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建築

在建築生命周期(指由建材生產到建築物規劃設計、施工、使用、管理及拆除之一系列過程中)消耗最少地球資源,使用最少能源及製造最少廢棄物之建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建築
  • 代表:代表一種概念或象徵
  • 優點:能充分利用環境自然資源
  • 性質:生態建築
綠建築,簡介,內涵,建築標識,設計理念,節能能源,節約資源,回歸自然,

綠建築

簡介

所謂“綠色建築”的“綠色”,並不是指一般意義的立體綠化、屋頂花園,而是代表一種概念或象徵,指建築對環境無害,能充分利用環境自然資源,並且在不破壞環境基本生態平衡條件下建造的一種建築,又可稱為可持續發展建築、生態建築、回歸大自然建築、節能環保建築等。
綠色建築的室內布局十分合理,儘量減少使用合成材料,充分利用陽光,節省能源,為居住者創造一種接近自然的感覺。
以人、建築和自然環境的協調發展為目標,在利用天然條件和人工手段創造良好、健康的居住環境的同時,儘可能地控制和減少對自然環境的使用和破壞,充分體現向大自然的索取和回報之間的平衡。

內涵

綠色建築的基本內涵可歸納為:減輕建築對環境的負荷,即節約能源及資源綠色建築;提供安全、健康、舒適性良好的生活空間;與自然環境親和,做到人及建築與環境的和諧共處、永續發展。

建築標識

為貫徹執行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國家發展戰略政策,引導綠色建築健康發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自2008年4月委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成立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中心綠標辦)負責具體工作,已評出15項獲得“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的項目。其中公共建築10項,住宅建築5項;獲得三星級標識的項目7項;獲得二星級標識的項目3項;獲得一星級標識的項目5項。這些建築的建築節能率、住區綠地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非傳統水源利用率、可再循環建築材料用量等綠色建築評價指標,都嚴格達到了《綠色建築評價標準》的相應要求,對減少建築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作出了確實的貢獻。
在評價過程中,為了完善我國的綠色建築評價標識體系,成立了專門的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專家委員會來解決評價中遇到的技術問題,並發布相關技術檔案,如《綠色建築評價技術細則補充說明(規劃設計部分)》和《綠色建築評價技術細則補充說明(運行使用部分)》;通過召開綠色建築評價標識記者見面會、國際綠色大會綠色建築評價與標識分論壇(2009年3月28日)和綠色建築評價標識推進會(2009年6月24日),將綠色建築評價標識活動在全國範圍內進行了廣泛宣傳和推廣。

設計理念

節能能源

充分利用太陽能,採用節能的建築圍護結構以及採暖和空調,減少採暖和空調的使用。根據自然通風的原理設定風冷系統,使建築能夠有效地利用夏季的主導風向。建築採用適應當地氣候條件的平面形式及總體布局。

節約資源

在建築設計、建造和建築材料的選擇中,均考慮資源的合理使用和處置。要減少資源的使用,力求使資源可再生利用。節約水資源,包括綠化的節約用水。

回歸自然

綠色建築外部要強調與周邊環境相融合,和諧一致、動靜互補,做到保護自然生態環境。
舒適和健康的生活環境:建築內部不使用對人體有害的建築材料和裝修材料。室內空氣清新,溫、濕度適當,使居住者感覺良好,身心健康。
綠色建築的建造特點包括:對建築的地理條件有明確的要求,土壤中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質,地溫適宜,地下水純淨,地磁適中。
綠色建築應儘量採用天然材料。建築中採用的木材、樹皮、竹材、石塊、石灰、油漆等,要經過檢驗處理,確保對人體無害。
綠色建築還要根據地理條件,設定太陽能採暖、熱水、發電及風力發電裝置,以充分利用環境提供的天然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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