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7世紀末~18世紀末,捷克斯洛伐克
資本主義有所發展。1781年11月1日,
約瑟夫二世頒布廢除
農奴制詔令,促進了波希米亞資本主義的迅速發展。1848年6月,布拉格人民舉行起義,迫使奧地利當局廢除勞役制。
1945年4月,在
科希策成立了以捷共為領導的民族陣線聯合政府。同年5月9日,在蘇聯幫助下,捷克斯洛伐克全境獲得解放,捷克和斯洛伐克再度合併,割讓匈牙利的領土重新劃歸捷克斯洛伐克,但
外喀爾巴阡州則割讓給蘇聯的
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1946年5月,成立了以
捷克斯洛伐克共產黨領導人
克萊門特·哥特瓦爾德為總理的聯合政府,
貝奈斯任總統。政府沒收了外國資本家和官僚的財產,頒布了工業、銀行和私人保險公司國有化法令,進行土地改革。1948年2月,發生
二月事件,參加聯合政府的民族社會黨等黨派因接受美國的
馬歇爾計畫而與捷共發生對立,事件以捷共的勝利而告終。隨後捷共完成了土地改革,廢除了大土地所有制,消滅了封建殘餘。同年5月9日通過憲法,定國名為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
哥特瓦爾德當選為總統。捷克斯洛伐克分別於1949年和1955年加入
經濟互助委員會和
華沙條約組織。
1949年~1960年,捷克斯洛伐克成功地完成了兩個五年計畫。在20世紀50年代,國內工業年平均增長率達10.9%,
農業合作化基本實現,
農業機械化接近完成。
1960年,捷克斯洛伐克通過新憲法,改國名為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1968年1月,
亞歷山大·杜布切克接替
安東寧·諾沃提尼出任捷共第一書記,發動了名為“
布拉格之春”的經濟和政治改革運動。同年8月20日,蘇聯出兵捷克斯洛伐克,結束了“布拉格之春”。10月16日,蘇捷兩國簽訂了《關於蘇聯軍隊暫時駐在捷克斯洛伐克境內的條件的條約》。1969年4月,
古斯塔夫·胡薩克出任捷共中央
第一書記,1971年,改任
總書記,1975年,任總統和武裝部隊
總司令。1987年12月,捷共舉行中央全會,胡薩克辭去總書記職務,留任共和國總統。
米洛什·雅克什當選為中央總書記。1989年11月,捷克斯洛伐克成功發起“
天鵝絨革命”,聯邦議會批准修改憲法,取消其中關於捷共在社會中起領導作用等條款,實行多黨議會民主制。同年12月,胡薩克任命
馬里安·恰爾法為總理,組成新政府。同月胡薩克辭去總統職務,聯邦議會選舉
瓦茨拉夫·哈維爾為總統。
1990年3月,捷克斯洛伐克聯邦議會決議改國名為捷克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4月再次改國名為捷克和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6月舉行的全國首次大選中,公民論壇和公眾反對暴力組織獲得議會多數席位,組成了以它們為主體的聯邦政府。大選後組成的聯邦議會先後通過一系列經濟改革法律,規定改變現行經濟體制,實行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市場經濟。11月舉行的地方選舉中,公民論壇在捷克獲得多數席位,公眾反對暴力組織和基督教民主運動在斯洛伐克獲多數席位。
在1992年6月的大選中,
公民民主黨和爭取民主斯洛伐克運動兩個政黨分別在捷克和斯洛伐克獲勝。同年11月25日,兩個共和國領導人經過協商,決定將捷克和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分離,並經聯邦議會通過解體法,規定自1993年1月1日起兩個共和國分別成為獨立的主體國家,捷克共和國和斯洛伐克共和國均為捷克斯洛伐克的繼承國。從此,統一的捷克斯洛伐克不復存在。史稱“
天鵝絨分離”。分裂後,原捷克斯洛伐克的
國旗由
捷克共和國使用。
地理環境
位置
氣候
捷克斯洛伐克屬於
溫帶大陸性氣候。自西向東,大陸性氣候逐漸增強。平均年降水量600-800毫米,部分山區達1500毫米。
地形
捷克斯洛伐克西半部盆地、丘陵和高地相間,邊境有蘇台德、克魯什內、捷克林山等山脈,東半部主要屬西
喀爾巴阡山區。
自然資源
捷克斯洛伐克境內主要河流有
易北河和
多瑙河,可通向外海。森林面積約占領土總面積的35%。主要礦藏有煤、鈾鐵、銻、鉛等。
人口民族
捷克斯洛伐克共有人口1563.8萬(1989年),其中
捷克人約占64%,
斯洛伐克人約占30%,其餘為
匈牙利人、德意志
人、
波蘭人等。官方語言是捷克語和斯洛伐克語。
捷克斯洛伐克居民多信
天主教,捷克斯洛伐克
克朗為官方貨幣。
國家象徵
國旗
呈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3∶2。由藍、白、紅三色組成。左側為藍色等腰三角形。右側是兩個相等的梯形,上白下紅。
國歌
《捷克斯洛伐克國歌》
該國歌是由捷克愛國歌曲《我的家在哪兒》和斯洛伐克學生愛國歌曲《
塔特洛山上電光閃閃》各取第一段結合而成的,分別代表捷克族和斯洛伐克族。
前一段《我的家在哪兒》是1834年捷克劇作家約塞夫·卡傑坦·提爾的鬧劇《無怒無爭》的背景音樂,由捷克作曲家法蘭提謝克·簡·斯克魯普作曲。
1918年10月28日共和國成立時被確立為國歌。
1993年解體後,兩段分別為捷克國歌和斯洛伐克國歌。
總統
托馬斯·馬薩里克:1918年11月14日—1935年12月14日
米蘭·霍德薩(代理):1935年12月14日—1935年12月18日
揚·西羅維(代理):1938年10月5日—1938年11月30日
愛德華·貝奈斯:1945年4月4日—1948年6月7日 流亡: 1940年7月21日—1945年4月2日
威廉·西羅基(代理):1957年11月13日—1957年11月19日
馬里安·恰爾法(代理):1989年12月10日—1989年12月29日
揚·斯特拉斯基(代理):1992年7月20日—1992年12月31日
經濟
捷克斯洛伐克工業發達,以生產工具機、汽車以及動力、化工和冶金設備等機器製造業為主,此外還有鋼鐵、化學、紡織、食品、木材加工等部門,製鞋和啤酒釀造業著名。
捷克斯洛伐克主要進口燃料、工業原料、機器、日用品等,主要出口
汽車、
工具機、化學品、消費品等。
分裂
捷克和斯洛伐克兩個民族雖然語言相近、信仰相同,但歷史發展卻不完全相同。捷克長期從屬於
神聖羅馬帝國和
奧地利帝國,而
斯洛伐克人長期處於
匈牙利人的統治之下。1526年,
匈牙利王國大敗於
奧斯曼帝國,其中心部分被土耳其人占領,布拉迪斯拉發作為匈牙利的首都長達250多年。19世紀後半期以後,斯洛伐克又成了奧匈帝國的一部分。在這過程中,直接統治斯洛伐克的仍是匈牙利人,後者甚至對前者實行過匈牙利化政策。1918年奧匈帝國解體之後,斯洛伐克人才最終擺脫了匈牙利人幾百年的統治,與捷克人一起建立了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但是,在同處一國的時候,由於捷克人處於主導地位,斯洛伐克人感到的常常是不平等。1918年5月,後來成為第一任總統的馬薩里克在美國與捷克和斯洛伐克僑民簽署的協定中,保證斯洛伐克民族在共和國中的自治地位。但這個共和國成立後,斯洛伐克只是該國的一個地區,並不擁有真正的政治主權。再比如,“科希策綱領”明確地肯定了斯洛伐克的民族特性,保證其在未來國家中的平等地位。但實際上,斯洛伐克的自治地位被逐漸削弱。1968年正式確立
聯邦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斯洛伐克人的抗爭。另外,捷克和斯洛伐克兩個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差距越拉越大。劇變之後,捷克和斯洛伐克這兩個聯邦主體在經濟轉軌政策方面也存在著較大的分歧。[注釋:萬世榮.捷克和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解體的緣由和影響.《國際問題研究》雜誌,1993,]所有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兩個民族對統一國家的認同。捷克一位歷史學家就指出,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在共處一國時沒有能在絕大多數民眾中形成共同的捷克斯洛伐克意識。
長期的屈從感使得
斯洛伐克人特別渴望獨立和擁有自己的國家。1939年捷克斯洛伐克被德國肢解,斯洛伐克人曾建立一個“獨立國家”,但這個“獨立國家”臭名昭著,是納粹利用斯洛伐克人的民族主義製造出來的一個傀儡政權。二戰後,斯洛伐克人還得與
捷克人共處一國。80年代末發生了社會劇變之後,斯洛伐克人和捷克人便開始就國家權力分配問題進行討價還價,希望自己也能成為國際法的主體。於是,他們主張用“捷克—斯洛伐克”為名取代“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1992年6月議會選舉後,兩個對國家結構和經濟轉型問題持截然不同觀點的政黨分別在捷克和斯洛伐克勝出。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兩黨領導人達成解散聯邦的協定。根據捷克斯洛伐克議會11月通過的《捷克和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解體法》,從1993年1月1日起,斯洛伐克正式獨立,圓了自己千百年的國家夢。當時,斯洛伐克人普遍認為,捷克斯洛伐克解體的主要原因是捷克人不願意給予斯洛伐克人以平等的地位。
與前蘇聯和前南斯拉夫兩個聯邦制國家相比,特別是與南斯拉夫相比,捷克斯洛伐克的解體最大的特點是平和。捷克和斯洛伐克兩個民族的形成與發展雖有不同,但總的看來無大積怨。因此,斯洛伐克與捷克的分手是在協定中逐步達成一致的,不僅沒有暴力衝突,甚至也沒有相互詆毀的過激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