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林業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現公布2009年廣東省林業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做法、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等六部分組成,涵蓋了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省林業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2009年,省林業局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林業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進林業政務公開工作,充分發揮了林業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省林業局主要通過入口網站、《廣東林業》、省內外新聞媒體、《廣東省林業生態狀況公報》等渠道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009年的公開情況是:
   (一)通過入口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009年發布政府信息2500多條,內容涉及機構職能類信息、政府規章類信息、政策法規類信息、行政審批資料下載等。公眾可通過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專欄或“機構設定”和“部門檔案”查閱並全文檢索到這些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通過《廣東林業》等刊物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009年,《廣東林業》出版6期,刊載全省現代林業發展的政府信息179條;《廣東林業產業》出版4期,刊載林業產業發展的政府信息121條。
(三)通過公開林業重點生態工程建設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圍繞落實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任務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編髮了《林業專報信息》35期、《廣東林改簡報》11期、《廣東綠化簡報》6期,及時準確傳遞事關全局的林業重點生態工程建設進展情況,主動公開,接受監督。
(四)通過主流新聞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國綠色時報》、《南方日報》、《羊城晚報》、《廣州日報》、廣東電台、廣東電視台等媒體共播發由省林業局提供的政府新聞信息近1800條(次)。
   (五)通過《廣東省林業生態狀況公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編寫發布了《2008年廣東省林業生態狀況公報》,從年度綜述、森林生態、生態建設、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南嶺生態修復、城市森林與生態文明、保護管理、保障機制、建設生態廣東推動科學發展、年度紀事等10個方面公布全省林業生態建設狀況,全方位展示我省科學發展現代林業的年度工作成果。
(六)通過及時發布林業重大活動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在林業重大政務活動中,及時公布相關信息,主動邀請新聞媒體參與,加強了宣傳,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如:及時向媒體通報與深圳東陽光公司合作開發南嶺生態旅遊資源的進展情況;在華南植物園舉辦“森林生態旅遊示範基地”評選授牌儀式,邀請省內外20多家媒體參加;在象牙製品整治行動、保護候鳥行動、綠盾三號行動等專項打擊行動中,新聞媒體全程參與。
   (七)通過公開招聘和任免信息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嚴格執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人員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及時把招聘信息上網、上報,明確條件和要求;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部實行考察預告和任前公示制度,主動接受監督。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
  2009年,省林業局沒有收到政府信息公開及諮詢的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2009年,省林業局沒有因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或減免費用情況。
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09年,省林業局沒有因信息公開而被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做法
   (一)按林業政府信息公開體系要求推進公開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在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化、程式化的基礎上,省林業局認真按照公開體系的要求,執行各個規範性檔案,著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範化、常態化建設。一是按年度更新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更新了《廣東省林業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廣東省林業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對有變動的內容進行修改,確保目錄和指南的準確性。上述目錄和指南已在入口網站公布。二是認真執行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一方面結合公文處理的呈批過程,同步確定公文制發的公開範圍;另一方面對重大的事項和規定實行專門的審查,確保公開的內容符合《廣東省林業局保密工作制度》規定。三是落實行政審批工作制度。嚴格執行《廣東省林業局行政許可管理辦法》、《廣東省林業局行政審批電子監察實施辦法》、《廣東省林業局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服務規範》和《廣東省林業局行政服務中心服務承諾》等制度,在實踐中對行政許可工作程式、監督管理等方面加以完善,使之更加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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