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貝奈斯生於皮爾森附近的摩拉維亞,他的父母是小農,他是家裡的第十個孩子。他受洗禮時紀錄的名字為Eduard,但是後來他自己簽名時始終使用Edvard的寫法。今天這兩種寫法均有使用。在捷克的官方寫法是Edvard。
貝奈斯先後在
布拉格、
巴黎和
第戎上大學。1908年獲法學博士學位。1909年至1914年在布拉格商學院、
查理大學講授經濟學和社會學。
1917年初貝奈斯與其他人一起建立了一支由
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組成的軍隊,即
捷克斯洛伐克軍團。1918年
法國承認捷克斯洛伐克民族議會為計畫中的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的唯一代表,並在《
凡爾賽條約》的交涉過程中有發言權。
在這個交涉過程中貝奈斯推翻
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建議的讓
蘇台德地區進行
民族自決的建議。蘇台德地區成為捷克的一部分。蘇台德地區內部試圖併入
德國或者
奧地利的運動被鎮壓。蘇台德地區的南部與奧地利相鄰,其北部和西部則是德國和捷克之間的山區。
英國和法國不願意看到這個地區併入德國或者奧地利,因此支持貝奈斯的建議。1918年11月奧匈帝國解體後捷克斯洛伐克軍隊入駐捷克東部的
德語地區,解散了當地的獨立運動。
1918年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成立後,出任外交部長(1918—1935)。
1920—1925年和1929—1935年國會議員。
1921—1922年出任總理。
1935年繼托馬斯·馬薩里克任總統。
1938年10月5日被迫辭去總統職務,赴美國講學。
1940年在倫敦建立流亡的民族委員會。
1941年任流亡政府總統。
1946年再次當選為總統。
1948年
二月事件中被迫接受12位部長的辭呈,批准捷共提出的新政府名單。同年6月辭去總統職務。
因他在爭取獨立中所起的作用,同托馬斯·馬薩里克和米蘭·什特凡尼克一起,被稱作捷克斯洛伐克開國三元勛。
為政舉措
任外長
從1918年至1935年貝奈斯在捷克斯洛伐克總統托馬斯·馬薩里克手下連續任外交部長。1935年他繼托馬斯·馬薩里克成為捷克斯洛伐克總統。此外從1921年至1922年他還兼任捷克斯洛伐克總理。
貝奈斯反對1917年
俄羅斯的
十月革命。他的外交政策的主調是反
蘇聯的和新
斯拉夫主義的,但是他也認識到與蘇聯合作的必要。1933年
阿道夫·希特勒在德國上台後在貝奈斯的領導下捷克斯洛伐克承認蘇聯並於1935年與蘇聯簽署友好條約。但是此舉引起了捷克斯洛伐克西方同盟國,尤其是法國的懷疑。
任總統
1938年3月
德奧合併後希特勒要求蘇台德地區併入德國。貝奈斯開始增兵,並希望英國和法國能夠支持他。1938年9月貝奈斯向法國建議將蘇台德地區的一部分(約5000平方公里,占蘇台德總地區的約18%)讓給德國,並將大多數留在捷克斯洛伐克的說德語的人(按貝奈斯的估計約220萬人)驅逐出境。英國和法國一開始表示同意,但後來又反對這個計畫。為了避免戰爭,英法在《
慕尼黑協定》中同意德國占據蘇台德地區。
《慕尼黑協定》簽署後蘇聯曾經表示願意相捷克斯洛伐克提供軍事幫助,但是貝奈斯以不現實為由拒絕了蘇聯的建議。至今為止對蘇聯這個建議是否懷好意依然有爭議。
1938年10月5日貝奈斯辭職赴
倫敦。他的後任
埃米爾·哈查被選為捷克斯洛伐克總統後不久他還致電祝賀。
避難倫敦
一開始貝奈斯作為私人住在倫敦。1940年他組織了
捷克斯洛伐克流亡政府並自稱為是捷克斯洛伐克總統。在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
同盟國國家最後承認貝奈斯為捷克斯洛伐克總統。貝奈斯的目的在於重建《慕尼黑協定》前捷克斯洛伐克的疆界和驅逐所有340萬境內的德國人。
1943年10月27日貝奈斯在一個從英國播送的廣播中說:“我們要用鮮血換取戰爭的結束。我們將對德國毫不留情。他們從1938年開始在我們的國家造成的破壞將加倍嘗還。整個民族要加入這場戰鬥。沒有一個捷克斯洛伐克人能夠躲避這個任務,沒有一個愛國者會放棄對民族危難復仇的機會。”
1943年12月12日德國在其東部戰場上的敗績已然明顯,貝奈斯在
莫斯科與
史達林簽署了捷克斯洛伐克和蘇聯的互保條約,這個條約也規定了戰後的合作,這樣蘇聯就成為了捷克斯洛伐克的保障國。在這次訪問中貝奈斯還與史達林達成了驅逐蘇台德德國人以及部分驅逐斯洛伐克南部72萬
匈牙利人以及沒收其財產的決定。
再任總統
1945年5月貝奈斯從蘇聯返回家鄉,實際上又恢復了他總統的職位。他的這個第二次任期的主要任務在於重建捷克斯洛伐克為一個統一的民族國家。
1945年5月16日貝奈斯回到布拉格後在布拉格老城對許多歡迎他的人發表演講說:
“我們必須……毫不留情地消滅捷克的德國人和斯洛伐克的匈牙利人。在捷克和斯洛伐克的統一民族國家利益的容許下我們必須將他們消滅掉。我們的目標是在文化上、經濟上和政治上徹底非
日耳曼化。”
1945年10月14日他在另一次演講中說:
“最近國際媒介批評我們,說德國人遷徙的過程不人道、不能讓人容忍,說我們對德國人就像他們對我們一樣,說我們抹黑了我們自己的道德和至今為止無暇的聲譽,說我們使用了
納粹那樣殘酷的、不文明的手段。
不論這些批評在偶爾事件上是否正確,我毫無疑問地肯定:所有的德國人必須回德國,他們全部將離開。他們離開的原因是他們自己的巨大的道德上的罪惡,是他們戰前和他們自己的戰爭政策對我們的國家和民族留下的創傷。只有被承認是忠實於我們國家的反
法西斯主義者才能夠留下。但是將他們遷返德國的過程中我們必須對他們是人道的、正義的、無私的和道德上正確的。……任何牴觸了這個政策的國家機構必須改悔他們的做法。政府絕不容許共和國的好名聲被不負責任的人摧毀。 ”
在
波茨坦會議上
美國、英國和蘇聯同意使用“人道的手段”對德國人的強迫遷移。貝奈斯簽署的
貝奈斯法令中不僅宣布驅逐德國人和匈牙利人,而且因為他們是“賣國賊和(德國的)合作者”以及是不受歡迎的民族而無補償沒收所有財產。此外捷克斯洛伐克的部分企業被國家化。按照這個法令在1938年至1945年間忠於捷克斯洛伐克的德國人不被驅逐和沒收財產,不過受到這個例外的人很少。
1948年2月25日已經重病的貝奈斯在重重壓力下接受了非
共產黨部長的辭職,由此使得共產黨上台。5月他拒絕在新的憲法上籤字,6月2日他被迫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