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農田基礎設施管護辦法》由廣州市農業農村局制定,經廣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於2022年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農田基礎設施管護辦法
- 實施時間:2011年11月1日
- 發布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
《廣州市農田基礎設施管護辦法》由廣州市農業農村局制定,經廣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於2022年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
《廣州市農田基礎設施管護辦法》由廣州市農業農村局制定,經廣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於2022年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1內容解讀該《辦法》是廣州首次針對農田基礎設施管護工作制定出台的部門規範性檔案,是農田建設項目管理領...
一、制定《辦法》的必要性及依據 2014年制定並實施的《廣州市基本農田保護補貼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原《辦法》”)已於2019年9月屆滿。原《辦法》自2014年實施以來,規範了我市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補貼的下達、發放、使用工作,取得了良好...
第三十一條 廣州市農業項目資金嚴格按照年度預算、轉移支付、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和財政投資評審等相關規定進行規範管理,同時加快支出進度,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第三十二條 農業公共服務或農業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發展規劃的相關項目資金,...
項目規劃設計新增耕地範圍超出立項新增耕地範圍的,應按照本辦法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立項。第十四條 在項目立項資料、實測地形圖和高清正射影像圖(解析度優於0.1米)的基礎上,建設單位組織規劃設計編制單位,按照有關標準和規定,編制項目...
通過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有效最佳化土地利用結構,完善田間基礎設施,提高機械化水平和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增強抵禦自然災害能力,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基本形成“田成塊、坡成梯、路成網、林成行、旱能灌、澇能排”的農業生態系統。三、資金的...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田建設,是指各級人民政府為支持農業可持續發展,改善農田基礎設施條件,提高農田綜合生產能力,貫徹落實“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安排資金對農田進行綜合治理和保護的活動。本辦法所稱農田建設項目,是指為開展農田...
工業項目、現代服務業項目、基礎設施項目和社會事業項目的用地原則上不得突破現行《廣州市產業用地指南》設定的限值。(十)明確土地供應原則。1.優先保障民生、公共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用地。2.加強土地資源市場化配置,擴大土地有償使用和...
第三十一條廣州市農業項目資金嚴格按照年度預算、轉移支付、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和財政投資評審等相關規定進行規範管理,同時加快支出進度,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第三十二條農業公共服務或農業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發展規劃的相關項目資金,...
結合鞏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探索推進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分類明晰工程設施權屬。創新工程管護模式,推行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將大中型灌區骨幹工程交給專業化隊伍管護,鼓勵小微型農田水利設施納入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範圍。落實保障管護...
當年減少的耕地面積是指本年度國家基建占地(指經縣以上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的因興修水利、修築公路、鐵路、民航機場、修建工礦企業、建築機關學校用房實際占用的耕地)、鄉村集體基建占地(鄉村新建或擴建鄉村企業、興修水利工程、修築公路、以...
本辦法所稱基礎設施,是指農田水利設施、田間道路、供電設施等。本辦法所稱生產設施,是指直接用於農產品生產或者實驗的設施,包括溫室、育種育苗場所和簡易生產看護用房等。本辦法所稱附屬設施,是指直接輔助農產品生產或者實驗的設施,...
東部沿海發達地區、中西部省會城市等具備條件的 地區,應率先實現城鄉一體化管護。(各地方政府負責)四、完善相關的管護配套制度(十三)健全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產權管理制度。結合農村集 體產權制度改革,研究制定管理辦法,推動各類農村公共...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各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或規程。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政策解讀 經廣州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廣州市農業農村局、廣州市財政局聯合印發《廣州市現代...
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管理辦法 辦法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小型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規範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以下簡稱重點縣)建設管理,提高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小農水專項資金)...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嚴格執行耕地保護制度,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對基本農田依法實行特殊保護,確保糧食生產的播種面積達到省人民政府下達的指標,促進糧食生產穩定發展。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發布信息、調控儲備和給予種糧...
(十四)健全鄉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機制。縣制定村莊公共基礎設施管護清單,明確管護主體、管護責任、管護經費等。強化運營企業管護責任,供水、供電、通信、環保等基礎設施運營企業應落實普遍服務要求,全面加強對所屬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的管護。支...
一、抓搶做好災毀農田水利基礎設施修復和維護。針對前期因“龍舟水”和颱風受災損毀的農田基礎設施,組織各方力量投入,搶修災毀農田水利設施,確保晚造可恢復生產,防止產生新的撂荒耕地。已下達安排的中央和省級水利應急資金、農業生產救災...
三是加快實施市人大200-500畝連片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議案項目,確保如期完成年度建設任務。四是抓好40個現代農業示範區的管護工作,建立健全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管護機制,讓農田水利基礎設施長期發揮功效。(五)突出抓好糧食生產和特色效益農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