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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
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學習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省委九屆九次、十次全會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一系列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環境空氣品質改善,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質量導向,突出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時段及重點任務,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著力強化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堅決扛起政治責任,堅決完成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年度目標任務,為加快建設現代省會、經濟強市保駕護航。
二、主要目標
石家莊市2020年空氣品質改善目標為:PM2.5平均濃度較2019年下降8%,達到58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達到191天,優良天數比率達到52.2%,重污染天數不高於31天。
平山縣、贊皇縣、井陘礦區、橋西區、裕華區、鹿泉區、PM2.5平均濃度達到57微克/立方米;長安區、新華區、欒城區、井陘縣PM2.5平均濃度達到58微克/立方米;正定縣PM2.5平均濃度達到60微克/立方米;藁城區PM2.5平均濃度達到61微克/立方米;高邑縣PM2.5平均濃度達到62微克/立方米;行唐縣、靈壽縣、元氏縣PM2.5平均濃度達到63微克/立方米;晉州市、趙縣PM2.5平均濃度達到64微克/立方米;新樂市、無極縣、深澤縣PM2.5平均濃度達到65微克/立方米。
2019年進入全省後二十的無極縣、趙縣、行唐縣、晉州市、新樂市退出倒二十;2020年1-3月新進入全省倒二十的靈壽縣、平山縣、新華區、正定縣、欒城區、元氏縣、橋西區也要採取超常規措施,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儘快擺脫落後局面。2020年底,所有縣(市、區)力爭實現全省排名倒二十“清零”。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分類施策,打好藍天保衛戰
1.加強重點縣(市、區)治污力度。無極縣制定退後二十方案;皮革行業整合升級,後整企業全部入駐園區,鼓勵企業進行清潔化改造;
裝飾材料行業升級改造,噴漆工序全部進入集中噴塗中心;化工行業,執行淘汰機制,嚴格污染物排放及安全生產標準,開展專項整治。2020年底,基本全部實現清潔化生產;鑄造行業績效評級為C級的鑄造企業全部實施達標整治,完成一家、驗收一家。5月底前,實現全縣在生產鑄造企業達到B級及以上標準;頁岩磚行業按照全市統一要求進行達標整治並安裝線上監控設備。4月底前,對重點涉氣工業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全部實施分表計電;強化機動車檢測和繞行,利用2個綜合檢測站和治超站,對入境重型機動車逐輛檢測,嚴厲打擊超載超限及尾氣不達標等違法行為,加快大外環建設、最佳化行駛道路及繞行線路指引。〔責任單位:無極縣政府〕
趙縣制定退後二十方案;採取綜合減煤措施,抑制煤炭增量,到2020年底,實現全縣減煤4萬噸;深挖供暖潛力,縣城建成區集中供熱和清潔能源供熱達到全覆蓋;9月底,完成剩餘“雙代”未覆蓋區域清潔取暖替代任務;嚴管燃煤流通銷售,取締散煤銷售網點,對非法散煤網點依法查處,高限處罰;4月底前,選擇3-5家基礎較好的鑄造企業作為標桿進行升級改造,達到B級及以上排放標準,其他鑄造企業按照標桿企業的治理模式進行升級改造;4月底前,趙縣趙州熱電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設施完成分表計電,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對殯儀館殯儀焚燒爐安裝高效節能尾氣處理設施或更換環保型爐具,嚴禁菸氣直排;4月底前關停河北趙州利民澱粉集團有限公司自備電廠;6月底前對涉工業企業單一的UV光解、等離子和一級活性炭設施進行升級改造;6月底前,對全縣27台
生物質鍋爐和36台燃油(醇基燃料)鍋爐完成低氮改造;加強高架源管控,強化頁岩磚企業專項整治,嚴格涉氣企業執法檢查,充分運用電網公司專用變壓器電量數據以及無人機等技術,全面整治取締散亂污企業。〔責任單位:趙縣政府〕
行唐縣制定退後二十方案;4月底前,全縣3家頁岩磚生產廠家全部安裝線上監測設備,並與縣生態環境分局聯網,實現生產過程線上監測全覆蓋;環保績效評級為C級的鑄造企業全部實施達標整治,完成一家、驗收一家,2020年4月底前,實現全縣在生產鑄造企業達到B級及以上標準;2020年4月底前,完成1台
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任務;加強汽修行業整治,4月底前,完成汽修噴漆行業處理設施升級改造;對縣城建成區範圍內所有裸地進行全面排查,5月底前全部實現硬化和綠化;6月底前,印刷、工業塗裝、家具製造企業使用低(無)揮發性塗料;提高末端處理效率,6月底前,對單一的UV光解、等離子和一級活性炭實施達標整治;7月底前完成
平板玻璃行業整治任務,8月底前完成平板玻璃有組織超低排放改造;12月底前,柴油公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責任單位:行唐縣政府〕
晉州市制定退後二十方案;4月底前,全市重點涉氣工業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全部實施分表計電,實現對企業污染處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精準管理;4月底前,完成27台2蒸噸以下燃氣鍋爐
氮氧化物治理;對鑄造企業實施達標整治,績效評級為C級及以下的企業實施達標整改,完成一家、評價驗收一家,確保在產鑄造企業達到B級及以上標準;對全市5家頁岩磚企業實施達標整治,顆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在基準含氧量18%的情況下,分別控制在10mg/m3、50mg/m3、100mg/m3以下,並安裝線上監控設備,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實現生產過程線上監測全覆蓋。〔責任單位:晉州市政府〕
新樂市制定退後二十方案;2020年全力開展十六個專項行動:鑄造行業提標改造、涉氣企業分表計電安裝、工地揚塵治理、裸露地面治理、停車場(物流園)車輛排放治理、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治理、汽車噴漆房治理、餐飲行業油煙整治、秸稈垃圾禁燒、“降路肩、清積塵”、“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道路揚塵治理、成品油市場整治、“洗城洗鎮”、劣質散煤管控、各級交辦問題“回頭看”專項行動,4月底前發布實施;創建鄉鎮空氣品質改善示範區,6月底前,街道辦、木村鄉、馬頭鋪鎮、化皮鎮、彭家莊鄉試點創建鄉鎮精細化治理示範區,10月底前完成其他鄉鎮治理工作;加速推進清潔取暖,6月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調整工作;10月底前,新樂市區集中供熱和清潔能源供熱率達到100%;禁止銷售散煤,確保散煤動態清零,完成上級下達的清潔取暖替代工程和減煤任務;深化鍋爐綜合整治,6月底前,52台燃氣鍋爐全部完成低氮燃燒改造,9月底前,完成1台生物質鍋爐、3台燃油鍋爐提標改造,其中20蒸噸/小時以上燃油、燃氣和生物質鍋爐達到超低排放標準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加快高排放車輛淘汰和替代,9月底前,新樂主城區新增或更新的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車或清潔能源車比例達到80%,公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車輛。〔責任單位:新樂市政府〕
(二)強化示範,創建城市精細化治理示範區
2.率先創建空氣品質改善示範區。9月底前,鹿泉區、欒城區、藁城區、正定縣創建城市精細化治理示範區,加快轄區空氣品質改善,年均濃度達到全市平均水平,各鄉鎮(辦事處)濃度均不得進入全市後30名。〔責任單位:鹿泉區政府、欒城區政府、藁城區政府、正定縣政府〕
3.率先打造揚塵精細化管控示範區。2020年底前,實施道路深度保潔,裕華區、橋西區、長安區、新華區、轄區內各類道路(含背街小巷)嚴格落實清掃保潔一級標準,道路塵土殘存量不高於10克/平方米;裕華區、橋西區、長安區、新華區提高綠色施工標準,房屋建築施工實現軟質圍擋全包圍,條件允許的工地實現密閉化施工。提升人行步道、胡同、
露天停車場、公園人行道的清掃保潔水平。推廣屋頂清潔,組織各街道(辦事處)每季度開展屋頂清潔,對有條件的建築開展
屋頂綠化;嚴格按照建築工程揚塵治理有關要求,加大執法處罰力度,強化對揚塵違法行為主體的聯合懲戒,加強對重大工程揚塵違法行為的監管處罰。做好拆遷騰退土地再利用前的苫蓋、圍擋等工作。〔責任單位:裕華區政府、橋西區政府、長安區政府、新華區政府、管委會〕
4.率先推動建立可持續發展綠色交通示範區。正定縣加強柴油大中型載客汽車管控,在重點區域採取純電動旅遊觀光專線及擺渡車模式,減少柴油大中型載客汽車使用。在原有燃氣能源計程車的基礎上,新增或更新的計程車全部更換為純電動車。同時,在2019年農村客運班線公交化改造基礎上,謀劃推進6條微公交村鎮客運線路,運營車輛全部使用純電動微型公車,改善交通微循環,減少擁堵污染排放。加強靜態交通管理,大力整頓停車秩序,縣城建成區所有停車場免收停車費。〔牽頭單位:市交通局、市文廣旅局、市發改委,責任單位:正定縣政府〕
5.率先創建餐飲行業污染治理標桿示範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餐飲油煙治理專項整治行動,餐飲場所全部配備
油煙淨化器,餐飲油煙去除率不小於90%。規範油煙淨化設施的安裝和運行,使用率達到95%以上。2020年底前,市內四區365家大、中型餐飲企業全部安裝油煙線上監控裝置,確保油煙排放達標。對未安裝油煙淨化裝置及油煙淨化設施未正常使用、未定期清洗的餐飲企業和經營商戶,責令限期改正。〔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嚴格落實《
石家莊市治理露天燒烤管理辦法》,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欒城區、藁城區、鹿泉區、正定縣城區範圍內禁止占道露天炭火燒烤。〔牽頭單位:市城管局,責任單位:長安區政府、橋西區政府、新華區政府、裕華區政府、欒城區政府、藁城區政府、鹿泉區政府、正定縣政府、管委會〕其他縣(市、區)建成區嚴禁露天燒烤。〔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所有燒烤爐必須為環保爐具,並安裝油煙淨化設施,且一律在室內進行操作。〔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三)強化產業結構調整,打好去產能和退城搬遷攻堅戰
6.堅決去產能。平山縣敬業鋼鐵有限公司按時完成省下達的鋼鐵產能退出任務;井陘礦區新晶焦化有限公司和鑫躍焦化有限公司全面退出,井陘礦區常恆能源有限公司、藁城區金鑫焦化有限公司和高邑縣力馬燃氣有限公司通過上大壓小的方式進行產能置換,壓減焦炭產能40萬噸;完成煤電行業去產能15.3萬千瓦。以上壓減任務11月底前完成,列入去產能任務的相應生產設備確保9月底前停止排污。〔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7.強力推進重污染企業搬遷關停。全力推進河鋼石鋼公司退城搬遷工作,主城區廠區實現9月底前停產。2020年完成
石家莊科迪藥業有限公司、
河北東源羊絨製品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搬遷改造任務,力爭完成石家莊市膠印廠搬遷改造任務〔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長安區政府、橋西區政府、新華區政府、管委會〕。加快推進
河北華電石家莊熱電有限公司九期隧道建設工程進度,實現電力輸出。〔牽頭單位: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責任單位:長安區政府〕2019-2020採暖季供暖結束後,石熱八期工程實行單機運行。〔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城管局,責任單位:長安區政府〕2020年4月底前,關停河北金萬泰化肥有限公司、
河北趙州利民糖業集團有限公司自備電廠。〔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新樂市政府、趙縣政府〕
8.鑄造行業整合升級改造。指導各縣(市、區)鑄造企業進行整治提升。〔牽頭單位:市工信局,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對環保績效評級為C級的鑄造企業全部實施達標整治,完成一家、驗收一家。5月底前,全市在生產鑄造企業通過自我提升整治力爭達到環保績效B級標準。〔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9.嚴防“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繼續深化“散亂污”企業排查動態管理和專項整治行動,充分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技術,紮實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及監管工作,實現“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0.推進特色產業集群可持續發展和鄉鎮企業集群升級改造。指導各縣(市、區)政府持續抓好產業集群規劃的落地落實,結合實際,制定年度推進計畫,明確發展目標,切實推進特色產業集群實現高質量發展。〔牽頭單位: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各縣(市、區)結合實際,深入分析產業現狀,科學確定主導產業,針對鑄造、磚瓦、陶瓷、石灰、炭素、化工、包裝印刷、家具、人造板、塑膠製品、製鞋、製革等行業,6月底前,完成制定5—6個特色產業集群綜合整治方案,明確產業發展定位,確定發展規模及結構。針對特色產業集群,積極培育扶持樹立標桿企業,集群轉型升級。各縣(市、區)列入特色產業集群綜合整治方案的行業企業,9月底前未按照方案要求完成整改的,納入季節性生產調控。〔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四)強化能源結構調整,打好散煤整治和清潔替代攻堅戰
11.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2020年超額完成省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我市的減煤任務。嚴格控制新增燃煤項目建設,全市禁止新建、擴建耗煤項目,確因產業發展和民生需要新增耗煤項目的,全面實施煤炭2倍量削減替代。〔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城管局、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2.有效推進清潔取暖。2020年擴大清潔取暖覆蓋範圍。對現有大型燃煤機組進行供熱技術改造,挖掘機組供熱潛能,提高熱電聯產供熱比例,減少供暖盲區。加強農村清潔能源供暖,10月底前,完成電代煤3.36萬戶、氣代煤8.43萬戶,共11.79萬戶清潔取暖散煤替代工程。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主城區清潔取暖率達到100%。採取綜合措施,加強監督檢查,確保裕華區、新華區、長安區、橋西區、循環化工園區、鹿泉區、欒城區、藁城區和正定縣散煤動態清零,防止已完成“雙代”替代地區散煤復燒。禁燃區內全面禁止散煤銷售。〔牽頭單位: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偏遠山區繼續做好潔淨型煤、蘭炭、優質無煙煤保供和推廣工作,確保散煤清潔替代全覆蓋,實現溫暖過冬、安全過冬、清潔過冬。〔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3.加強氣源和電力供應保障。堅持多渠道擴展氣源,增加天然氣供應量,完善燃氣管網和調峰設施建設,制定“壓非保民”方案,細化應急預案清單;加快農村地區電網升級改造,確保農村“電代煤”電力供應。〔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城管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4.加強散煤監管力度。嚴格按照《入省煤質檢查工作手冊》有關標準規定,持續強化入省煤質檢查,依託聯合執法檢查隊伍,實施值守、攔車、檢查、勸返、抽查、送檢、報告傳遞以及信息登記、檔案管理等工作。加大散煤及潔淨型煤檢測力度,2020年生產經營主體抽檢覆蓋率達到100%,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散煤及潔淨型煤違法行為。加大部門聯合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規運銷散煤行為。〔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推進火電、鋼鐵、玻璃等重點行業爐前煤質檢測體系建設,加密爐前煤質採樣檢測頻次。〔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5.深化鍋爐綜合整治。6月底前,全市731台燃氣鍋爐全部完成低氮燃燒改造;9月底前,完成90台生物質鍋爐和61台
燃油鍋爐提標改造。〔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嚴禁新建35蒸噸及以下
燃煤鍋爐,不予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牽頭部門: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五)強化運輸結構調整,打贏重型柴油車污染治理攻堅戰
16.加快鐵路專用線建設。加快推進道路運輸結構調整,積極推進新建敬業集團鐵路專用線。大宗貨物年貨運量150萬噸及以上企業,新建及搬遷轉移的鋼鐵、電力、焦化、煤炭等大型工礦企業,以及新建物流園區,原則上全部修建鐵路專用線。具有鐵路專用線的大型工礦企業和新建物流園區,大宗貨物鐵路運輸比例達到80%以上。〔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交通局,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7.加強市區道路通行管理。嚴格執行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載貨汽車在三環路、古城西路、友誼北大街北至學府路、學府路(友誼北大街至107國道)、107國道(北至學府路)、古城東路道路範圍以內(含)道路限行的政策。強化藍牌貨車管控,嚴格落實《關於市區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對於低於國Ⅳ標準、燃料為柴油、非封閉式的藍牌(輕型、微型)貨車不再辦理通行證,鼓勵使用排放達到國Ⅳ及以上清潔能源汽車或新能源汽車。〔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8.加強新生產車輛環保達標監管。嚴格落實《
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加大新生產銷售車輛車載診斷系統、污染控制裝置、環保信息隨車清單等抽查核驗力度,我市生產(進口)的主要車(機)型系族年度抽檢率達到85%,市內銷售主要車(機)型系族年度抽檢率達到80%。〔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導監督機動車檢驗機構嚴格按照規定開展柴油車註冊登記前的排放檢驗,通過國家機動車環境監管平台逐車核實環保信息公開情況,逐車開展環保信息隨車清單核驗、污染控制裝置查驗、上線排放檢測。〔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
19.加快高排放車淘汰和替代。採用經濟補償、限制使用、加強監管執法等措施,儘早完成國家下達的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加快淘汰和替代國Ⅲ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載貨汽車、採用稀薄燃燒技術或“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牽頭單位:市交通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0.實施國Ⅲ排放標準貨車治理改造。對國家淘汰任務以外具備治理條件的國Ⅲ排放標準中重型柴油貨車,加快安裝污染控制裝置和線上監控設備。2020年底前,完成3900輛重型柴油車加裝污染控制裝置。〔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1.加強路檢路查。完善生態環境部門檢測取證、公安交管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執法機制。開展常態化路檢路查,組織對重點用車單位和重要物流園區入戶監督抽測,強化聯合執法和綜合執法,依法查處超標排放車輛。〔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加強機動車檢驗機構監督管理。實行機動車檢驗機構清單式、台賬制管理,對遙感監測、黑煙抓拍、路檢路查等三類監督監測發現的超標排放車輛,每月溯源前10名機動車檢驗機構,向社會公開曝光,依法嚴厲打擊機動車檢驗機構弄虛作假等行為。〔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加強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運行情況監管,對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回收裝置安裝運行情況進行抽查抽檢,每季度抽查覆蓋率不低於本轄區成品油經營企業的25%。〔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22.加強遠程線上監控。對具備條件的國Ⅳ及以上排放標準重型柴油貨車安裝遠程線上監控設備,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2020年底前,完成安裝16872輛重型柴油車遠程線上監控裝置;對未安裝遠程線上監控設備的營運車輛,列入重點監管對象。〔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3.積極推廣新能源汽車套用。2020年底前,主城區新增或更新的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車或清潔能源車比例達到80%,公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加快充電(加氣)站(樁)建設,各縣(市、區)要加快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建設,逐步緩解推廣新能源車面臨的充電難等問題。〔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發改委、市郵政管理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配合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4.強化重點用車單位管理。指導督促重點用車單位建立綠色運輸責任制和承諾制,使用清潔能源或國Ⅴ以上重型柴油貨車、重型燃氣車或新能源車。〔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5.加強非道路移動源污染防治和監管。嚴格落實國家排放標準,按照國家公布的標準和規定的時間,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園林局、市水利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禁止未進行編碼登記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入主城區(含縣城建成區)作業。各縣(市、區)建成區全部禁止使用國Ⅱ(含)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對違規進入高排放控制區或存在冒黑煙等超標排放問題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依法實施處罰。年底前新生產、銷售的工程機械按規定安裝精準定位系統和實時排放監控裝置。〔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園林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6.開展常態化清潔油品質量檢查。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儲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無照及證照不全非法加油站(點)、非法油罐車;對合規加油站汽柴油進行質量抽檢,追溯不合格油品來源,確保油品質量。〔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發改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六)強化揚塵治理,打好揚塵等面源污染防治攻堅戰
27.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從城鄉基層單位和基礎工作抓起,壓實揚塵污染治理屬地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對全市建築施工、公路施工、河道施工、市政綠化施工場地及城鄉結合部裸露地面、露天礦山、工業料堆場等揚塵排放源開展全面排查,建檔立卡,對未按要求落實抑塵措施的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和整改台賬,限期整改到位。強化重點區域、重點環節的揚塵污染源防控,嚴格按照《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完善揚塵污染治理技術體系,推進治理精準化和規範化。〔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工信局、市園林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8.深化建築施工和城市揚塵整治。開展揚塵污染達標治理專項行動,落實達標整治八條驗收要求,健全文明施工體系;加強城區道路水洗機掃力度,全市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縣城建成區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5%,市管高速、全市出入口和縣(市、區)主幹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100%;對城鄉裸露地面實施綠化或者透水鋪裝、覆蓋等抑塵措施;實行降塵量月度通報排名,城市建成區、縣(市、區)主城區平均降塵量不高於8噸/月·平方公里。〔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園林局、市交通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9.強化公路、水利、供熱管網等線性工程揚塵治理。嚴格落實《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有關要求,合理規劃施工區域,實施分段施工;加快破損路面修復和國道、省道等兩邊停車場地硬化;在建公路和城鄉道路施工、水利工程施工現場嚴格按照環評及批覆檔案採取有效抑塵措施;原則上9月底以前完成供熱管網施工工程。〔牽頭單位: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0.加強礦山、砂場揚塵治理。持續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對環保不達標的礦山實行達標整治,達標一個、驗收一個、開工生產一個,對生產礦山采場外的運輸道路以及采場邊界到加工區、廢料堆場、公路路網道路實施硬化和灑水抑塵,尾礦庫、排土場、排岩場採取有效抑塵措施〔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對279處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進行修復綠化〔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對採砂場(河道采砂)生產(運輸)過程落實噴淋等抑塵措施。三環內禁止經營露天砂場,砂石料運輸車輛嚴格按照規定路線通行,國控點和省控點周邊三公里範圍內不得有經營性砂場。〔牽頭單位:市水利局,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1.加強工業企業料堆場治理。持續做好工業企業料堆場監督管理工作,工業企業料堆場物料儲存落實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污染控制技術規範有關要求,在滿足安全的前提下,遮蓋塊狀物料堆的防塵網,網目密度不得少於800目/100平方厘米,遮蓋粒狀、粉狀物料的防塵網,網目密度不得少於2000目/100平方厘米。燃煤電廠、鋼鐵、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陶瓷6個重點行業企業料堆場在保障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全部採用密閉或封閉料棚等方式儲存,規上工業企業料堆場規範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和線上監測設施。〔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2.嚴禁秸稈和垃圾露天焚燒。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健全格線化監管體系,發揮遙感監測、秸稈禁燒紅外視頻監控和報警系統作用,完善預防為主、疏堵結合、快速反應、運轉高效處理機制,嚴厲打擊露天焚燒行為。〔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開展國省幹道、鐵路沿線、城鎮周邊以及其他重點區域、敏感區域秸稈和垃圾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3.嚴格管控煙花爆竹燃放。嚴格落實禁燃禁放有關要求,明確禁放禁燃品種、區域、時段。城市主城區及周邊地區、縣(市、區)建成區及周邊地區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積極推進城市主城區以外區域全面禁燃禁放工作。持續加強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監督管理,廣泛宣傳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大意義;加大重點地區、重點時段的巡查力度,嚴厲查處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嚴格落實禁燃禁放要求。〔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市供銷合作總社,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4.規範廢品收購站監督管理。強化廢品收購站管理,嚴厲打擊無照經營、違法收購等行為。6月底前,完成對衛生髒亂、場地未硬化、存在安全隱患的廢品收購站的整頓,對無證經營、異地經營、一證多點的廢品收購站和違章的廢品收購站責令限期整改,原則上居民小區內不得有廢品收購站點。〔牽頭單位:市供銷合作總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七)強化源頭治理,打好重點污染物深度減排攻堅戰
35.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進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9月底前,力爭完成水泥行業11家企業、陶瓷行業36家企業的有組織超低排放改造。已經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業,通過線上監控、分表計電、加強日常監督指導等措施,穩定實現超低排放。水泥工業企業要對烘乾機、烘乾磨、煤磨及冷卻機系統,平板玻璃工業企業要對無組織排放,採用脫硝工藝或聯合脫硝工藝、採用脫硝工藝的鍋爐加強氨逃逸管理,有效控制氨逃逸,落實《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有關要求。〔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6.開展工業爐窯深度治理。按照“淘汰一批、改造一批、替代一批”原則,對標行業先進水平,加快工業爐窯綜合治理,完成47台非重點行業工業爐窯綜合整治。2020年底前,基本淘汰無治理設施或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分散燃煤和燃石油焦(渣油、重油)工業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
煤氣發生爐。〔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7.加強
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對標行業先進水平,對石化、化工、塗裝、印刷等重點行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完成30個高效治污設施安裝,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對密封點大於2000個點位的59家企業實施檢測,對採用光解、低溫等離子和
活性炭吸附等單一治理工藝的企業實施達標整治,指導各縣(市、區)開展汽車維修整治工作。對重點行業排放量大的企業,列入區域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8.紮實開展異味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對易產生異味的行業、單位、場所等進行全面排查,切實摸清底數,建立清單,落實責任,分類施治。通過加強無組織排放的密閉收集、進一步對治理設施提標改造、推廣無異味的非揮發性有機物的使用等手段,對異味進行有效治理,建立常態化監管機制,切實解決城市異味污染“頑疾”。〔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9.推廣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根據《河北省重點行業水性塗料等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推廣替代實施意見》有關要求,2020年10月底前,鋼結構行業塗裝工序(防腐類別除外)底漆、中間漆、面漆替代全部完成;工程機械(軍用機械除外)塗裝工序底漆、中間漆、面漆替代比例達到40%;木製家具製造行業清漆、色漆水性塗料等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替代比例達到60%;汽車製造(罩光漆除外)全面推廣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電子、電氣機械製造、塑膠行業逐步推廣使用
水性清洗劑。〔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40.強化臭氧污染防治。開展臭氧形成機理與防治對策研究,制定臭氧污染防治專項方案,加強臭氧前體物排放控制。加快推進工業企業深度治理和規範整治,確保早完工、早見效。加大對石化、化工、塗裝、印刷等排放重點行業和火電、鋼鐵、水泥、玻璃、陶瓷等高排放行業的監管執法力度,確保治理措施落實到位,對和超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從嚴治理。夏季高溫時段,鼓勵對涉排放的生產工序實行季節性生產調控。強化油氣回收監管,儘早完成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改造任務。〔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41.加強
消耗臭氧層物質淘汰管理。落實《蒙特婁議定書》和基加利修正案,推進消耗臭氧層物質淘汰國際履約工作,嚴格源頭準入,加快消耗臭氧層物質替代,加強含氫氯氟烴生產和消費監管。〔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八)強化聯防聯控聯治,打好重污染天氣應對攻堅戰
42.精準應對重污染天氣。完善與京津及周邊地區應急會商和生態環境、氣象部門重污染天氣預警會商機制。提前3天發布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指導各縣(市、區)精準回響,最大限度削峰降速。〔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43.精準實施應急減排。精準核算每個涉氣企業排污量,制定“一企一策”應急減排清單,堅持差異化管控,按照部、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重點行業環保績效評級標準和要求,穩步、持續推進鋼鐵、水泥、製藥、磚瓦窯、工業塗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企業環保績效評級。繼續完善大氣環境監管正面清單,對符合要求的國家、省和市重點工程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端生物醫藥企業、短缺藥品及保障民生類藥品生產企業、重點出口型企業、軍民融合企業、民生工程等納入正面清單,實行動態管理。〔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園林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扛起大氣污染防治的政治責任,強化組織領導,搞好統籌協調,全力以赴抓好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加強對縣(市、區)的指導,加大支持力度,保障治理成效。各縣(市、區)黨政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本行政區域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及環境空氣品質負總責,要親自研究、親自協調、親抓落實,確保完成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的各項任務。
(二)加強監測監控。完善大氣環境監管大數據平台建設,充分發揮過程管理和調度指揮作用。加強市、縣(市、區)、鄉(鎮)空氣品質監測站運行維護和保障管理,嚴厲打擊人為干擾監測數據的違法行為,開展空氣品質監測站數據質量提升年活動,有效保障數據質量。加強對重點污染源、重點排污單位線上監測系統的建設、運行、維護和質量管理,提升監管科學化、自動化水平。推進跨省界縣(市、區)安裝黑煙抓拍設施,加快“天地車人”一體化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和統一平台建設。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組分、消耗臭氧層物質等監測網路體系建設。實施空氣品質、污染物排放量、用電量數據實時共享的監管機制,確保各項減排措施落實到位。
(三)加強科技支撐。建立完善2019年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指導各地開展污染物源解析工作,進一步摸清區域污染構成、組分和機理。加強臭氧形成機理和預測預報研究,推進協同治理。推進重點行業和產業聚集區深度治理示範試點建設,選樹治理標桿企業。開展“十四五”大氣污染防治規劃研究,借鑑先進地區治理成果和經驗,形成規劃成果。
(四)嚴格督查考核。2020年大氣污染治理強化攻堅重點任務落實情況納入市政府績效管理體系,並作為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查重點;對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職缺位等導致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嚴格依紀依規追究責任。
(五)加強資金保障。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支持。加大市、縣財政投入力度,支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項目實施。加強資金使用管理,確保資金安全規範使用。
(六)強化宣傳引導。各級各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政策解讀和科普宣傳,堅持“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切實解決民眾身邊的大氣環境問題;積極引導公眾踐行綠色生活理念,推動建立全民參與的生態環境保護新格局;及時曝光環境違法行為,形成有效震懾;依法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七)加強隊伍建設。積極組織業務培訓,開展崗位練兵和技術比武,提高重點行業污染治理、消耗臭氧層物質管控、VOCs等業務能力,打造業務過硬的專業隊伍。鞏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結合“三創四建”和“效能革命深化年”活動,深入開展“查問題、轉作風、鼓幹勁、爭上游”行動,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保鐵軍。
印發的通知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2020年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強化攻堅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石家莊市2020年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強化攻堅方案》已經市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解讀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衝刺之年,為做好全年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推動環境空氣品質持續改善,日前《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2020年強化攻堅方案》正式出台。
《方案》中明確了石家莊市2020年空氣品質改善目標,即:平均濃度較2019年下降8%,達到58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達到191天,優良天數比率達到52.2%,重污染天數不高於31天。另外,要求2019年進入全省後二十的無極縣、趙縣、行唐縣、晉州市、新樂市退出倒二十;2020年底,所有縣(市、區)力爭實現全省排名倒二十“清零”。
為此,石家莊市將突出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時段及重點任務,舉全市之力實施揚塵等面源污染防治、去產能和退城搬遷、散煤整治和清潔能源替代、重型柴油車污染治理、重點污染物深度減排等八大攻堅行動。
行動一:強化分類施策,打好藍天保衛戰,主要是加強2019年進入全省後二十的無極縣、趙縣、行唐縣、晉州市、新樂市等重點縣(市)的治污力度,要求其明確出台各自退後二十方案,圍繞既定任務目標精準發力,持續攻堅。
行動二:強化示範,創建城市精細化治理示範區
率先創建空氣品質改善示範區。9月底前,鹿泉區、欒城區、藁城區、正定縣創建城市精細化治理示範區,加快轄區空氣品質改善,年均濃度達到全市平均水平,各鄉鎮(辦事處)濃度均不得進入全市後30名。
率先打造揚塵精細化管控示範區。2020年底前,實施道路深度保潔,裕華區、橋西區、長安區、新華區轄區內各類道路(含背街小巷)嚴格落實清掃保潔一級標準,道路塵土殘存量不高於10克/平方米;裕華區、橋西區、長安區、新華區、提高綠色施工標準,房屋建築施工實現軟質圍擋全包圍,條件允許的工地實現密閉化施工。提升人行步道、胡同、露天停車場、公園人行道的清掃保潔水平。推廣屋頂清潔,組織各街道(辦事處)每季度開展屋頂清潔,對有條件的建築開展屋頂綠化;嚴格按照建築工程揚塵治理有關要求,加大執法處罰力度,強化對揚塵違法行為主體的聯合懲戒,加強對重大工程揚塵違法行為的監管處罰。做好拆遷騰退土地再利用前的苫蓋、圍擋等工作。
率先推動建立可持續發展綠色交通示範區。正定縣加強柴油大中型載客汽車管控,在重點區域採取純電動旅遊觀光專線及擺渡車模式,減少柴油大中型載客汽車使用。在原有燃氣能源計程車的基礎上,新增或更新的計程車全部更換為純電動車。同時,在2019年農村客運班線公交化改造基礎上,謀劃推進6條微公交村鎮客運線路,運營車輛全部使用純電動微型公車,改善交通微循環,減少擁堵污染排放。加強靜態交通管理,大力整頓停車秩序,縣城建成區所有停車場免收停車費。
率先創建餐飲行業污染治理標桿示範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餐飲油煙治理專項整治行動,餐飲場所全部配備油煙淨化器,餐飲油煙去除率不小於90%。規範油煙淨化設施的安裝和運行,使用率達到95%以上。2020年底前,市內四區365家大、中型餐飲企業全部安裝油煙線上監控裝置,確保油煙排放達標。對未安裝油煙淨化裝置及油煙淨化設施未正常使用、未定期清洗的餐飲企業和經營商戶,責令限期改正。嚴格落實《石家莊市治理露天燒烤管理辦法》,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欒城區、藁城區、鹿泉區、正定縣城區範圍內禁止占道露天炭火燒烤。其他縣(市、區)建成區嚴禁露天燒烤。
行動三:強化產業結構調整,打好去產能和退城搬遷攻堅戰
堅決去產能。平山縣敬業鋼鐵有限公司嚴格按時完成省下達的鋼鐵產能退出任務;井陘礦區新晶焦化有限公司和鑫躍焦化有限公司全面退出,井陘礦區常恆能源有限公司、藁城區金鑫焦化有限公司和高邑縣力馬燃氣有限公司通過上大壓小的方式進行產能置換,壓減焦炭產能40萬噸;完成煤電行業去產能15.3萬千瓦。以上壓減任務11月底前完成,列入去產能任務的相應生產設備確保9月底前停止排污。
強力推進重污染企業搬遷關停。全力推進河鋼石鋼公司退城搬遷工作,實現9月底前停產。2020年完成石家莊科迪藥業有限公司、河北東源羊絨製品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搬遷改造任務,力爭完成石家莊市膠印廠搬遷改造任務。加快推進河北華電石家莊熱電有限公司九期隧道建設工程進度,實現電力輸出。
鑄造行業整合升級改造。指導各縣(市、區)鑄造企業進行整治提升。對環保績效評級為C級的鑄造企業全部實施達標整治,完成一家、驗收一家。2020年5月底前,全市在生產鑄造企業通過自我提升整治力爭達到環保績效B級標準。
嚴防“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繼續深化“散亂污”企業排查動態管理和專項整治行動,充分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技術,紮實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及監管工作,實現“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
推進特色產業集群可持續發展和鄉鎮企業集群升級改造。指導各縣(市、區)政府持續抓好產業集群規劃的落地落實,結合實際,制定年度推進計畫,明確發展目標,切實推進特色產業集群實現高質量發展。指導各縣(市、區)結合實際,深入分析產業現狀,科學確定主導產業,針對鑄造、磚瓦、陶瓷、石灰、炭素、化工、包裝印刷、家具、人造板、塑膠製品、製鞋、製革等行業,2020年6月底前,完成制定5—6個特色產業集群綜合整治方案,明確產業發展定位,確定發展規模及結構。針對特色產業集群,積極培育扶持樹立標桿企業,集群轉型升級。各縣(市、區)列入特色產業集群綜合整治方案的行業企業,2020年9月底前,未按照方案要求完成整改的,納入季節性生產調控。
行動四:強化能源結構,打好散煤整治和清潔替代攻堅戰
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2020年超額完成省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我市的減煤任務。嚴格控制新增燃煤項目建設,全市禁止新建、擴建耗煤項目,確因產業發展和民生需要新增耗煤項目的,全面實施煤炭2倍量削減替代。
有效推進清潔取暖。2020年擴大清潔取暖覆蓋範圍。對現有大型燃煤機組進行供熱技術改造,挖掘機組供熱潛能,提高熱電聯產供熱比例,減少供暖盲區。加強農村清潔能源供暖,2020年10月底前,完成電代煤3.36萬戶、氣代煤8.43萬戶,共11.79萬戶清潔取暖散煤替代工程。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主城區清潔取暖率達到100%。採取綜合措施,加強監督檢查,確保裕華區、新華區、長安區、橋西區、循環化工園區、鹿泉區、欒城區、藁城區和正定縣散煤動態清零,防止已完成“雙代”替代地區散煤復燒。禁燃區內全面禁止散煤銷售。偏遠山區繼續做好潔淨型煤、蘭炭、優質無煙煤保供和推廣工作,確保散煤清潔替代全覆蓋,實現溫暖過冬、安全過冬、清潔過冬。
加強氣源和電力供應保障。堅持多渠道擴展氣源,增加天然氣供應量,完善燃氣管網和調峰設施建設,制定“壓非保民”方案,細化應急預案清單;加快農村地區電網升級改造,確保農村“電代煤”電力供應。
加強散煤監管力度。嚴格按照《入省煤質檢查工作手冊》有關標準規定,持續強化入省煤質檢查,依託聯合執法檢查隊伍,實施值守、攔車、檢查、勸返、抽查、送檢、報告傳遞以及信息登記、檔案管理等工作。加大散煤及潔淨型煤檢測力度,2020年生產經營主體抽檢覆蓋率達到100%,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散煤及潔淨型煤違法行為。積極爭取公安、交通等相關部門支持,強化聯合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規運銷散煤行為。推進火電、鋼鐵、玻璃等重點行業爐前煤質檢測體系建設,加密爐前煤質採樣檢測頻次。
深化鍋爐綜合整治。6月底前,全市731台燃氣鍋爐全部完成低氮燃燒改造;9月底前,完成90台生物質鍋爐和61台燃油鍋爐提標改造。嚴禁新建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不予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
行動五:強化運輸結構調整,堅決打好重型柴油車污染治理攻堅戰
加快鐵路專用線建設。加快推進道路運輸結構調整,積極推進新建敬業集團鐵路專用線。大宗貨物年貨運量150萬噸及以上企業,新建及搬遷轉移的鋼鐵、電力、焦化、煤炭等大型工礦企業,以及新建物流園區,原則上全部修建鐵路專用線。具有鐵路專用線的大型工礦企業和新建物流園區,大宗貨物鐵路運輸比例達到80%以上。
加強市區道路通行管理。嚴格執行國III排放標準柴油載貨汽車在三環路、古城西路、友誼北大街北至學府路、學府路(友誼北大街至107國道)、107國道(北至學府路)、古城東路道路範圍以內(含)道路限行的政策。強化藍牌貨車管控,嚴格落實《關於市區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對於低於國Ⅳ標準、燃料為柴油、非封閉式的藍牌(輕型、微型)貨車不再辦理通行證,鼓勵使用排放達到國Ⅳ及以上清潔能源汽車或新能源汽車。
加強新生產車輛環保達標監管。嚴格落實《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加大新生產銷售車輛車載診斷系統、污染控制裝置、環保信息隨車清單等抽查核驗力度,我市生產(進口)的主要車(機)型系族年度抽檢率達到85%,市內銷售主要車(機)型系族年度抽檢率達到80%。指導監督機動車檢驗機構嚴格按照規定開展柴油車註冊登記前的排放檢驗,通過國家機動車環境監管平台逐車核實環保信息公開情況,逐車開展環保信息隨車清單核驗、污染控制裝置查驗、上線排放檢測。
加快高排放車淘汰和替代。採用經濟補償、限制使用、加強監管執法等措施,儘早完成國家下達的國III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加快淘汰和替代國III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載貨汽車、採用稀薄燃燒技術或“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
實施國III排放標準貨車治理改造。對國家淘汰任務以外具備治理條件的國III排放標準中重型柴油貨車,加快安裝污染控制裝置和線上監控設備。2020年底前,完成3900輛重型柴油車加裝污染控制裝置。
加強路檢路查。完善生態環境部門檢測取證、公安交管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執法機制。開展常態化路檢路查,組織對重點用車單位和重要物流園區入戶監督抽測,強化聯合執法和綜合執法,依法查處超標排放車輛。加強機動車檢驗機構監督管理。實行機動車檢驗機構清單式、台賬制管理,對遙感監測、黑煙抓拍、路檢路查等三類監督監測發現的超標排放車輛,每月溯源前10名機動車檢驗機構,向社會公開曝光,依法嚴厲打擊機動車檢驗機構弄虛作假等行為。加強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運行情況監管。對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回收裝置安裝運行情況進行抽查抽檢,每季度抽查覆蓋率不低於本轄區成品油經營企業的25%。
加強遠程線上監控。對具備條件的國Ⅳ及以上排放標準重型柴油貨車安裝遠程線上監控設備,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2020年底前,完成安裝16872輛重型柴油車遠程線上監控裝置;對未安裝遠程線上監控設備的營運車輛,列入重點監管對象。
積極推廣新能源汽車套用。2020年底前,主城區新增或更新的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車或清潔能源車比例達到80%,公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加快充電(加氣)站(樁)建設,各縣(市、區)要加快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建設,逐步緩解推廣新能源車面臨的充電難等問題。
強化重點用車單位管理。指導督促重點用車單位建立綠色運輸責任制和承諾制,使用清潔能源或國V以上重型柴油貨車、重型燃氣車或新能源車。
加強非道路移動源污染防治和監管。嚴格落實國家排放標準,按照國家公布的標準和規定的時間,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禁止未進行編碼登記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入主城區(含縣城建成區)作業。各縣(市、區)建成區全部禁止使用國II(含)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對違規進入高排放控制區或存在冒黑煙等超標排放問題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依法實施處罰。年底前新生產、銷售的工程機械按規定安裝精準定位系統和實時排放監控裝置。
開展常態化清潔油品質量檢查。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儲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無照及證照不全非法加油站(點)、非法油罐車;對合規加油站汽柴油進行質量抽檢,追溯不合格油品來源,確保油品質量。
行動六:強化揚塵治理,打好揚塵等面源污染防治攻堅戰
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從城鄉基層單位和基礎工作抓起,壓實揚塵污染治理屬地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對全市建築施工、公路施工、河道施工、市政綠化施工場地及城鄉結合部裸露地面、露天礦山、工業料堆場等揚塵排放源開展全面排查,建檔立卡,對未按要求落實抑塵措施的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和整改台賬,限期整改到位。強化重點區域、重點環節的揚塵污染源防控,嚴格按照《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完善揚塵污染治理技術體系,推進治理精準化和規範化。
深化建築施工和城市揚塵整治。開展揚塵污染達標治理專項行動,落實達標整治八條驗收要求,健全文明施工體系;加強城區道路水洗機掃力度,全市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縣城建成區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5%,市管高速、全市出入口和縣(市、區)主幹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100%;對城鄉裸露地面實施綠化或者透水鋪裝、覆蓋等抑塵措施;實行降塵量月度通報排名,城市建成區、縣(市、區)平均降塵量不高於8噸/月·平方公里。
強化公路、水利、供熱管網等線性工程揚塵治理。嚴格落實《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有關要求,合理規劃施工區域,實施分段施工;加快破損路面修復和國道、省道等兩邊停車場地硬化;在建公路和城鄉道路施工、水利工程施工現場嚴格按照環評及批覆檔案採取有效抑塵措施;原則上9月底以前完成供熱管網施工工程。
加強礦山、砂場揚塵治理。持續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對環保不達標的礦山實行達標整治,達標一個驗收一個開工生產一個,對生產礦山采場外的運輸道路以及采場邊界到加工區、廢料堆場、公路路網道路實施硬化和灑水抑塵,尾礦庫、排土場、排岩場採取有效抑塵措施;對279處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進行修復綠化,對採砂場(河道采砂)生產(運輸)過程落實噴淋等抑塵措施。三環內禁止經營露天砂場,砂石料運輸車輛嚴格按照規定路線通行,國控點和省控點周邊三公里範圍內不得有經營性砂場。
加強工業企業料堆場治理。持續做好工業企業料堆場監督管理工作,工業企業料堆場物料儲存落實《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污染控制技術規範》有關要求,在滿足安全的前提下,遮蓋塊狀物料堆的防塵網,網目密度不得少於800目/100平方厘米,遮蓋粒狀、粉狀物料的防塵網,網目密度不得少於2000目/100平方厘米。燃煤電廠、鋼鐵、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陶瓷6個重點行業企業料堆場在保障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全部採用密閉或封閉料棚等方式儲存,規上工業企業料堆場規範安裝視頻監控系統線上監測設施。
嚴禁秸稈和垃圾露天焚燒。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健全格線化監管體系,發揮遙感監測、秸稈禁燒紅外視頻監控和報警系統作用,完善預防為主、疏堵結合、快速反應、運轉高效處理機制,嚴厲打擊露天焚燒行為。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開展國省幹道、鐵路沿線、城鎮周邊以及其他重點區域、敏感區域秸稈和垃圾集中整治專項行動。
嚴格管控煙花爆竹燃放。嚴格落實禁燃禁放有關要求,明確禁放禁燃品種、區域、時段。城市主城區及周邊地區、縣(市、區)建成區及周邊地區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積極推進城市主城區以外區域全面禁燃禁放工作。持續加強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監督管理,廣泛宣傳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大意義;加大重點地區、重點時段的巡查力度,嚴厲查處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嚴格落實禁燃禁放要求。
規範廢品收購站監督管理。強化廢品收購站管理,嚴厲打擊無照經營、違法收購等行為。6月底前,完成對衛生髒亂、場地未硬化、存在安全隱患的廢品收購站的整頓,對無證經營、異地經營、一證多點的廢品收購站和違章的廢品收購站責令限期整改,原則上居民小區內不得有廢品收購站點。
行動七:強化源頭治理,堅決打好重點污染物深度減排攻堅戰
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進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9月底前,力爭完成水泥行業11家企業、陶瓷行業36家企業的有組織超低排放改造。已經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業,通過線上監控、分表計電、加強日常監督指導等措施,穩定實現超低排放。水泥工業企業要對烘乾機、烘乾磨、煤磨及冷卻機系統,平板玻璃工業企業要對無組織排放,採用脫硝工藝或聯合脫硝工藝、採用脫硝工藝的鍋爐加強氨逃逸管理,有效控制氨逃逸,落實《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有關要求。
開展工業爐窯深度治理。按照“淘汰一批、改造一批、替代一批”原則,對標行業先進水平,加快工業爐窯綜合治理,完成47台非重點行業工業爐窯綜合整治。2020年底前,基本淘汰無治理設施或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分散燃煤和燃石油焦(渣油、重油)工業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
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對標行業先進水平,對石化、化工、塗裝、印刷等重點行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完成30個高效治污設施安裝,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對密封點大於2000個點位的59家企業實施檢測,對採用光解、低溫等離子和活性炭吸附等單一治理工藝的企業實施達標整治,指導各縣(市、區)開展汽車維修整治工作。對重點行業排放量大的企業,列入區域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
紮實開展異味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對易產生異味的行業、單位、場所等進行全面排查,切實摸清底數,建立清單,落實責任,分類施治。通過加強無組織排放的密閉收集、進一步對治理設施提標改造、推廣無異味的非揮發性有機物的使用等手段,對異味進行有效治理,建立常態化監管機制,切實解決城市異味污染“頑疾”。
推廣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根據《河北省重點行業水性塗料等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推廣替代實施意見》有關要求,2020年10月底前,鋼結構行業塗裝工序(防腐類別為除外)底漆、中間漆、面漆替代全部完成;工程機械(軍用機械除外)塗裝工序底漆、中間漆、面漆替代比例達到40%;木製家具製造行業清漆、色漆水性塗料等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替代比例達到60%;汽車製造(罩光漆除外)全面推廣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電子、電氣機械製造、塑膠行業逐步推廣使用水性清洗劑。
強化臭氧污染防治。開展臭氧形成機理與防治對策研究,制定臭氧污染防治專項方案,加強臭氧前體物排放控制。加快推進工業企業深度治理和規範整治,確保早完工、早見效。加大對石化、化工、塗裝、印刷等排放重點行業和火電、鋼鐵、水泥、玻璃、陶瓷等高排放行業的監管執法力度,確保治理措施落實到位,對超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從嚴治理。夏季高溫時段,鼓勵對涉排放的生產工序實行季節性生產調控。強化油氣回收監管,儘早完成國III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改造任務。
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淘汰管理。落實《蒙特婁議定書》和基加利修正案,推進消耗臭氧層物質淘汰國際履約工作,嚴格源頭準入,加快消耗臭氧層物質替代,加強含氫氯氟烴生產和消費監管。
行動八:強化聯防聯控聯治,堅決打好重污染天氣應對攻堅戰
精準應對重污染天氣。完善與京津及周邊地區應急會商和生態環境、氣象部門重污染天氣預警會商機制。提前3天發布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指導各縣(市、區)精準回響,最大限度削峰降速。
精準實施應急減排。精準核算每個涉氣企業排污量,制定“一企一策”應急減排清單,堅持差異化管控,按照部、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重點行業環保績效評級標準和要求,穩步、持續推進鋼鐵、水泥、製藥、磚瓦窯、工業塗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企業環保績效評級。繼續完善大氣環境監管正面清單,對符合要求的國家、省和市重點工程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端生物醫藥企業、短缺藥品及保障民生類藥品生產企業、重點出口型企業、軍民融合企業、民生工程等納入正面清單,實行動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