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工傷保險待遇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所需材料,辦理流程,定點醫療機構,

辦理條件

1、職工所在單位,應在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或者按職業病防治法規被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30日後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申請之日前的工傷待遇由單位負擔。
2、職工因工死亡,應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作出工傷認定後申請工傷保險待遇,職工因工受傷應在完成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鑑定後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3、職工工傷後因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必須安裝各類輔助器具的,須由簽訂服務協定的醫療、康復機構提出意見,經廣東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後申請相關待遇。
4、領取長期待遇人員每年6月20日前需提供領取資格的證明,符合條件的繼續發放待遇,逾期不提供或不符合條件的停發待遇。
5、申請醫院直接結算醫療費用的,應提供廣東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同意的工傷職工繼續治療的相關證明。

所需材料

(一)職工因工死亡申請工亡待遇的,應提供如下材料:
1、《省直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4、死亡證明、戶口註銷證明;
5、診斷證明、門診病歷原件及複印件、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6、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收據原件(必須是原件);
7、申請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應提供以下資料:
(1)供養親屬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2)與工亡職工的關係證明;
(3)依靠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證明(包括戶口所在地的社保經辦部門開具未享受或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情況的證明);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供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5)孤兒、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門相關證明;
(6)在校學生提供學校證明;
(7)學齡前兒童提供出生醫學證明。
(二)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應提供如下材料:
1、《省直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4、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民事判決書》(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5、下落不明職工供養親屬申請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需提供資料與第(一)條第7項相同。
6、因工下落不明職工重新出現的,單位應及時向省社保局提交書面報告,並負責退還已發放的待遇。
(三)職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申請傷殘待遇及醫療(康復)費用的,應提供如下材料:
1、《省直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3、廣東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5、門診病歷原件及複印件,提供門診或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出院小結、診斷證明書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6、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收據原件(必須是原件);
7、廣州醫保有墊付的:需到廣州醫保局天河分局(龍口東路358號天誠廣場二樓)確認墊付金額,並提供:
(1)《廣州市醫保基金墊付省直工傷保險醫療費用確認表》;
(2)醫保卡複印件;
(3)《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用住院/門診結算單》。
8、職工工傷後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契約的,需提供解除勞動契約證明以及補償協定。
(四)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仍需治療(含舊傷復發)的,應提供如下材料:
1、《省直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3、廣東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4、廣東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批准舊傷復發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5、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6、門診病歷原件及複印件,提供門診或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出院小結、診斷證明書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7、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收據原件(必須是原件);
8、廣州醫保有墊付的:應提供資料與第(三)條第7項相同。
9、上次領取待遇的《工傷保險待遇核定表》複印件
(五)申請輔助器具費用的,應提供如下材料:
1、《省直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3、經廣東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同意配置輔助器具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4、上次領取待遇的《工傷保險待遇核定表》複印件;
5、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6、輔助器具配置協定機構出具的證明書。
7、醫療機構或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出具的費用收據原件(必須是原件)。
(六)工傷職工進行康復治療的,應提供如下材料:
1、《省直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3、廣東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5、門診病歷原件及複印件,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出院診斷證明或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6、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收據原件(必須是原件)。
(七)申請待遇重核的,應提供如下材料:
1、單位蓋章的工傷保險待遇重核申請書;
2、上次領取待遇的《省直工傷保險待遇核定表》複印件;
3、待遇重核的其他證明材料。
(八)領取長期待遇的,應提供如下材料:
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蓋章,同時由原單位確認的《領取傷殘津貼或撫恤金人員資格核實表》。
(九)涉及第三人工傷待遇申領的,除提供相應項目所需的材料外還需要同時提供如下材料:
1、屬於交通事故(含城軌、客輪、火車)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民事賠償調解書;
2、屬於遭受暴力傷害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遭受暴力傷害證明以及賠償證明材料;
3、經人民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需提供民事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
(十)申請先行支付的,應提供如下材料:
1、用人單位不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的:(1)社會保險登記證、工傷保險實繳清單或還欠協定;(2)工傷認定決定書;(3)先行支付書面申請材料。
2、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工傷待遇,工傷職工或其親屬申請先行支付的:(1)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出具的用人單位拒不支付證明材料;(3)工傷認定決定書;(4)先行支付書面申請材料。
(十一)申請老工傷供養親屬撫恤金的,應提供如下資料:
1、《省直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2、《老工傷人員待遇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確認書》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4、死亡證明、戶口註銷證明;
5、申請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應提供資料與第(一)條第7項相同。
(十二)申請老工傷醫療或康復費用的,應提供如下資料:
1、《省直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2、《老工傷人員待遇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確認書》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3、廣東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5、門診病歷原件及複印件,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出院診斷證明或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6、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收據原件(必須是原件);
7、廣州醫保有墊付的:應提供資料與第(三)條第7項相同。
(十三)申請老工傷輔助器具費用的,應提供如下材料:
1、《省直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2、《老工傷人員待遇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確認書》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3、經勞動能力鑑定部門同意配置輔助器具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5、輔助器具配置協定機構出具的證明書。
6、醫療機構或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出具的費用收據原件(必須是原件)。
(十四)申請老工傷護理費用的,應提供如下材料:
1、《省直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2、《老工傷人員待遇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確認書》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3、經勞動能力鑑定部門評定護理等級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核對原件、提交複印件)。
(十五)申請醫院直接結算的醫療費用的,應提供如下材料:
1、《省直工傷醫院直接結算申報表》;
2、經廣東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工傷職工繼續治療的相關證明資料;
3、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收據原件;
4、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出院小結、診斷證明書原件。
注意事項:
複印件材料一律採用A4紙複印。醫療費用收據需按治療時間及治療醫院順序張貼在空白A4紙上(不能雙面貼上),並填寫費用總額。
3、工傷職工所有醫療、康復、輔助器具配置均要求在廣東省省直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

辦理流程

【省直工傷保險待遇審理程式】
(一)前台受理工作人員接到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後,將當場對申請人的資格和申請材料的完整性進行檢查。對已參加省直工傷保險,且申請材料完整的,應當場受理,發給《受理回執》。
(二)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
1、因工受傷時該人員未參加省直工傷保險的(先行支付除外);
2、因工受傷時單位未繳交工傷保險費的;
3、未取得《工傷認定決定書》及《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或醫療終結期後仍需治療(含舊傷復發)未取得批准證明的;
4、未經勞動能力鑑定部門確認,擅自安裝、配置、維修、更換輔助器具的;
5、申請資料不完整的。
(三)醫療保險部在收到前台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材料後,應在6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查,並核定其各項待遇。如果發現前台受理的資料不完整或不真實的應及時退回前台通知補正資料,待資料補充完整真實後再重新啟動工傷待遇審理程式。
(四)單位經辦人持《受理回執》在約定的時間在我局網上列印《省直工傷保險待遇核定表》。
(五)單位或申請人如果對省社保局核定的待遇有疑問,應60日內向省社保局提出。確實有誤者,可申請重核。
【省直工傷保險待遇發放程式】
(一)領取《省直工傷保險待遇核定表》的當月,省社保局將工傷保險待遇一次性撥到單位,單位負責按規定發放。
  
(二)傷殘津貼、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般每年調整一次。工傷待遇需要調整時,我局對符合條件的領取工傷長期待遇人員的待遇進行調整,用人單位網上列印《省直工傷長期待遇調整通知單》,通過單位發給享受待遇人員。
(三)領取長期待遇人員,應當在每年6月20日前向省社保局提供由居住地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生存證明(領取傷殘津貼者可由用人單位出具),才能繼續領取待遇。逾期不能提供者,我局將從下一個月起暫停發放有關待遇,待補報資料後確認符合繼續享受待遇的,予以補發。
(四)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停止享受撫恤金待遇,單位應及時向我局報告。逾期不報的,單位負責追回多領的待遇。
1、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就業或參軍的;
3、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
5、死亡的。
(五)申請省直醫院直接結算醫療費用的住院伙補助費,按35元/天撥付工傷人員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代發。

定點醫療機構

1
  
廣東省人民醫院
廣州市中山二路106號
工傷治療
2
中山大學附屬二院
廣州市沿江一路107號
工傷治療
3
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
廣州市天河路600號
工傷治療
4
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黃埔院區
廣州黃埔東路183號
工傷治療
5
中山大學中山眼科中心
廣州市先烈南路54號
工傷治療
6
廣東省中醫院
廣州市大德路111號
工傷治療
7
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
廣州市流花路111號
工傷治療
8
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
廣州大道北1838號
工傷治療
9
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
廣州市工業大道中253號
工傷治療
10
廣州華僑醫院
廣州市黃埔道西613號
工傷治療
11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二一醫院
廣州市新港中路468號
工傷治療
12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五八醫院
廣州市東風東路801號
工傷治療
13
武警廣東省總隊醫院
廣州市天河區燕嶺路268號
工傷治療
14
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
廣州市石榴崗路1號
工傷治療
15
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廣州市三元里機場路16號
工傷治療
16
廣州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
廣州市越秀區沿江路151號
工傷治療
17
廣州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
廣州市昌崗東路250號
工傷治療
18
廣東藥學院附屬第一醫院
廣州市農林下路19號
工傷治療
19
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
廣州市盤福路1號
工傷治療
20
廣州醫學院第三附屬醫院
廣州市多寶路63號
工傷治療
21
廣東省司法警察醫院
廣州市石井潭西路88號
工傷治療
22
廣東省電力一局醫院
廣州市黃埔區南崗鎮
工傷治療
23
廣東省工人醫院
廣州黃埔區深井長江路320號
工傷治療
24
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骨傷科醫院
廣州市江南西路青竹大街17號
工傷治療
25
廣州造船廠醫院
廣州市芳村大道南42號
工傷治療
26
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
廣州市新港西路海康街68號
工傷治療
27
廣州新江南手外科醫院
廣州市工業大道南422號
工傷治療
28
德林義肢矯型康復器材廣州分公司
廣州棠下棠德南路103-117號5樓
輔助器具配置
29
廣東省水電醫院
增城市新塘鎮港口大道312號
直接結算-治療
30
廣東工傷康復中心
白雲區新廣從公路以西、尖彭路
從化市溫泉鎮溫泉東路105號
直接結算-康復、輔助器具配置
31
廣東省第一榮軍醫院
廣州市新港西路114號
直接結算-治療
32
三九腦科醫院
廣州市沙太南路578號
工傷治療
33
廣州新海醫院
廣州市新港西路167號
工傷治療
34
廣州現代醫院
廣州市天河區濂泉路42號
工傷治療
35
廣州市中醫醫院
廣州市珠璣路16號
工傷治療
36
廣東省第二中醫院
廣州市恆福路60號
工傷治療
37
廣州市正骨醫院
廣州市東風中路449號
工傷治療
38
南方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
廣州市中山大道西183號
工傷治療
39
民航廣州醫院
廣州市機場路290號
工傷治療
41
韶關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醫院
韶關市曲江區馬壩韶鋼東區
工傷治療
42
廣東省假肢康復中心
廣州市新港西路立新街17號
輔助器具配置
43
廣東燕嶺醫院
廣州市天河區粵墾路533號
工傷治療
44
廣州醫學院第五附屬醫院(港灣醫院)
廣州市黃埔區港灣路621號
工傷治療
45
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
廣州市同福中路396號
工傷治療
46
廣州市黃埔區紅十字會醫院
廣州市黃埔東路3762號
工傷治療
47
廣州醫學院荔灣醫院
廣州市荔灣路35號
工傷治療
48
武警廣東省總隊醫院番禺分院
廣州市番禺區大石鎮東聯坊
工傷治療
49
中山大學附屬二院南院
廣州市海珠區東曉南盈豐路33號
工傷治療
50
廣東省中醫院二沙島分院
廣州市二沙島大通路261號
工傷治療
51
黃埔區紅山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廣州市黃埔區廣新路609、649號
工傷治療
52
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廣州市中山二路58號
工傷治療
53
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嶺南醫院
廣州科學城開創大道2693號
工傷治療
54
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157臨床部
廣州市廣州大道北白灰場路15號
工傷治療
55
廣東省中醫院芳村醫院(慈善醫院)
廣州市荔灣區花地涌岸街36號
工傷治療
56
廣東省中醫院大學城醫院
廣州市番禺大學城內環西路55號
工傷治療
57
廣東省口腔醫院
廣州市江南大道南366號
工傷治療
58
廣州醫學院附屬第四醫院
廣州市番禺亞運城亞運南路63號
工傷治療
59
廣州市南沙中心醫院
廣州市南沙區豐澤東路105號
工傷治療
60
廣州市番禺區中醫院
廣州市番禺市橋街橋東路65號
工傷治療
61
廣東省皮膚病防治院
廣州市越秀區麓景路2號
工傷治療
62
韶關市職業病防治院
韶關市武江區建設路11號
工傷治療
63
廣東江南醫院
廣州市海珠區敦和路3號
工傷治療
64
廣州億仁醫院(原石化職工醫院)
廣州市黃埔區石化路241號
工傷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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