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是一項由政府部門頒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 施行地區:廣州市
廣州市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是一項由政府部門頒布的檔案。
廣州市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是一項由政府部門頒布的檔案。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廣州市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辦理。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反...
《廣州市補充醫療保險辦法》於2011年11月2日由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穗府辦〔2011〕45號印發。該《辦法》共14章,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06年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廣州市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穗府辦〔...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理《關於完善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議案》的實施方案 2003年4月28日,市人大常委會將劉小鋼等代表提出的《關於完善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議案》(由第076號、第095號、第098號等3個議案合併而成,以下簡稱議案)交由市政...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可以自行建立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第五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包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包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職工基本...
《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已經2015年1月12日市政府第14屆14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市長 陳建華 2015年5月31日 保險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規範社會醫療...
第四條 本市建立、完善包括大病醫療保險在內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滿足參保人員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需求。第五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醫療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並逐步加大對社會醫療保險事業的投入,提高參保人員的...
在一個職工醫保年度內, 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因病住院或者進行門診特定項目治療發生的符合規定範圍內的醫療費用中, 屬於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所對應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 累計2000 元以上部分由職工補充醫療保險金支付70% 。二、城鄉...
第一條 為保障城鎮職工的基本醫療,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民辦...
為保障城鎮居民基本醫療需要,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和《廣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穗府令〔2008〕第11號)...
《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就醫管理辦法》是廣州市醫療保障局發布的檔案。發布通知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就醫管理辦法的通知 穗醫保規字〔2022〕3號 各有關單位,定點醫藥機構、參保人員:現將《廣州...
提高醫療保險基金使用效率,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7〕65號)、《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粵發〔2009〕16號)及《廣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穗府辦〔2011〕24號)等有關檔案精神,擬對本市居民醫保的部分規定進行調整,我局擬定了《關於調整廣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
第十一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暫未納入市級統籌的區、縣級市,可參照本辦法制定靈活就業人員和非本市城鎮戶籍從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辦法,經報廣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發布時間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廣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醫 保局反映。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0月13日 全文 第一條 為...
現將修訂後的《廣州市社會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若發現問題,請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本市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以下統稱“社會...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廣州市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 醫保局反映。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0月13日 全文 第一條 為進一步...
我市今年發布市政府令檔案11份,穗府檔案46份,穗府辦檔案59份,涉及環境整治、社會保障、經濟發展等內容,如《廣州市城市垃圾分類管理暫行規定》、《印發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辦法的通知》、《印發廣州市補充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等涉及...
本管理辦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2月8日 全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以下簡稱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管理,維護參保人員合法權益和醫療保險基金安全...
(二)申報登記:符合申報條件的零售藥店可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入口網站,向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登記,並按規定提供有關資料。信息有誤或資料不全的應按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要求予以更正或提供補充材料。(三)資料受理及...
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管理中心成立於2001年9月,地址位於廣州市梅東路28號梅花村大廈。中心簡介 中心主要職責是:1.承擔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重大疾病醫療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等醫療保險服務管理...
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局,為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屬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副局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社會保險醫療(含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以下相同)、公費醫療等服務管理及經辦工作。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市醫療保險基金...
《2022年度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信息披露通告》是由廣州市醫療保障局於2023年11月17日發布。通告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十條的要求,現將廣州市2022年社會醫療保險信息披露情況通告如下:一、參保單位數、參保人數、人員...
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費用審核結算部 2021年1月29日,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費用審核結算部被國家醫療保障局授予“全國醫療保障系統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越秀分中心 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越秀分中心位於廣州市越秀區陵園西路1號之四首層。服務時間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