時郵政企業可以要求用戶開拆,進行驗視,但不得檢查信件內容。發現用戶違法夾寄物品的,應當視情況依法分別處理。用戶拒絕開拆的,郵政企業不予收寄。郵政企業...
第六條物流、寄遞實行實名登記制度和收寄驗視制度。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違反物流寄遞實名登記和收寄驗視制度的行為,對舉報或者提供犯罪線索、協助破案的,按照《楚雄彝族自治州物流寄遞實名管理舉報獎勵辦法》給予獎勵,獎勵經費列入...
第二十四條 郵政、快遞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收寄驗視制度,提高查驗技術裝備水平。對寄件人交寄的信件以外的物品,當場逐件驗視內件,如實記錄寄件人姓名、地址、聯繫方式和收寄物品的名稱、數量等信息,當場封裝並保存相關信息一年以上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