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徐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徐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辦〔2004〕69號)有關精神而組建的,為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正處級建制。

2018年12月,機構改革中不再保留徐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主要職能: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組織市安全生產檢查等
  • 內設機構:安全生產監督一處、信息法規處等
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職能

一、徐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職能調整
在原市經濟貿易委員會直屬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職能的基礎上,增加以下職能:
(一)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
(二)原由市衛生局承擔的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能。
二、徐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安全生產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依法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七)負責組織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組織對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工作。
(八)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九)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二)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徐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6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秘、會議、檔案、機要、保密工作;負責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機關後勤服務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信息法規處
負責地方性安全生產綜合法規、行業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技術標準的草擬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行政複議工作和安監系統信訪工作;負責全市傷亡事故的統計和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工作,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組織安全生產科研成果的鑑定和技術推廣;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專家組工作;組織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等社會中介組織資格認可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的建設。
(三)安全生產監督一處
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對石油、化工、貿易、機械、冶金、輕工、紡織、醫藥、建材、菸草、地質、商貿等企業的“三同時”工作、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調查和處理有關事故,配合調查和處理有關的重特大事故。
(四)安全生產監督二處
指導、協調公路、水運、鐵路、民航、建築、水利、郵電、林業、旅遊等行業以及文教衛生、公眾聚集場所等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電力、軍工企業的“三同時”工作、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調查和處理有關事故,配合調查和處理有關的重特大事故。
(五)安全生產監督三處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園林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協助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做好地方煤礦的安全監察工作;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評估及其“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相關行業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六)人事培訓處
負責全局的組織、人事、編制、勞資工作;負責局管幹部的考核、交流、獎懲及職務任免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組織全市安全生產監督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組織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安全管理技術人員安全培訓、考核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企業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工作;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及安全資格認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紀檢監察、思想政治工作及黨群、工會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徐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正副處長(主任)12名,其中正處長(主任)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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