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範石油天然氣開採》是2011年6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範石油天然氣開採
- 實施日期:2011-06-01
- 發布日期:2011-02-11
- 標準號:HJ 612-2011
- 制修訂:制定
- 中國標準分類號:z
- 國際標準分類號:01.040.13
- 技術歸口:環境保護部
- 批准發布部門:生態環境部
- 行業分類: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標準類別:環保標準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範石油天然氣開採》是2011年6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範石油天然氣開採》是2011年6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單位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備案信息備案號:72136-2020備案月報: 2020年第4號(總第240號) ...
該標準適用於現有陸上石油天然氣開採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陸上石油天然氣開採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石油天然氣開採特徵大氣污染物主要包括天然氣淨化廠尾氣、油氣處理與集輸系統無組織...
保險公司根據企業環境風險評估結果,綜合考慮投保企業的環境守法狀況(包括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環保設施運行、清潔生產審核、事故應急管理等環境法律制度執行情況),結合投保企業的行業特點、工藝、規模、所處區域環境敏感性等方面情況,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合理確定適用於投保企業的...
石油天然氣開採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四、導則、標準、規範 煤層氣(煤礦瓦斯)排放標準(暫行)(GB 21522-2008)(節選)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陸地石油天然氣開發建設項目(HJ/T 349-2007)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範石油天然氣開採(HJ 612-2011)廢礦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範(HJ 607-2011)(節選)采...
三、嚴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強化環境風險評價 (七)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是相關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新、改、擴建相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應按照相應技術導則要求,科學預測評價突發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發的環境風險,提出環境風險防範和應急措施。論證重點如下:1.從環境風險源、擴散途徑、保護目標三...
第一節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相關法律法規 第二節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制度 第二章 驗收調查工作技術方法與要求 第一節 驗收調查工作程式 第二節 驗收標準與生態調查指標 第三節 調查時段和範圍 第四節 驗收調查方法 第五節 資料整理與圖件編制 第三章 驗收調查檔案編制 第一節 實施方案的...
建設項目竣工後,開發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和程式,對配套建設的污染防治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驗收合格後,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並按照國家規定上傳至國家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信息平台。新建、改建、擴建煤炭、石油、天然氣開發建設項目,應當按照經批准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要求在建設過程中實施環境...
第七條 管道企業應當遵守本法和有關規劃、建設、安全生產、質量監督、環境保護等法律、行政法規,執行國家技術規範的強制性要求,建立、健全本企業有關管道保護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組織實施,宣傳管道安全與保護知識,履行管道保護義務,接受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保障管道安全運行。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
(二)有符合國家標準和燃氣技術規範的儲存、輸配、充裝、抽殘等設施;(三)有經過環境保護行政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條件的經營場所;(五)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具備相應資格的專業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經過專業培訓,取得相應崗位證書的操作人員;(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體系...
第七條 燃氣工程的設計檔案,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和技術專家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依法辦理工程報建手續。燃氣工程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安全評價和環境影響評價。第八條 燃氣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及重要設備、材料的採購應當依法實行招標。勘察、設計、施工、...
第九條 燃氣工程建設項目必須符合燃氣專業規劃,遵守國家和本省的有關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燃氣工程建設項目必須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按照基本建設程式辦理審批手續。第十條 燃氣工程的設計和施工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和施工單位承擔。建設單位在辦理燃氣工程施工許可證前,應當向項目...
煤炭、石油、天然氣開發項目建設過程中,開發單位應當同時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意見中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在項目建設、運行過程中產生不符合經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情形的,開發單位應當組織環境影響的後評價,並採取改進措施。第十條 煤炭、石油、天然氣開發項目實行環境監理,其大氣、水體、固體...
第八條石油勘探開發建設項目中環境保護的設施,應當符合經批准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要求,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閒置。依法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石油勘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法定標準和程式,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
燃氣工程應當配套建設相應的安全設施,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驗收。第九條 新建、改建、擴建供氣管道,應經有關工程質量技術監督單位檢測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第十條 從事燃氣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活動的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等級的資質,在其資質許可的範圍承接業務,並執行有關技術規範和...
第二十七條 石油天然氣開採項目建設、生產、運輸等應當減少生態破壞,項目竣工應當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的要求進行土地復墾。石油天然氣礦山應當對技術關閉井、報廢井實施安全封堵,並將相關資料報旗區人民政府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第三節 礦山現代化與和諧礦區建設 第二十八條 採礦權人應當選擇...
第二章 環境管理 第六條 從事油氣勘探開發的單位,應當制定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污染控制計畫。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污染控制計畫應當符合國家、省及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規劃。第七條 從事油氣勘探開發的單位應當在油氣田勘探開發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報有審批許可權的環保部門審批,並...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在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第二章 地質環境評價與監測 編輯 語音 第九條 制定城市總體規劃和區域國土綜合開發規劃,應當進行地質環境影響評價。 第十條 按照國家規定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報告...
第九條 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施工、竣工情況的綜合報告之日起30日內,對礦山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進行檢查;不符合礦山安全規程、行業技術規範的,不得驗收,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第十條 礦山應當有保障安全生產、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安全設施,並符合...
(七)負責石油、天然氣等管道建設和保護。(八)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農村電網和農村能源發展工作。(九)組織推進能源重大科研項目,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試點工程。 積極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十)組織推進能源對內對外合作,協調對外能源開發利用...
參與擬訂土地利用規劃、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和國土整治、開發、利用、保護的政策建議。負責擬訂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審批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規劃項目。組織編制土地利用計畫和基礎測繪計畫,參與協調防震減災工作,組織協調國家區域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的實施。負責退耕還林、退牧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實施辦法(1990年9月20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1998年11月29日)地質災害防治條例(2003年11月24日)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2009年3月2日)防治尾礦污染環境管理規定(2010年12月22日修正)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2010年12月22日修正)海洋工程環境影響...
第三十五條 淤地壩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應當編制工程項目設計檔案,經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按照審批許可權報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淤地壩工程項目建設應當符合工程建設標準和技術規範,經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後交付使用。第三十六條 水土保持重點工程或者依法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的生產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
業務部主要接受各級政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國外客戶委託,承擔區域和城市發展規劃、城市交通、城市燃氣、供熱、城市給排水、環境保護等行業專項規劃;城市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以及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科技、糧食倉儲、商貿旅遊等公共事業和民用建築設施的基本建設、技術改造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十九條 對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未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環境保護部門不予審批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項目立項審批部門不予立項審批,生產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生產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預防和治理措施。第二十條 生產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服務期不...
本條例所稱非煤礦山,是指除煤炭、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礦產以外的礦山。第三條 非煤礦山生產建設應當遵循統一規劃、科學開採、安全生產、綜合利用和保護環境的原則。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非煤礦產資源特點和實際需要,制定非煤礦山發展規劃,建立協調機制,嚴格規範管理,引導企業加大技術改造投入,推動...
負責礦區生態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的宣傳、貫徹落實工作。統籌推動綠色礦山建設;對煤炭企業落實礦區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推動礦區公共區域環境綜合整治;配合做好煤礦復墾綠化工作;加強礦山企業揚塵治理,制定落實礦區運煤道路、工業廣場、環保設施地方標準,推動煤炭企業提高相應裝備水平和實施技術...
該標準適用於陶瓷工業企業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陶瓷工業企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但不適用於陶瓷原輔材料的開採及初加工過程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中國素有“陶瓷王國”之稱,是世界陶瓷...
2002年12月30日,國家有關部門制定並通過了一部指導輕烴混合燃氣工程的《民用輕烴混合燃氣工程技術規範》,並於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該規範的主要內容包括:輕烴燃料質量、輕烴混合燃氣質量、供氣站、室外管網、室內管道以及混氣設備的設計、安裝及階段驗收、竣工驗收等。從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環境保護等方面...
第十四條依法在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內開辦下列生產建設項目,生產建設單位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一)礦產和石油天然氣開採以及冶煉、電力、化工、建材、輸油輸氣管道等能源、工業項目;(二)公路、鐵路、機場、市政、水利水電樞紐等基礎設施項目;(三)其他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