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期貨交易所期貨交易者適當性管理辦法》是2022年6月6日公布的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期貨交易所期貨交易者適當性管理辦法
- 公布時間:2022年6月6日
《廣州期貨交易所期貨交易者適當性管理辦法》是2022年6月6日公布的管理辦法。
《廣州期貨交易所期貨交易者適當性管理辦法》是2022年6月6日公布的管理辦法。制定經過2022年6月6日,《廣州期貨交易所期貨交易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經廣州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並報告中國證監會,並發布。辦...
《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加快形成融資功能完備、基礎制度紮實、市場監管有效、投資者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護的股票市場”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第一條 為維護股指期貨市場平穩、規範和健康運行,督促期貨公司會員單位(以下簡稱會員單位)嚴格執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關於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試行),以及《中國期貨業協會章程》的...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試行辦法是幫助投資者進行股指期貨活動的一種辦法。基本信息 第一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規範期貨公司會員業務操作,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
廣州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 (2022年4月29日廣期所發〔2022〕69號檔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期貨市場交易行為,保護期貨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廣州期貨...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中規定上述業務的投資者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餘額不得低於50萬人民幣,並通過相關測試,具備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股指期貨仿真交易成交記錄,或最近三年具有10筆以上商品期貨交易的...
辦法全文 《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19號)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期貨交易所的監督管理,明確期貨交易所職責,維護期貨市場秩序,促進期貨市場積極穩妥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 和衍生...
期貨交易所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制定。第八條 期貨交易所會員應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註冊的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期貨交易所可以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會員由結算會員和非結算會員...
第十七條結算機構實行風險基金、保證金制度,並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結算會員必須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結算機構必須從收取的客戶手續費中提取風險基金。第十八條結算機構負有依法申報納稅和接受稅務部門委託代扣、代繳期貨交易者有關稅款的義務。
《廣州期貨交易所會員管理辦法》經廣州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並報告中國證監會,現予以發布。發展歷史 2022年4月,廣期所發布《廣州期貨交易所會員管理辦法》。檔案全文 廣州期貨交易所會員管理辦法 (2022年4月29日廣期...
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 現發布《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主席周小川 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期貨交易所的管理,明確期貨交易所的職權和責任,維護期貨市場的正常秩序,根據《期貨交易管理...
第二條 申請期貨從業人員資格(以下簡稱從業資格),從事期貨經營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機構)任用期貨從業人員,以及期貨從業人員從事期貨業務的,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機構是指:(一)期貨公司;(二)期貨交易所的非期貨...
廣州期貨交易所境外特殊參與者管理辦法 2022年6月6日,廣州期貨交易所發布《廣州期貨交易所境外特殊參與者管理辦法》。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按有關規定定期公布期貨交易有關信息的制度。期貨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貨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所有上市品種的期貨交易行情、各種期貨交易數據統計資料、交易所發布的各種公告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制定披露的...
《期貨市場持倉管理暫行規定》是為規範期貨交易行為,加強期貨市場持倉管理,防範因持倉過度集中導致的風險,發揮期貨市場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程式化交易是指通過既定程式或特定軟體,自動生成或執行交易指令的交易行為。第三條 程式化交易者應當合理進行程式化交易,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以及證券期貨交易所的業務規則,對程式化交易指令負有審慎...
廣州期貨交易所實際控制關係賬戶管理辦法 2022年6月6日,廣州期貨交易所發布公告:《廣州期貨交易所實際控制關係賬戶管理辦法》經廣州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並報告中國證監會,現予以發布。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程式化交易是指通過既定程式或特定軟體,自動生成或執行交易指令的交易行為。第三條程式化交易者應當合理進行程式化交易,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以及證券期貨交易所的業務規則,對程式化交易指令負有審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