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工傷保險待遇辦理指南

寧波工傷保險待遇辦理指南,是保障員工的一個指南。

辦理條件,所需材料,辦理流程,辦理地點,辦理時間,

辦理條件

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
2.經勞動保障部門工傷認定的職工

所需材料

1.工傷保險一次性待遇核准結算表一份,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2.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及其複印件;
3.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其複印件;
4.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原件及複印件;
5.工傷醫療費用包括門診(需提供原始的門診病歷、電腦發票、藥費電腦小清單)和住院(需提供出院記錄、原始出院發票、住院費用明細總清單);
6.鑑定費原始發票;
7.職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傷害兼有民事賠償的,應提供民事賠償裁決書或調解書;
8.因工死亡職工直系親屬需要供養的,應提供供養直系親屬戶籍身份、婚姻狀況、生活來源情況等證明(鄉、鎮及街道以上相關部門);供養對象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應提供由鄉(鎮)政府或街道(社區)社會保障救助機構出具的就業或服兵役情況證明;供養對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提供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9.用人單位收款憑證。

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應在工傷職工醫療終結或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後30日內,申領職工工傷保險待遇,
2.市勞動保障行政服務中心綜合視窗受理;
3.視窗或科室核准;
4.視窗辦結。

辦理地點

寧波市解放南路257號二樓37號視窗

辦理時間

辦理時間:每月1-23日受理。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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