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支持2022年晚造糧食生產12條措施

《廣東省支持2022年晚造糧食生產12條措施》是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保障糧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做好抗災奪豐收工作,推動“以晚補早”措施落實落地,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我省全年糧食生產目標任務,制定的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支持2022年晚造糧食生產12條措施
  • 發布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支持2022年晚造糧食生產12條措施的通知
粵辦函〔2022〕243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支持2022年晚造糧食生產12條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農業農村廳反映。
省政府辦公廳
2022年7月19日

檔案全文

廣東省支持2022年晚造糧食生產12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保障糧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做好抗災奪豐收工作,推動“以晚補早”措施落實落地,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我省全年糧食生產目標任務,現制定以下措施。
一、抓搶做好災毀農田水利基礎設施修復和維護。針對前期因“龍舟水”和颱風受災損毀的農田基礎設施,組織各方力量投入,搶修災毀農田水利設施,確保晚造可恢復生產,防止產生新的撂荒耕地。已下達安排的中央和省級水利應急資金、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優先用於保障農業灌溉的水源、防洪、灌排泵站、渠道等水利設施和機耕道路的修復。採取有效措施同步保障晚造種糧灌溉用水,確保農業用水安全。加大項目儲備,持續推動建設一批中型灌區改造項目,加強與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的銜接,進一步完善農田灌排體系。(省農業農村廳、水利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督實復耕撂荒耕地和墾造水田優先種糧。把推進撂荒耕地復耕複種作為擴大糧食播種面積的重要措施,對2022年撂荒耕地復耕複種給予適當獎補,全面完成連片15畝以上撂荒耕地復耕複種,優先種植糧食作物。發揮耕地地力補貼政策導向作用,對撂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補貼。大力推進墾造水田,抓緊推進墾造水田項目選址立項、規劃設計、施工建設、驗收和移交管護工作,確保完成2022年墾造水田5萬畝的年度任務,已驗收的墾造水田每年種植水稻一造以上。(省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糧食高產創建活動。在全省33個產糧大縣開展集良種、良法、良田、良機、良具相統一的高產創建活動,建設一批百畝方、千畝片、萬畝田高產示範點,雷州東西洋和台山片區、海豐片區等良田必須保障優先納入創建萬畝田糧食高產示範,把小面積試驗攻關產量轉化為大田產量,帶動全省糧食大面積平衡增產。鼓勵其他市縣自主開展高產示範創建,通過適當密植增產量,即以增加一斤種子播種量換取增產百斤糧產量。大力推廣雜交高產優質稻品種,指導糧食產業園實施主體、種糧大戶帶頭選用優質雜交稻品種,通過提高單產實現總產量增加。(省農業農村廳、農科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晚稻“一噴二防”統防統治技術。根據今年早稻生育期推遲影響晚稻栽插,寒露風和颱風影響風險大等情況,推廣水稻“一噴二防”(噴葉面肥,防病防蟲),增強水稻抗逆抗病蟲害能力。統籌農業生產救災資金、社會化服務和病蟲害統防統治資金,力爭技術推廣服務面積500萬畝以上,確保病蟲害損失率控制在5%以下,挽回水稻損失40萬噸,實現“蟲口奪糧”保豐收。(省農業農村廳、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大財政金融保險支持力度。落實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第二批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在8月下旬前將補貼資金全部足額兌付到農戶“一卡通”賬戶。統籌涉農項目和資金,用足用好基本農田保護經濟補償資金,做好永久基本農田管護工作。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於糧食生產,高標準農田原則上全部用於糧食生產。支持各地統籌省級涉農資金以下財政資金,出台對糧食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種糧大戶支持政策,促進糧食生產規模化,培育新型糧食生產經營主體。鼓勵各地市優先選擇符合條件的產糧大縣、生產託管企業、規模種植戶開展實施水稻種植完全成本或收入保險試點,提高賠付範圍和賠付標準,進一步提升糧食安全保障水平。農業發展銀行廣東省分行、農業銀行廣東省分行、省農信聯社等金融機構要充分發揮金融支農主力軍作用,積極探索“銀行+擔保”“銀行+保險”等多種組合服務方式,增設新的金融產品,提高辦貸效率,開通綠色通道,優先受理、優先審批、優先發放資金。對受災影響嚴重的可按規定容缺辦貸,為糧食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種糧大戶等提供融資保險便利,並及時做好受災地區定損理賠工作。(省財政廳、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農業發展銀行廣東省分行、農業銀行廣東省分行、省農信聯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及時抓實抓好糧食收購。落實國家稻穀最低收購價政策,牢牢守住“種糧賣得出”的底線。發揮地方儲備吞吐調節、穩定市場的作用,支持和指導承儲企業積極入市,通過直接收購本地糧源等方式,開展地方儲備糧收儲、輪入。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不符合質量標準或食品安全指標的稻穀,由各地按照糧食安全責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責制的要求組織收購處置,有關費用從本市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各市要及早向社會公布負責收購處置的企業和網點名單,指導收購企業做好收購服務。有條件的地區可組織糧食收儲企業為農民提供臨時倉儲等服務,降低收穫糧食因災受損的風險,確保顆粒歸倉。強化糧食市場價格行為監管,維護糧食市場價格秩序。(省糧食和儲備局、財政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科學開展“魚稻共生”水稻種植模式試驗。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推動各地特別是珠三角地區示範推廣魚塘種稻優質高產高效技術模式,創建一批示範試驗基地。在保持魚塘養殖規模的同時,有效擴大水稻種植面積,實現魚塘養魚與利用水面種植水稻雙增產雙豐收,增加糧食播種面積和糧食總產量。(省農業農村廳牽頭負責)
八、擴大糧食生產全程託管服務。支持各類服務主體集中連片開展水稻等糧食作物生產託管服務。聚焦農業生產的關鍵環節,樹立促進糧食單產總產雙增導向,切實提高託管服務覆蓋面和服務質量,推動糧食增產。發揮供銷社服務網路優勢,依託農業服務組織、農民合作社、基層供銷社等服務主體,推廣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肥水統配統施、農業面源污染防控、撂荒耕地復耕、生產託管等服務,促進糧食生產降本增效、農民增產增收。對水稻單產在1000斤以上、託管三個以上環節的服務組織,各地可統籌省級以下資金適當提高託管財政補助標準。(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供銷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補齊糧食烘乾機收減損增收短板。加快推進全省水稻烘乾能力建設,按科學謀劃、合理布局的原則,採取“大中型為主、小型為輔、移動應急”的分級分類方式,分期規劃建設若干稻穀烘乾中心。2022年下半年應急建設一批區域性大中小型烘乾中心,支持“企業+村委會”建設一批移動式應急備災救援服務隊,提升稻穀烘乾應急能力,減少糧食霉變損耗。大力推進水稻機收減損行動,建立完善我省水稻機收減損工作激勵機制和技術措施,樹立“減損就是增收”理念,實現糧食“顆粒歸倉”。(省農業農村廳、供銷社,廣東電網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建立糧食生產考核激勵機制。落實黨政同責,對完成糧食生產目標任務、擴面增產成績突出的市縣,予以通報表揚;對未完成目標任務,工作措施不力的市縣予以通報批評。將糧食生產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新一年度省級涉農資金分配測算重要權重指標,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市縣,當年的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次。(省委農辦,省農業農村廳、鄉村振興局、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保障農資量足價穩質優。加強農資市場監測和供需調度,加大對制售假冒偽劣農資違法行為打擊力度,維護農資市場正常秩序。供銷社系統要發揮農資供應主渠道作用,加強上游貨源組織投放,實現糧食主產區24小時服務回響、2小時配送,確保農資到鄉進村入店,有效滿足晚造糧食生產農資需求。(省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局、供銷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制訂防災減災和疫情防控預案。及早制訂防災減災預案,指導農戶落實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措施。針對近期多地散發新冠肺炎疫情,堅持疫情防控與促生產兩手抓兩手硬,防止“一刀切”和層層加碼,全力保障農民正常下田、農資運輸和農機跨區作業需要,確保晚造糧食生產有序進行。(省農業農村廳、衛生健康委、交通運輸廳、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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