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業務受理處

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稱省局)本著集中、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則,於2002年12月設立了業務受理處,對部分行政審批事項實行統一受理、統一送達,在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先率推行了“視窗式辦公”的新工作模式;2003年,省局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面實行統一受理、統一送達。2004年,隨著《行政許可法》的頒布與實施,省局對全省系統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了清理,並在各市設立了省局行政許可受理視窗,由省局組織市局實施部分行政許可的受理,方便申請人辦理有關的行政許可申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業務受理處
  • 目的: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
  • 標準:《行政許可法》
  • 時間:《行政許可法》
內容,詳情,

內容

業務受理處歸口省局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省局依法承擔的行政許可事項、國家局和衛生部委託省局受理的行政許可事項以及省局依法承擔的非行政許可事項的統一受理和送達工作;負責有關審批事項受理和審批進度的查詢工作;負責省局相關業務處室及技術審評機構審批進度的督辦提醒工作。
目前進入業務受理處“統一受理、統一送達”的項目共45項,其中21項為省局行政許可事項,11項為國家局和衛生部委託省局受理的行政許可事項,13項為省局非行政許可事項;12項可由省局組織市局實施受理。凡實施統一受理和送達的事項,省局均已依據《行政許可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完成了《辦事指南》等標準化材料,業務受理處將依此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審批結果送達、受理問題諮詢、審批進度查詢,同時對審批進度進行督辦提醒。

詳情

“視窗”不僅為管理相對人創造了辦事高效、溝通便利、服務細緻的場所,而且是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推進政務公開的一個重要載體,是規範和監督行政審批行為,樹立公開、公正、公平的執法形象的有效形式;同時,“視窗”將“受理”、“送達”環節納入統一管理,做到“一個視窗對外”,有利於行政機關的廉政建設,進一步提高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執行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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