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順門案又稱左順門血案、撼門事件,是嘉靖三年(1524年)七月,因大禮議之爭,這裡曾發生一起文武百官伏闕的事件。
左順門,建於永樂十八年(1420年),東與東華門相望,是明代在京文武官員上下接本之地。
正德帝死後無子,於是,他的堂弟朱厚熜被立為皇帝,按照祖制,他必須過繼給正德帝的父親也就是弘治帝為子,稱弘治帝為父親,稱自己的父親為叔父,但朱厚熜又是一個孝子,他死活都不肯,堅持稱弘治帝為皇伯父,並想把自己的父親興獻王追封為皇帝,這在明朝顯然是違反祖制,於是大臣們就分為兩派。一方面以張璁為首支持他這個決定,一方面以楊廷和(楊慎之父)為首堅決反對,稱祖制不可改。
這一事件前前後後爭論了兩年多,最終這一事件以支持的一方獲勝而告終,這使得明朝的皇權更加集中,對明朝的歷史產生很大的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左順門案
- 結果:一百三十四人逮捕,八十六人待罪
- 主要人物:明世宗、楊慎
- 發生時間 :嘉靖年間
背景介紹,過程,結果,後續,事件影響,
背景介紹
明武宗血緣關係最近的朱厚熜就是在這樣的機緣巧合下登上了明朝的政治舞台。當時他還就藩安陸(今湖北鐘祥),聞訊後立即從安陸出發,趕往北京。正德十六年(1521年)四月二十二日,朱厚熜即位,是為明世宗,年號嘉靖,又稱嘉靖帝,為明代第十一位皇帝,時年十五歲。
封建帝王的家世脈絡是需要非常清楚,跟前皇帝必須形成直系的關係,這樣才表示一脈相承。朱厚熜與明武宗朱厚照同輩份,如果他要有繼承皇位的資格,就必須先過繼給明孝宗為子。
正德十六年(1521)五月,按照內閣大學士楊廷和、禮部尚書毛澄的意見,明世宗宜稱孝宗為“皇考”,改稱興獻王為“皇叔父興獻大王”,興獻王妃為“皇叔母興獻王妃”;對興獻王和興獻王妃,明世宗一律稱“侄皇帝”;益王第二子朱厚炫,繼興獻王后,襲封為興王。這樣的安排,就等於將興獻王朱祐杬惟一的兒子朱厚熜過繼給明孝宗為子而正式成為明武宗的弟弟,以繼承皇位,再將益王的兒子朱厚炫過繼給興獻王朱祐杬,繼承王位。
此時明世宗的親生父親已死,知道自己將要過繼給伯父明孝宗為兒子,這位十五歲的少年他認為自己是興獻王朱祐杬的兒子,不是明孝宗的兒子,無論如何也不肯讓步。明世宗回答說:“事體重大,再討論說來聽。”顯然,明世宗無法接受自己稱自己的親生父親和母親為叔父、叔母,而稱呼根本沒有過繼手續的伯父為父親。但是,禮部尚書毛澄等人的複議依舊堅持前議,並且高唱“為人後者為之子,自天子至於庶人一也”的高調。明世宗的批覆依舊是要禮臣們再去討論。也許,他需要等待,等待一些人站出來為皇帝講話。
正德十六年(1521)四月二十七日,明世宗下詔,令廷臣議其生父興獻王朱祐杬主祀及封號,大禮之議自此始。朝中大臣分成了兩派,護禮派反對加尊號,議禮派支持加尊號。兩派互相爭論,各自引經據典,煞是熱鬧,到最後演變成一場聲勢浩大的政治鬥爭。
過程
新科進士張璁上疏,針對“為人後者為人子”的說法,指出如果興獻王健在並且即位的話,難道興獻王也要做孝宗的兒子么?認為朱厚熜所繼承的大統,實際上是太祖之統,是來自祖父明憲宗的。而且,張璁說:“要迎養聖母來京,稱皇叔母的話,就要講君臣之義了,難道聖母要做皇帝的臣子?且長子不得為人後!”這一番議論,在明世宗聽來,自是高興,說:“此論一出,我們父子就可以保全了。”
但是,在大臣們看來,張璁的議論無疑是奸邪之論,意在討好皇帝。因此,紛紛上疏要求懲辦張璁及其同黨桂萼。但是,明世宗好不容易找到支持他的人,並沒有懲辦。於是,他不久後即命張璁、桂萼兩人進京與京城的大臣們來議禮。大臣們自然是極力阻撓二人入京,一方面與皇帝妥協,一方面攻擊張璁和桂萼兩人心術不正。這樣,圍繞著議禮這一事件,朝臣中已分成兩派:一派是以張璁為首的主張尊奉興獻王為皇考的;一派是以楊廷和為首的主張尊奉孝宗為皇考的。
從兩派的力量對比來看,自然在初期楊廷和占據著極大的優勢。內閣大學士們、各部的尚書以及科道的言官們,幾乎都是與楊廷和同一主張的。明世宗這時剛剛即位,羽翼尚未豐滿,還不敢過分地專制。大臣們也動輒以辭職相要挾。就在正德十六年(1521)的十月,禮部尚書毛澄、大學士蔣冕就先後要求辭職,明世宗因為還缺乏多數朝臣的支持,還只能溫旨挽留。但是,正德十六年(1521)九月的一次事件,也許初現了明世宗專制的苗頭。該月,禮部主張用王妃的禮節來迎接到京的興獻王妃。但是,明世宗明確地表示不同意,下詔用“母后儀駕”,由大明門入。
整體看來,這一時期朱厚熜與楊廷和等大臣之間的關係,是一種博弈。雙方相互妥協、要求,試探對方的底線。有時,明世宗幾乎就像是在哀求了。正德十六年(1521)的十一月,明世宗對楊廷和等人說:“你們所說的意思我都明白,但是,我的哀哀之情不能自已,罔極之思亦無方。可承朕命以表衷腸,慎無再拒,勉順施行。”意思說,請你們就接受我的命令不要再拒絕了吧,勉勉強強實施就可以了。在當時,明世宗的要求比較簡單,就是不能稱自己的父親為“叔父”。嘉靖元年(1522年)三月,明世宗勉強接受稱興獻王為興獻帝顯陵“興獻帝”、稱興獻王妃為“興國太后”的做法。議禮諸臣如張璁、霍韜、熊浹等人被以各種理由放到外地去做官,只剩下皇帝一個人與整個文官政府抗衡。
但是,朱厚熜在長達一年的與諸臣接觸中,也許早就明白皇帝之尊貴及專制的力量。所以,嘉靖元年(1522年)十二月十一日,皇帝傳諭:“興獻帝、後皆加稱皇字。”也就是要稱興獻帝為“興獻皇帝”,稱興獻太后為“興國皇太后”。但是,毛澄等人堅持“興獻帝不宜加皇號”,抗疏力爭。朱厚熜派太監去見毛澄,向毛澄長跪叩頭。毛澄嚇了一跳。太監說:“這是聖上的意思。聖上說:‘人誰沒有父母,為什麼使我不能盡表尊崇父母之情?一定要請你改變主張!’”毛澄憤然說:“老臣雖糊塗,但不能讓禮法在我手上破壞,只有一去不參加議禮罷了!”於是堅持辭去禮部尚書一職。事情到嘉靖三年(1524年)正月,又有南京刑部主事桂萼上疏請求改稱孝宗為皇伯考,稱興獻帝為皇考。這一主張等於是否定了明世宗繼嗣明孝宗的說法,比當初只要求尊崇親生父親的主張又前進了一步。從而,在朝廷中再掀軒然大波。
結果
由於明世宗的支持,議禮派的隊伍也在不斷擴大,雙方的鬥爭也日趨激烈。嘉靖三年(1524)七月,明世宗命去除“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中的“本生”二字,遂引發了反對皇帝過度尊崇親生父親的哭門事件。由於議禮派逐漸占據上風,護禮派群臣決定集體向皇帝進諫。
楊廷和的兒子楊慎對眾臣說:“國家養士一百五十年,仗節死義,正在今日。”嘉靖三年(1524年)七月,包括九卿二十三人,翰林二十人,給事中二十一人,御使三十人等共二百餘人的龐大隊伍,集體跪在左順門外,大呼太祖高皇帝、孝宗皇帝。哭聲、喊聲震天。
明世宗此時正在靠近朝堂的文華殿齋戒,他聽說左順門外有騷動,立即派幾個太監去讓群臣散去。但是群臣推說他們沒有得到書面的詔令便拒絕離開。但當詔書隨要隨有時,群臣仍然拒絕走開。於是明世宗立即下令錦衣衛將翰林學士豐熙等8人逮入詔獄。一時群臣情緒更加激憤。左順門前出現混亂,楊慎等人於是撼門大哭,一時“聲震闕庭”。明世宗大怒,派人將員外郎馬理等五品以下官員一百三十四人逮入詔獄拷訊,四品以上官員八十六人姑令待罪。一時間錦衣衛從四面八方圍來,左順門前血跡斑斑。這些血跡清楚地表明了十八歲的明世宗的旨意是不能被逆轉的。
左順門事件五天后,被逮捕的大臣受到了處罰。四品以上奪俸,五品以下受杖,受杖者一百八十多人,其中十七人被創死亡,另八人編伍充軍。楊廷和已經在這之前被迫辭官,所以未受其害。但是,朱厚熜余怒未息,命將楊慎、張原等糾集者實行廷杖。張原當時即被杖死,楊慎等或削職為民,或充戍邊疆。這件事,當時也稱為“大禮獄”。
部署 | 各部 | 左順門跪請官員名錄 |
---|---|---|
六部諸司屬臣 | ||
黃待顯郎中、唐昇郎中、賈繼之郎中、楊易郎中、楊淮郎中、胡宗明郎中、栗登郎中、黨以平郎中、何岩郎中、馬朝卿郎中,申良員外郎、鄭漳員外郎、顧可久員外郎、婁志德員外郎,徐嵩主事、張庠主事、高奎主事、安璽主事、王尚志主事、朱藻主事、黃一道主事、陳儒主事、陳騰鸞主事、高登主事、程旦主事、尹嗣忠主事、郭日休主事、李錄主事、周詔主事、戴亢主事、繆宗周主事、丘其仁主事、俎琚主事、張希尹主事,金中夫司務,丁律檢校 | ||
余才郎中、汪必東郎中、張𦒎郎中、張懷郎中,翁磐員外郎、李文中員外郎、張澯員外郎,張鏜主事、豐坊主事、仵瑜主事、丁汝夔主事、臧應奎主事 | ||
陶滋郎中、賀縉郎中、姚汝皋郎中、劉淑相郎中、萬潮郎中,劉漳員外郎、楊儀員外郎、王德明員外郎,汪溱主事、黃嘉賓主事、李春芳主事、盧襄主事、華鑰主事、鄭曉主事、劉一正主事、郭持平主事、余禎主事、陳賞主事,李可登司務、劉從學司務; | ||
相世芳郎中、張峩郎中、詹潮郎中、胡璉郎中、范錄郎中、陳力郎中、張大輪郎中、葉應驄郎中、白轍郎中、許路郎中,戴欽員外郎、張儉員外郎、劉士奇員外郎,祁敕主事、趙廷松主事、熊宇主事、何鰲主事、楊濂主事、劉仕主事、蕭樟主事、顧鐸主事、王國光主事、汪嘉會主事、殷承敘主事、陸銓主事、錢鐸主事、方一蘭主事; | ||
趙儒郎中、葉寬郎中、張子衷郎中、汪登郎中、劉璣郎中、江珊郎中,金廷瑞員外郎、范鏓員外郎、龐淳員外郎,伍余福主事、張鳳來主事、張羽主事、車純主事、蔣珙主事、鄭騮主事; | ||
後續
到嘉靖三年(1524年)的三月,皇帝與大臣之間達成了和局:尊稱世宗的親生父親為”生皇考恭穆獻皇帝”。這回皇帝似乎也滿意了,也命張璁等人不要再來北京議禮了。但是,對於張璁和桂萼二人來說,深知當初這樣的議論就犯了眾怒,如果不弄垮反對派,勢必在朝廷無法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