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新聞出版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現公布廣東省新聞出版局(以下簡稱省新聞出版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六部分組成,內容涵蓋省新聞出版局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一、 概述
2009年,省新聞出版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革創新精神紮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到人。一是根據省新聞出版局機關人員崗位變動情況,對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人員進行調整,確保政務公開工作領導不缺位。二是根據《印發廣東省新聞出版局(廣東省著作權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粵府辦〔2009〕97號),明確辦公室為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擬定工作計畫、措施,組織、推進、指導、協調省新聞出版局政務公開工作;監察室負責對省新聞出版局局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工作。辦公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該項工作。
(二)與時俱進,及時更新與人民民眾有重大利益關係的政府信息。根據省政府有關要求,省新聞出版局對行政審批事項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行清理,隨之整理成《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和行政審批事項辦事指南(2009版)》和《廣東省新聞出版局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在局入口網站發布, 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省新聞出版局主要通過局入口網站、報刊、電視等方式主動公開本局的政府信息。
(一)省新聞出版局入口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局入口網站發布政府信息340條,其中,政府規章類信息86條,占25.29%;行政許可事項類信息3條,占0.88%;其它類信息251條,占73.83%。公眾可通過省新聞出版局入口網站的“政策法規”欄目或“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查閱省新聞出版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中國新聞出版報》、《南方日報》、《羊城晚報》、《廣州日報》、廣東電視台等省內外主要媒體共播發由省新聞出版局提供的政府新聞信息200餘條。辦理局領導接受新聞媒體采(專)訪3次。
(三)通過《廣東新聞出版信息》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作為行業簡報,《廣東新聞出版信息》主要面向與新聞出版業有關各單位。2009年,《廣東新聞出版信息》共出版12期。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
省新聞出版局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宗,主要涉及省內出版物有關信息,已全部依法答覆。
省新聞出版局接受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60人次,涉及省內新聞出版行政機構和出版單位等相關工作機構電話號碼、出版單位和印刷複製企業年檢工作有關規定、職稱評審安排、省內非法出版物鑑定等內容。
四、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省新聞出版局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支出22元(郵寄費),全部在行政經費中列支,沒有收取申請人任何費用。
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沒有與省新聞出版局有關的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09年,省新聞出版局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但仍然存在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公開形式的便民性有待進一步提高、局政務信息網互動性不強等問題和不足。針對上述問題,省新聞出版局將繼續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項制度,同時將採取以下措施進一步提高政務公開水平:
(一)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研究制定廣東省新聞出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和預公開制度,科學規範政府信息分類,明確界定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免予公開政府信息範圍,不斷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
(二)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深化公眾參與功能,充分發揮政府網站與公眾交流溝通的“橋樑”作用,認真了解、聽取公眾的意見和建議;規範信息公開欄、電子觸控螢幕等公開載體建設。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的作用。
(三)進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探索與公共服務平台相結合的其他公開形式,不斷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方便民眾及時獲取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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