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文 號:成府發〔2014〕5號簽發單位:簽發時間:生效時間: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根據《成都市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規定》(市政府令第166號),決定對《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工業經濟持續加快發展的意見》(成府發〔2009〕2號)等3件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自公布之日起,廢止的規範性檔案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附屬檔案:廢止的規範性檔案目錄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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