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

2022年10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修訂後的《關於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進一步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
  • 頒布時間:2022年10月8日
  • 發布單位:市場監管總局
修訂信息
《指導意見》全面落實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重點對原意見中與新法規定不一致、不銜接、不記想酷配套的內容作出修訂,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正滲判確實施。按照國務院有關檔案要求,增加了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的相關規定,從制度層面推動行政處罰裁量適當,確保處罰裁量基準於法有據。同時,結合當前市場監管執法實際需要,增加了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的公平公正原則、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的調整適臘蘭舟用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明確裁量權基準協厚院的適用情況等規定,積極回應社會關切,體現執法力度和溫度的統一。連多漏
《指導意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以推動《指導意見》實施為契機,督促各地建立健全裁量權基準制度,規範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煉良講遷更好保護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合法權臘探霉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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