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地方標準)

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地方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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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 3165-2024)是2024年10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地方標準,歸口於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地方標準《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 3165-2024)規定了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現有陶瓷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陶瓷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標準號:DB51/ 3165-2024
  • 發布日期:2024-03-10
  • 實施日期:2024-10-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Z 60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40.20
  • 批准發布部門: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歸口單位: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 行業分類: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標準類別:環保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自2010年以來,中國陶瓷產業得到了快速發展,憑藉內外部的發展優勢與機遇,已成為世界陶瓷的生產和消費大國,其中全球過半的陶瓷產自中國。陶瓷工業是資源、能源密集型產業,乾燥、燒成、烤花等工序釋放出來的顆粒物、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是中國重點控制的主要大氣污染物。隨著陶瓷產能提高,區域發展結構不平衡,大氣環境質量受到了嚴重威脅。自中國國家標準《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4-2010)及其修改單(2014 年第38號)、《陶瓷製品製造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出台以來,陶瓷行業有了指導性、規範性的發展,有力的促進了中國陶瓷行業的技術升級和提標改造。廣東省、河北省隨後出台了更加嚴格的陶瓷行業地方標準,山東省、天津市、北京市等先後制定了工業窯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或區域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針對陶瓷行業廢氣排放進行嚴格控制,這些標準的出台對當地和區域陶瓷行業污染物減排和先進生產技術推進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川省素有“天府之國”的稱號,雖然整體空氣品質有所好轉,但四川省行業、企業、人口分布不均、氣象條件複雜、區域內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強度高,大氣環境質量與國家標準和公眾期望仍存差距,四川省當前面臨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的雙重任務。
四川陶瓷產業得到了飛速的發展,現已形成以夾江為中心、擴展至丹稜、洪雅等地區的產業新格局,是中國第四大陶瓷產區,主要分布在樂山市、眉山市、成都市、內江市等市,2020年四川省陶瓷企業共排放1.38萬噸SO2、5.75萬噸NOx、0.43萬噸PM10、0.16萬噸PM2.5、0.25 萬噸VOCs,分別占四川省排放量的6.1%、9.9%、0.6%、0.4%、0.5%,四川省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控制任重道遠。截至2022年4月,四川省執行中國國家標準《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4-2010)及其修改單(2014年第38號)。隨著四川省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快建設美麗四川工作的推進,四川省陶瓷企業大氣污染排放控制有了較大提高,現行國家標準已經不能滿足四川省對陶瓷行業排污的管控要求。
鑒於以上情況,且為了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促進陶瓷行業技術進步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特制定地方標準《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 3165-2024)。

編制進程

  • 標準編制組成立
2019年3月,接到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工作任務後,四川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立即成立了四川省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編制組。
  • 調查研究
2019年3月~2019年5月,標準編制組通過數據調研、部門調研等方式,全面掌握四川省陶瓷企業數量、污染治理設施現狀,初步了解陶瓷企業大氣排放污染物排放水平。
2019年6月~2019年7月,標準編制組通過文獻資料調研、專家諮詢等方式,完成陶瓷工業大氣排放標準編制實施方案。
2019年8月~2019年11月,標準編制組完成了樂山市23家陶瓷企業的調研與測試。
2019年12月,標準編制組與樂山市陶瓷企業進行訪談。
2020年4月~2020年5月,標準編制組完成了眉山市、樂山市、成都市、宜賓市等地17家陶瓷企業的調研與測試。
2020年6月~2020年8月,標準編制組完成了數據分析與資料整理、報告編制工作。
2020年9月,標準編制組前往廣東省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進行陶瓷企業調研。
  • 形成初稿
2020年10月,標準編制組完成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初稿和編制說明。
  • 徵求意見
2020年11月,標準編制組組織會議,徵求陶瓷企業和專家的意見。
  • 進行評審
2020年12月,標準編制組組織評審。
  • 標準完善
2021年1~7月,標準編制組根據專家意見,開展補充測試,完善標準文本。
2021年8月~2022年3月,標準編制組委託標準化研究院對標準進行技術評估。
2022年4月,公開徵求意見。
2022年5月~2022年6月,標準編制組根據反饋意見修改標準文本,組織專家評審會議。
2022年6月~2022年8月,標準編制組繼續完善標準文本,開展標準風險評估。
2022年8月~2022年11月,標準編制組就四川省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文本及編制說明和大氣處、法標處、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進行多次討論、修改,持續最佳化完善標準文本。
  • 形成送審稿
2023年1月~2023年2月,技術組和重慶編制組再次就意見反饋和修改情況溝通並進行文本的統一修改,形成四川省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文本及編制說明(送審稿)。
2023年6月,通過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廳務會審議。
2023年9月,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組織企業徵求意見座談會。
2023年10月,針對9月企業座談意見,大氣處、法標處、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進一步研討論證、修改,形成最終版送審稿。
  • 形成報批稿
2023年10月,通過技術專家審查會,根據專家意見修改形成報批稿。
  • 發布實施
2024年3月10日,地方標準《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 3165-2024)由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4年10月1日,地方標準《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 3165-2024)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 3165-2024)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四川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陳軍輝、史鴻樂、陳強、徐晨曦、王成輝、馮小瓊、姜濤、孫蜀、韓麗、王波、李英傑、李俊禧、唐斌雁。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2
4有組織排放控制要求
3
5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
4
6大氣污染物監測要求
5
7實施與監督
7
附錄A(規範性)控制區和其他區範疇
8
參考文獻
9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 3165-2024)規定了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現有陶瓷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陶瓷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引用檔案

GB/T 4754-2017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採樣方法
GB 25464 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37822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
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化氫的測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碘量法
HJ 57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HJ/T 63.1 大氣固定污染源—鎳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3.2 大氣固定污染源—鎳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3.3 大氣固定污染源—鎳的測定—丁二酮肟-正丁醇萃取分光光度法
HJ/T 64.1 大氣固定污染源—鎘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2 大氣固定污染源—鎘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3 大氣固定污染源—鎘的測定—對-偶氮苯重氮氨基偶氮苯磺酸分光光度法
HJ/T 67 大氣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測定—離子選擇電極法
HJ 75 固定污 染源煙氣(SO2、 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範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範
HJ/T 398 固定污染源排放煙氣黑度的測定—林格曼煙氣黑度圖法
HJ 533 環境空氣和廢氣—氨的測定—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HJ 548 固定污染源廢氣—氯化氫的測定—硝酸銀容量法
HJ 549 環境空氣和廢氣—氯化氫的測定—離子色譜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HJ 657 空氣和廢氣—顆粒物中鉛等金屬元素的測定—電感耦合電漿質譜法
HJ 685 固定污染源廢氣—鉛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HJ 777 空氣和廢氣—顆粒物中金屬元素的測定—電感耦合電漿發射光譜法
HJ 819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
HJ 836 固定污染源廢氣—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HJ944排污單位環境管理台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技術規範—總則(試行)
HJ 954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陶瓷磚瓦工業
HJ 1131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攜帶型紫外吸收法
HJ 1132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攜帶型紫外吸收法
HJ 1240 固定污染源廢氣—氣態污染物(SO2、 NO、NO2、 CO、 CO2)的測定—攜帶型傅立葉變換紅外光譜法
HJ 1255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陶瓷工業
HJ 1263 環境空氣—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HJ 1287 固定污染源廢氣—煙氣黑度的測定—林格曼望遠鏡法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 3165-2024)實施後,四川省各市(州)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將得到有效控制。以2020年四川省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量為基準,標準實施後四川省陶瓷企業將減排0.22萬噸PM10、0.08萬噸PM2.5、0.55萬噸SO2、2.6萬噸NOx,減排比例分別為50.0%、50.0%、40.0%、44.4%。因此,該標準實施後,四川省陶瓷工業的污染物排放量將大幅降低,環境效益顯著。還將促進企業向規模化、專業化發展,有助於企業下定決心轉型升級,改善陶瓷企業的競爭力和周邊環境質量,對推動四川省陶瓷行業的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評)
地方標準《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 3165-2024)的實施,將進一步推動四川省陶瓷工業企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提升行業全工序、全流程大氣污染治理水平,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將有效削減,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現空氣品質持續改善提供有力支撐。(四川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 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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