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文化廳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並結合廣東省文化廳(以下簡稱省文化廳)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編制。本報告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五部分組成,內容涵蓋省文化廳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2009年,省文化廳進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制度。充分發揮廳公眾服務網站作為信息公開載體的作用,對公眾服務網站進行了改版,使得內容更豐富,操作更簡便。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9年廣東省文化廳公眾服務網共公開政府信息789條,其中機構職能欄目共公開信息7條;規範性檔案欄目共公開信息252條;規劃計畫欄目共公開信息5條;業務工作欄目共公開信息501條;統計數據欄目共公開信息3條;其他欄目共公開信息21條。
另外,省文化廳還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省文化系統的重要政務性會議,均邀請省內主要報刊、廣播、電視台到會採訪報導。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9年,省文化廳未收到正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在省文化廳公眾服務網上,“便民諮詢”欄目全年共收到並回復534條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條例》雖規定可以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但省文化廳已決定暫不收取任何費用。
四、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09年,省文化廳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行為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五、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09年省文化廳在政府信息公開還存在政府信息公開數量偏少、信息公開不夠及時、公開渠道比較單一、相關工作機制還不完善等問題。將從以下方面進一步改進。
1、進一步完善“便民諮詢”欄目的回覆辦理機制。
2、結合省文化廳辦公系統的研發、使用,將信息公開程式嵌入辦公系統,成為公文運轉的強制常規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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