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於2021年9月28日經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並表決通過,經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21年11月25日批准,2021年12月10日公布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10日
  • 實施地:延邊朝鮮族自治州
主要內容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共五章、五十五條內容,分為總則、倡導與規範、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和附則。結合延邊州文明創建工作實際情況,力求務實有效,為延邊州文明創建和社會文明素質提升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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