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4-2010)是2010年10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國家標準《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4-2010)規定了陶瓷工業企業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該標準適用於陶瓷工業企業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陶瓷工業企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但不適用於陶瓷原輔材料的開採及初加工過程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 外文名:Emission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ceramics industry
- 標準號:GB 25464-2010
- 發布日期:2010年9月27日
- 實施日期:2010年10月1日
- 中國標準分類號:Z63
- 批准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歸口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 標準類別:環保標準
- 性質:強制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編制進程
- 標準開題及函調
- 實地調研和座談
- 資料收集整理
- 標準制訂
- 發布實施
起草工作
標準目次
前言 | Ⅳ |
---|---|
1適用範圍 | 1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術語和定義 | 2 |
4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4 |
5污染物監測要求 | 8 |
6實施與監督 | 10 |
內容範圍
引用檔案
GB/T 6920-1986 水質—pH值的測定—玻璃電極法 GB/T 7466-1987 水質—總鉻的測定—高錳酸鉀氧化-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70-1987 水質—鉛的測定—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 水質—銅、鋅、鉛、鎘的測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84-1987 水質—氟化物的測定—離子選擇電極法 GB/T 11893-1989 水質—總磷的測定—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GB/T 11894-1989 水質—總氮的測定—鹼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1989 水質—懸浮物的測定—重量法 GB/T 11912-1989 水質—鎳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1989 水質—化學需氧量的測定—重鉻酸鹽法 GB/T 13896-1992 水質—鉛的測定—示波極譜法 GB/T 14671-93 水質—鋇的測定—電位滴定法 GB/T 15432-1995 環境空氣—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GB/T 15959-1995 水質—可吸附有機鹵素(AOX)的測定—微庫侖法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採樣方法 GB/T 16488-1996 水質—石油類和動植物油的測定—紅外光度法 GB/T 16489-1996 水質—硫化物的測定—亞甲藍分光光度法 HJ/T 27-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化氫的測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42-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55-2000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 56-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碘量法 HJ/T 57-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HJ/T 58-2000 水質—鈹的測定—鉻菁R分光光度法 HJ/T 59-2000 水質—鈹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0-2000 水質—硫化物的測定—碘量法 HJ/T 63.1-2001 大氣固定污染源—鎳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3.2-2001 大氣固定污染源—鎳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3.3-2001 大氣固定污染源—鎳的測定—丁二酮肟-正丁醇萃取分光光度法 HJ/T 64.1-2001 大氣固定污染源—鎘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2-2001 大氣固定污染源—鎘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3-2001 大氣固定污染源—鎘的測定—對-偶氮苯重氮氨基偶氮苯磺酸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7-2001 大氣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測定—離子選擇電極法 HJ/T 76-2007 固定污染源排放煙氣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T 83-2001 水質—可吸附有機鹵素(AOX)的測定—離子色譜法 HJ/T 195-2005 水質—氨氮的測定—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 HJ/T 199-2005 水質—總氮的測定—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 HJ/T 355-2007 水污染源線上監測系統運行與考核技術規範 HJ/T 397-200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範 HJ/T 398-2007 固定污染源排放煙氣黑度的測定—林格曼煙氣黑度圖法 HJ/T 399-2007 水質—化學需氧量的測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485-2009 水質—銅的測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鈉分光光光度法 HJ 487-2009 水質—氟化物的測定—茜素磺酸鋯目視比色法 HJ 488-2009 水質—氟化物的測定—氟試劑分光光度法 HJ 505-2009 水質—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測定—稀釋與接種法 HJ 535-2009 水質—氨氮的測定—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HJ 536-2009 水質—氨氮的測定—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2009 水質—氨氮的測定—蒸餾-中和滴定法 HJ 538-2009 固定污染源廢氣—鉛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暫行) HJ 550-2009 水質—總鈷的測定—5-氯-2-(吡啶偶氮)-1,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暫行) 《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28號) 《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9號) |
意義價值
後續修改
- 《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4-2010)修改單
- 將4.2.7條修改為:噴霧乾燥塔、陶瓷窯煙氣基準含氧量為18%,實測噴霧乾燥塔、陶瓷窯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應換算為基準含氧量條件下的排放濃度,並以此作為判定排放是否達標的依據。
- 將表5中噴霧乾燥塔、陶瓷窯的顆粒物限值調整為30mg/m、二氧化硫限值調整為50mg/m、氮氧化物限值調整為180mg/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