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標準號:DB51/ 3165-2024
- 發布日期:2024-03-10
- 實施日期:2024-10-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Z 60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40.20
- 批准發布部門: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歸口單位: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 行業分類: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標準類別:環保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編制進程
- 標準編制組成立
- 調查研究
- 形成初稿
- 徵求意見
- 進行評審
- 標準完善
- 形成送審稿
- 形成報批稿
- 發布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標準目次
前言 | Ⅱ |
---|---|
1範圍 | 1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術語和定義 | 2 |
4有組織排放控制要求 | 3 |
5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 | 4 |
6大氣污染物監測要求 | 5 |
7實施與監督 | 7 |
附錄A(規範性)控制區和其他區範疇 | 8 |
參考文獻 | 9 |
內容範圍
引用檔案
GB/T 4754-2017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採樣方法 GB 25464 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37822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 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化氫的測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碘量法 HJ 57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HJ/T 63.1 大氣固定污染源—鎳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3.2 大氣固定污染源—鎳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3.3 大氣固定污染源—鎳的測定—丁二酮肟-正丁醇萃取分光光度法 HJ/T 64.1 大氣固定污染源—鎘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2 大氣固定污染源—鎘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3 大氣固定污染源—鎘的測定—對-偶氮苯重氮氨基偶氮苯磺酸分光光度法 HJ/T 67 大氣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測定—離子選擇電極法 HJ 75 固定污 染源煙氣(SO2、 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範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範 HJ/T 398 固定污染源排放煙氣黑度的測定—林格曼煙氣黑度圖法 HJ 533 環境空氣和廢氣—氨的測定—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HJ 548 固定污染源廢氣—氯化氫的測定—硝酸銀容量法 HJ 549 環境空氣和廢氣—氯化氫的測定—離子色譜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HJ 657 空氣和廢氣—顆粒物中鉛等金屬元素的測定—電感耦合電漿質譜法 HJ 685 固定污染源廢氣—鉛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HJ 777 空氣和廢氣—顆粒物中金屬元素的測定—電感耦合電漿發射光譜法 HJ 819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 HJ 836 固定污染源廢氣—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HJ944排污單位環境管理台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技術規範—總則(試行) HJ 954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陶瓷磚瓦工業 HJ 1131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攜帶型紫外吸收法 HJ 1132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攜帶型紫外吸收法 HJ 1240 固定污染源廢氣—氣態污染物(SO2、 NO、NO2、 CO、 CO2)的測定—攜帶型傅立葉變換紅外光譜法 HJ 1255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陶瓷工業 HJ 1263 環境空氣—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HJ 1287 固定污染源廢氣—煙氣黑度的測定—林格曼望遠鏡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