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徵收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負有金錢給付義務或物品給付義務的;對人,在其不履行義務時,採取強制措施,從而達到義務履行狀態的活動。採用的強制措施包括執行罰和直接強制中強制劃撥、強制扣繳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強制徵收
- 釋義:行政機關依法對負有金錢給付義務或物品給付義務的
強制徵收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負有金錢給付義務或物品給付義務的;對人,在其不履行義務時,採取強制措施,從而達到義務履行狀態的活動。採用的強制措施包括執行罰和直接強制中強制劃撥、強制扣繳等。
強制徵收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負有金錢給付義務或物品給付義務的;對人,在其不履行義務時,採取強制措施,從而達到義務履行狀態的活動。採用的強制措施包括執行罰和直接強制中強制劃撥、強制扣繳等。強制徵收須率先用書面通知法定義務人,...
稅務機關在採取一般稅收管理措施無效的情況下,為了維護國家依法徵稅的權力所採取的一種強行徵收稅款的手段。概念 所謂稅收強制執行措施,是指稅務機關在採取一般稅收管理措施無效的情況下,為了維護稅法的嚴肅性和國家徵稅的權利所採取的稅收強制手段。這不僅是稅收的的無償性和固定性的內在要求,也是稅收強制性的具體表現...
對於徵收補償決定,醫院方在法定期限內沒有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訴訟的情況下,作為徵收方的惠濟區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通過非訴審查程式,對徵收補償決定的合法性進行審查。若法院認為徵收補償決定是合法的,則由法院下達強拆令。呼和浩特事件 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小東街原呼和浩特市晉劇團宿舍住戶李先生反映:早上,一...
為依法正確辦理市、縣級人民政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決定(以下簡稱徵收補償決定)案件,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進行補償的條件下,將集體所有土地及其上權利移轉為國家所有的行為。土地徵收是將農業用地轉化為建設用地的重要制度,許多國家的法律均有相關規定。英國法稱之為“強制收買”,法國、德國法稱之為“徵收”,日本法稱之為“土地收買”,美國法稱之為“最高土地權的行使”...
《稅收征管法》及其細則關於具體進行稅收強制執行主體的規定不明確,從法理上講,應該是進行稅款徵收的稅務機關或委託徵收的稅務機關。鑒於稅收強制執行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並且直接涉及到民事領域的法律秩序,因此應在法律上明確規定執行主體為縣級以上的稅務機關,實行地域管轄原則,並應該借鑑墨西哥關於執行主體的規定,...
三是分析了房屋徵收中的強制執行問題,被拆遷^、拒絕搬遷的,可以依法通過司法強制等強制措施,實現“以強拆促搬遷”的目的。四是對“城中村”拆遷適用土地管理法及其路徑進行了研究,解決了實踐中的困惑。五是對非公益性徵收的行政許可進行研究,提出非公益f生拆遷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化為公益徵收。六是對徵收拆遷司法...
為規範我市被徵收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申請強制執行程式,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256號)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被徵收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經所在區人民政府(含...
國家因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強制收取集體或個人所有的土地並依法給予一定補償的行為。在一定意義上講,徵用就是強制購買。中國徵用土地的涵義是國家為了進行經濟、文化、國防建設以及興辦社會公共事業,依法強制、有償徵用集體所有的土地。特徵是:徵用土地的主體必須是國家,實際行使徵用土地權的是各級土地管理機關和人民...
《湖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已經2015年5月25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省長 王國生 2015年7月6日 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
行政強制執行的種類 間接執行 間接強制執行是指行政主體通過間接手段迫使義務人履行其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或者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狀態的行政強制措施。間接強制可以分為代執行和執行罰兩種:1.代執行。代執行就是指行政強制執行機關或第三人代替義務人履行法定義務,並向義務人徵收必要費用的強制執行措施。代執行必須具備...
在規定期限內達不成協定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征收決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並依法送達被徵收人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公告11.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12.對於在法定期限內不執行補償決定也不申請行政複議或不提起行政訴訟的,有房屋徵收決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第二十三條 市、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上述程式規定,切實保障被征地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有效維護被征地民眾合法權益。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其他檔案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征地補償安置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不騰退土地和房屋,也不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十五、產權變更 土地交付後,相關權利人應根據簽訂的補償安置協定履行相關義務,將其不動產權證書交回土地徵收部門,並配合申請不動產註銷或...
第二十八條【責令交出土地決定】被徵收人簽訂征地補償安 置協定(房屋),拒絕履行相關義務的,經催告,在催告規定時 限內仍不履行的,由區人民政府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第二十九條【強制執行】被徵收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決定、責 令交出土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 訟。被徵收人在征地補償安置...
《湖南省土地徵收程式規定》是為加強土地徵收管理,規範土地徵收行為,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合理用地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湖南省實際,制定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被徵收人對徵收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內依法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90日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在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縣人民政府不得向法院提出強制徵收的申請。第二十六條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縣人民政府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材料申請法院執行:(一)...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民法院徵收拆遷十大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於2014年08月30日發布,自2014年08月3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2014年8月30日)案例1 楊瑞芬訴株洲市人民政府房屋徵收決定案 (一)基本案情 2007年10月16日,湖南省株洲市房產管理局向湖南冶金職業技術學院作出株房拆遷字[2007]第19號《房屋拆遷許可證》,...
《通知》對做好征地中農民住房拆遷補償安置工作、解決好被征地農民居住問題,規範征地程式、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等作了明確規定。《通知》要求,切實做好征地涉及的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先安置後拆遷,堅決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強制拆遷行為;合理進行住房拆遷的補償安置,因地制宜採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決好被拆遷農戶居住...
同時,還要嚴格按照各級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補償標準,對拆遷戶進行補償。尚未公布新的征地補償標準的省區市,必須在2010年6月底前公布實施。已公布實施,但標準偏低地區,必須儘快調整提高。另外,對於程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訂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征地報批前 【征地...
而現行法律規定是按照被徵用土地前3年的平均產值的6—10倍來計算的,一方面這種制度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如市場、土地用途、地區差異、種植條件等。另一方面按照法律規定集體土地徵收是單方強制性的,被徵收單位不得拒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第3款的規定,被徵收土地的農村組織和農民只有對土地...
行政徵收主要由稅和費組成。稅是國家稅收機關(包括稅務機關和海關)依法強制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手段。費即各種行政收費,是行政主體為行政相對人提供一定的公益服務,或者授予其國家資源和資金的使用權而收取的代價。作為一種公益服務。行政行為在一般情況下是無償的,但是如果行政相對人獲得多於一般的行政相對人的公益...
FICA:Federal Insurance Contributions Act (FICA) tax 。是收入稅的一種,是美國政府強制徵收的稅種。為退休、殘疾、死亡工人的子女支付的聯邦基金。FICA稅用於維持社會保險和醫療。FICA = Federal Insurance Contributions Act 聯邦保險捐助條例 社會保險受益包括老人,倖存者,和無能力人的保障。醫療是醫院保障的一部分...
行政強拆是指現行條例下,由開發商或拆遷公司等主體執拆遷許可證進行的強制拆遷。 新拆遷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草案)》新版中,“行政強拆被取消”。強制拆遷與否擬全部由法院作出裁決,行政部門不再具有強拆決定權。“城市的發展是一個不斷進行再建設的過程,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實施,...
四、是政府是房屋徵收與補償的主體。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具體工作的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五、是取消行政強制拆遷。被徵收人超過規定期限不搬遷的,由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此外,條例草案還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會議決定,該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