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交通運輸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

《懷化市交通運輸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是懷化市施行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懷化市交通運輸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
  • 施行城市:懷化市
懷化市交通運輸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
第一條為保證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在實施行政處罰時公平、公正地行使裁量權,確保其行政處罰的合法與合理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湖南省規範行政裁量權辦法》和《交通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我局在適用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權的實踐,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機關(含本機關在其法定許可權內依法委託實施行政處罰的組織)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行政處罰裁量權,是指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在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時,依據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可以合理適用處罰種類、處罰幅度的許可權。
第四條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應當考慮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等,遵循罰過相當原則。
第五條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應當符合法律目的,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對於違法主體、性質、情節相同或相似的案件,適用的法律依據、處罰種類、處罰幅度應當基本相同。
第六條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應當遵循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可以採取多種方式實現行政目的時,應當選取對當事人權益損害最小的方式。
第七條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應當遵循綜合裁量原則。全面分析違法行為的主體、客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及社會危害後果等因素,作出相應合法、合理的行政處理決定。
嚴禁採取利誘、欺詐、脅迫、暴力等不正當方式,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法並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第八條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不得超越法定的裁量幅度和範圍。
第九條法律、法規、規章設定的罰款處罰數額有一定幅度的,在幅度範圍內一般分為輕微違法行為行政處罰適用、一般違法行為行政處罰適用、較重違法行為行政處罰適用和嚴重違法行為行政處罰適用,個別法律條文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幅度很大的,加設特別嚴重違法行為行政處罰適用。
第十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一)能夠主動改正或者及時中止違法行為的;
(二)對人身健康、生命安全、公共安全、社會安定、環境保護造成影響較小,或者尚未產生社會危害後果的;
(三)在共同違法行為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
(四)因殘疾或者下崗失業等原因,生活確實困難的。
第十一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適用從重處罰:
(一)嚴重危害交通運輸市場管理秩序和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的;
(二)給他人合法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三)在二年內因相同或者類似違法行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的;
(四)在共同違法行為中起主要作用的;
(五)經告誡、勸阻後繼續實施違法行為的;
(六)違法行為引起群訪的;
(七)惡意串通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
(八)脅迫、誘騙或者教唆他人違法的;
(九)違法手段惡劣,妨礙、逃避或者抗拒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執法的;
(十)擅自轉移、隱匿已被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物品的;
(十一)拒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故意作虛假陳述以及銷毀或者篡改有關證據材料的;
(十二)對證人、舉報人打擊報復的;
(十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從重處罰的情形。
上述從重處罰的行為,辦案人員可按對應從重檔次確定處罰標準,不得低於該檔次標準處罰。
第十二條實施行政處罰,應責令其改正,責令改正期最長不超出30天,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具體實施行政處罰的業務科、室(或受委託的組織)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及本規定提出行政處罰建議,並在調查終結報告中對所建議的行政處罰階次說明其事實、理由和依據。政策法規部門對該行政處罰進行合法性審核時,認為具體實施行政處罰的業務科、室(或受委託的組織)所建議的行政處罰階次不當,提出改變行政處罰階次審核意見的,也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具體實施行政處罰的業務科、室(或受委託的組織)建議採取不予行政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行政處罰、從重行政處罰的,都要說明理由並附相應的證據材料。如未說明理由並未附相應的證據材料,或者相應的證據材料不足,政策法規部門應作退卷處理或者要求執法機構作補充說明。政策法規部門認為具體實施行政處罰的業務科、室(或受委託的組織)在案件處理意見報告中對所建議的處罰檔次缺少必要證據證明,應當要求執法機構補充調查有關證據或變更處理意見。
第十五條具體實施行政處罰的業務科、室(或受委託的組織)提出對行政案件的處理意見,必須經政策法規部門審核後方能報領導簽發。
第十六條行政案件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第十七條監察部門、政策法規部門應當不定期對具體實施行政處罰的業務科、室(或受委託的組織)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裁量權行使不當的,有權按照本規定責令糾正。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執法過錯,依照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過錯責任:
(一)因行使裁量權不當,造成行政處罰案件被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的;
(二)因行使裁量權不當,造成行政處罰案件被複議機關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的;
(三)因行使裁量權不當,給當事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第十九條本規定有關裁量權的規定,所稱“以下”不包括本數,所稱“以上”包括本數;所稱“至”,下限數包括本數,上限數不包括本數,若是最高一檔行政處罰則包括上限數。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懷化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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